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还没有发生,小案却仍然存在。-
其实,大案和小案的区别只是相对而言。对于被害人而言,摊上什么样的犯罪都是一种惨痛的遭遇。命案毕竟是少的,多数还是一些抢劫、盗窃、强‘奸’、伤害之类的案子。
这一天,林玄鹤拿着辖区公安分局报来的警情分析来找萧云天,“队长,最近有几个派出所的辖区内连续出现了强‘奸’案,我觉得有些蹊跷,想过来找你商量一下。”
在队内,林玄鹤一方面主要负责各类刑侦仪器的‘操’作,也对辖区内公局、派出所报送的一些侦查情况进行分析。
通过对犯罪态势的研判,可以分析某一地某一时的治安形势如何。
有的时候,在某些区域内犯罪率相对比其它地方要稍高一些。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有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那里,可能就会传染带坏一批人,这个地方的治安形式就或稍差一些。
总之,好是有传统的,坏也是有传统的。当然,这里并不是要把所有人一棍子打死,哪个地方都有好人,也有坏人,更多的是中间派。伟人以前就曾经说过,任何地方都有左中右。只不过这些人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刑罚世轻世重。随着治安形势的不同,理应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那些治安形势不好的乡镇和村庄,以前的时候,萧云天曾经有一个办法。
原来的时候,还允许开公判公捕大会,也就是那些被公安局逮捕的和被法院判刑的人,都拉到台子上过一遍,公开宣布逮捕、公开宣布判决,一一上台之后,再拉上大卡车绕城转一圈。
这种活动,对于年纪大一点的国人应该说是不陌生的,大多是在学校校园或者礼堂内进行。两个警察扭住一个犯人,犯人脖子里都挂着一个大牌子,等喊到谁名字的时候,由警察把牌子翻过来,牌子上一般写着盗窃犯某某某等字样。
公判公捕大会的压轴戏就是最后宣布死刑的时候,随着宣判的法官一声“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背后的警察就会把一块高高的牌子‘插’进死刑犯的脖子里。而脖子里挂着的牌子上,名字则会被打上一个鲜红的叉号。
这种形式褒贬不一,贬的人说侵犯了人权,不该游街,褒的人说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总之这种形式,逐渐从国内消失了。
对于这种情况,萧云天倒觉得,公判公捕大会未尝不可,这些本来都应该是向社会公开的。至于侵犯了人权等批评,可以采取变通的方法,如给罪犯们都戴上只‘露’出眼睛和鼻子嘴巴的头套,不再游街就行了嘛。
每逢治安形势不好的时候,开一开这样的公判公捕大会,对于那些潜罪犯而言,的确是一种心理上的震撼。鉴于此,萧云天每次开公判公捕大会的时候,就建议组织的领导,是否可以到那些治安不好的乡镇村庄上转一圈,尤其是带上几个这些乡镇村庄里出来的罪犯。
实践证明,这种措施效果也的确不错,只要公判公捕的车队从这些乡镇村庄上一过,治安形势就会好上几个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了前车之鉴,后来者就要掂量掂量了。
林玄鹤这次报来的是五六起强‘奸’案的情况分析,遗憾的是,这些强‘奸’案至今都没有侦破,下面分局遂把这些情况上报给了市重案侦缉队,看看寻求强援能否尽早破获得了这些案件。
萧云天没看林玄鹤拿来的这些材料,而是让林玄鹤简单的介绍一下怎么回事。林玄鹤遂将这些案件的具体情况简要地说了说。
被害人甲‘女’,在下夜班的路上,路遇两个男人被胁持到附近的田地里面,被两个人强‘奸’。由于是在夜里,被害人甲‘女’并没有看清楚犯罪嫌疑人的面庞。现场也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生物物证。
被害人乙‘女’,在夜里独自经过一个路段时,被两个男人用刀‘逼’着,拖入附近的树林内强‘奸’。
被害人丙‘女’、丁‘女’……
林玄鹤说道:“所属的这五起案件,属于两个分局的辖区,本来都是当作是独立的个案,两局的人在一次协作过程中,谈起这些案件,觉得有些类似,认为可以并案侦查,遂向重案队报请了并案侦查的申请。”
接着,林玄鹤介绍了一下这些强‘奸’案的相同之处,被害人全部是‘女’‘性’,这些‘女’‘性’的身份都不一样,年龄也不一样,看样子象是犯罪嫌疑人随机选择的目标。
案件的发生时间全部是在夜间,以下半夜居多,上半夜的也有,但次数少。
作案对象全部是独身一人行走的‘女’人,有的步行,有的骑自行车或者是电动车。
被害人均不同程度的遭遇了暴力或者是暴力胁迫,几名被害人在遭遇恐吓之后,就没有敢再反抗,有一名被害人进行了反抗,结果被犯罪嫌疑人刺伤了,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另外关键的一点是,作案人员均为两名,这个是不同于一般强‘奸’案的地方。
对于普通的强‘奸’案,大多都是一名犯罪嫌疑人作案。如果只是一人作案,又没有留下‘精’斑等生物物证的话,很难将之并案侦查。因为强‘奸’案现在的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虽然没有以前高了,但还发生频率还维持在一个稍高的高位。
而两个人作案就不一样了,这属于一种组合了。而这种组合,显然没有单个作案的人那么多。不会那么巧,在相隔时间不长的时间内,多对组合分别作案。
因此,当两个分局的办案人员无意中聊起彼此辖区内发生的强‘奸’案时,一听案情非常类似,觉得很有可能是两个犯罪嫌疑人连续跨区作案,这种可能‘性’很大,遂将案情整理后上报重案侦缉队定夺。
如果说单起的强‘奸’案,都是基层刑警队侦查的事情,重案队一般不会过问的。但如果说是这种连续的强‘奸’案,或者是同一犯罪嫌疑人连续犯下的多起强‘奸’案,重案队就要接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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