忽然间,他停下了脚步。(
篮球之黄金时代)神色微变,侧头看去。
只见前方约莫一百来米处,正有一群人在激斗。
从这座山延生出去的一条马道上,有一间茶馆。此时茶馆外聚集了许多人,却是在围观。
败天来到人群中,看见三名衣着豹虎大衣的凶神大汉扛着砍刀正在与一名长得十分精致的年轻人激动。
这年轻人生得实在俊俏,所以就连那些围观的粗大汉们也都纷纷指指点点,目光中甚至透露着一丝淫邪。
“臭小子,还挺厉害的啊!”
其中一名为首的大汉笑道,一把斩首大刀挥舞间将那年轻人打得连连败退。(
风流神仙混官场)眼看就要被打中,但那大汉却又收手,好似在耍他一般。
“你们知道我是谁嚒?”年轻人怒极道。众人一听,乖乖不得了啊。不仅长得比女人还漂亮,就连声音都是好听得让人心猿意马。
而这年轻人,此刻真是感到憋屈不已。自己这次女扮男装逃出来,四处游玩。没想到却在这乡野之地遇见了这么一群胡搅蛮缠之人,吓有吓不走,打又打不过,真是为难她这个一国之公主了。
败天一眼便认出了那年轻人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儿身,不由得对此感到愤愤然。虽说他讨厌麻烦,也没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义感。(
混蛋魔后嚣张娘亲)但也要看心情而来,现在很明显他心情很糟糕。
“嘡——”
他人一闪,几步跨越间一挡在了女子身前。手中易水寒一剑击出,硬生生的挡住了大汉们的攻击。
围观群众愕然,大汉怒道:“你是谁?敢挡老子,不要命了吗?”
那女子见到有人出手救自己,也不由得大感震惊。这打了这么久,终于有人出手来救自己了。她不仅感到一阵感到,同时也身心力乏,刚刚的连续战斗已经让她再无力支撑了。
败天冷漠的看着几个大汉,冰冷的声音响起:“三个欺负一个,很有面子嘛?”其实,他想说的是,“三人欺负一个弱女子,很爽吗?”
“找死!”三名大汉大喝一声,加重力道。(
铸神傲天)攻击纷纷往败天身上招呼而来,毫不留情。眼看就要劈到他脸上了,却见寒光暴射而出。几名大汉只觉森然冷气迎面而来,不由大惊。他们都是凝元境七重天,实力在此地也颇为厉害了。但实在没想到眼前这看似不过二十的男子会有如此压倒性的实力展现出来,不由得大惊。
败天的易水寒轻松破了三名大汉的攻击,将他们的武器打飞。跟着易水寒毫不留情的在他们身前来回一转,断了三名大汉人手一臂。
“啊——”
撕心裂肺的声音响彻而开,三名大汉面色瞬间煞白。(
丐世英雄)感紧止住穴道,惊惧的看着败天。
围观的人吃惊的看着败天,想不出他看似文青,动起手来竟然这么直接、狠辣。
那女子在他身后,同样吃惊不已,被败天的果断所折服。
败天冷冷的看着三名大汉,喝斥道:“滚,我现在不想杀人。”
“多····多谢大侠饶命。”三名大汉搀扶着离开了此地,然而围观的人却没想离去。败天一个冰冷的眼神扫过去,顿时那些围观群众后背一凉,个个溜得比兔子还快。眨眼间,这里就只剩下他与那女子两人。
“败天看都没看那女的,转身便走进了茶馆。(
重生女王倾天下)”
“老板,来两斤牛肉,一壶烈酒,再来几个小菜。”败天随便坐了个地,便开始等着饭菜上桌了。他现在还真是不想动了,肚子饿得呱呱叫。
“老板,在加一个位,在加点菜,在加壶酒。”忽然,又是一道声音传入了茶馆老板的耳边,忙高兴的应道:“好叻,客官稍等稍等。”
败天不禁皱眉,却见刚刚那名女扮男装的年轻人并未离开,而是来到了他的桌子旁,毫不客气的坐了下去。
“我没叫你坐!”败天始终不去看他,冷冷的声音散了开来。以此示意他现在不高兴。
“嘿嘿,别这么小气嘛。公子刚刚都不顾危险出手救我了,这顿我来请。怎么样?”女扮男装的年轻人笑呵呵的说道,神色间不显丝毫拘束,倒也显大方姿态。
败天本是不吃这套,但忽然想起自己包袱已丢。里面银两也跟着一起落下了,现在全身除了一柄易水寒值钱外,已是身无分文。于此,不由得在心底微叹,面上淡漠的道:“你要请就给你请,我可不会跟你客气。”
原本以为那人会有所不屑,没想到这年轻人更是开心了,“好,我就喜欢像公子这么直爽的人。今日我们有缘,不如交个朋友吧!”
败天知她是女儿身,心下来点,淡笑道:“我倒觉得拜个把子不错。”
那年轻人一挺,神色间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掩去,哈哈一笑:“这也没个庙宇菩萨什么的,我看还是先交个朋友吧!”
这时,酒菜都已经上来了。她端起一碗,给败天倒了一碗、举起手中酒,豪气道:“我叫清河,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败天举起碗,碰了碰:“败天!”
“哦,原来是败天公子,不知家住何处?”清河道。
“灵州天渊城洛阳县。”这个地方就是洛族的盘踞点,也是洛曲剑的家乡。他从那里出来,已有两个月时间了。败天虽然对那个家没有任何感情,但是,在那个家里,毕竟还有一位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父亲。
清河捕捉到了败天眼中的一丝哀怨,将话题扯开。两人又是大口喝酒,又是大口吃肉,毫无吃相可言。败天倒也对这个女伴男装的年轻人感到有趣,她除了是女儿身外,举止形态间倒也十足像个豪情男儿,不比他差。
两人酒足饭保之后,付了帐。即准备离开,忽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奔腾声。
十余匹黑马上面坐着十余个高头大马的赤足男子,每个人背上都佩戴着一柄开山刀。那为首的一人则是有些不一样,身上佩戴的是一柄槐丽宝剑,长得不比清河差,但眉宇间明显充斥着一股凌气,而不是女扮男装之人。
“遭了!”清河一见来人是他,不由得慌乱起来,抓起一旁败天的手,便上了栓在茶馆古树边的一条骏马之上。
“马儿马儿,咱们快逃。”
那马儿似乎很听清河的话,啼鸣一声,即被调转马头,往西侧一条道上策马而去。
败天直觉自己好像稀里糊涂的就被人拉上了马,反应过来时,已经在马上了。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