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屌丝的漫漫长途跋涉中,我总结了我的专业口号,专业屌丝不装逼。(
超级兵痞)
像我这种乐于助人,闭月羞花,狗见狗咬,猪见猪跑的美女,向来是帅哥排队,美女捶胸的女神,但是,我却还是竭力想过一段平凡人的生活,受人瞩目万人敬仰的生活姿态对于我来说太多太多,多得我都厌烦了→_→。
什么,你怀疑我说的话!!!!?你怎么可以怀疑我呢!我可是……好吧,我承认,现实还是把我打回了原型。(
材料帝国)
我一没人疼,二没人爱的。
都说过幻想是我的做人准责,习惯就好,随意点。(
穿越方式错误的宠物小精灵)
但是!我也是有男朋友的!
想当年,我骑着我家的擎天猪去跑步,名字虽然后面没了啥霸气,但是前面还是打好了基础啊……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还抱着我家的小狗,我妈的儿子,我爸的战友,我的情人,小白天,这个小白天啊,谁都不能小看他啊,他在我家的地位那是……在我之上啊。(
酷酷总裁你跑不掉)
就当我骑着我的擎天猪,抱着我家小白天在跑步的时候,我发现我家小白天,好像饿了,所以当我果断的停车喂小白天吃饭,给擎天猪喝水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帅哥啊,骑着单车从我面前经过。
别说我是花痴,我会承认的!
我只是相中了他自行车上的彩灯,就当我,把小白天扔擎天猪的嘴巴里,准备跟踪那排小彩灯的时候,前面传来一连串的尖叫,碰撞声。(
风流神仙混官场)
我状着胆子像前走,发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场面,那就不描述的,场面太血腥。(
我的老婆是双胞胎)
在犹豫了半分钟后,我决定帮帮他,我帮他扶起他的自行车,唉!浪费了一串好彩灯啊!!
就在我疼痛惋惜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冲车主彪了句话,你这彩灯坏了,能不能送给我啊。
我怎么那么不要脸,我怎么那么不要脸,你才不要脸,你全家都不要脸t_t。
但是,车主却说,你拿走好了。
我心万分啊!巴拉巴拉就把彩灯拆了下来,抬头却看见了一张像张翰的帅气脸庞,瞬间真个人都好了,我优雅的同他打招呼。
“嗨。”
他也绅士的回复我,那声音,比许嵩还具有感染力。
然后我就被迷住了,他三生有幸的被拉去小卖部,我同他说了许多,虽然我们只走了一分钟,我熟练的从冰箱里捡出一根五毛钱的碎碎冰,想了想,又换了两个小布丁。
舍不得冰棒套不住帅哥,像我这种节俭的好孩子,不乱花一分钱!其实后来想想,买一根碎冰冰其实也挺好的啊!一人一半。
再后来,那帅哥被我的温柔贤惠,大方可爱,给征服的五体投地……
好吧,是我死缠烂打,不给电话不放你走,你不做我男朋友,你自行车就是我的了。
但是,这些都不是重要的!谁会关心过程呢,我们只在乎结局的美好!最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
虽然,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但是,现在,他是我的!
我是屌丝,我为自己代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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