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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那年 小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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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场小雨已经淅淅沥沥地下了三天了。(大天王)初秋傍晚的暗巷弥漫着刺骨的凉意,洛逍举着有些破旧的伞,紧了紧身上的风衣,呼了口气,快步向巷里走去。

    算一算,离开意大利也有半年之久了。他依然记得年初下的那第一场大雪,那栋囚禁了他三个月的别墅,以及那个他曾爱过,恨过,也终是错过的男人,莱昂·奥兰多。只不过这一切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模糊了。

    睁开眼,明亮的阳光让他不禁皱了皱眉。坐在街边的巷口,他苦涩地笑了笑,看起来他又穿越了。偏过头,望着不远处来来往往的各色人种,他叹了口气。不久的将来,他知道了这里是美国纽约的唐人街。那天,他在巷口坐了很久,也想了很久。外面是车水马龙,而内心却是无波古井。想来,这两世的遭遇真是可笑至极,倾尽所有却换来以死作别。一个男人,他深爱着却不能白首与共,而另一个男人却是根本没爱过他一丝一毫,是他自作多情罢了。想想如今的落魄又能怪谁,是他一手造成的,不是吗?丑小鸭怎么可能变成白天鹅。他们是天子骄子,自己这辈子怕是高攀不上。真是应了那句话,不作死便不会死。他死了,是他活该。好在他还有机会重来。只要他还活着,生活便还是要继续,人总要向前看。这一辈子,他洛逍不爱任何人,他只为自己而活。

    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他扶着墙缓缓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走出了巷口。(百炼成仙)夕阳西下,地上的影子在行走中渐渐拉长,一天就要过去了,而新的一天很快也会来临。

    中国人在异乡的生活并不好过。这一次上帝看起来好像并没有再眷恋洛逍。原先的穿越不是一开始便锦衣玉食,也算是衣食无忧。现在身无分文的洛逍甚至比不上一个偷渡者。但他依旧是幸运的,在街上游荡了一天一夜,他终于在一家小饭馆里找到了一份服务生的工作。老板是中国人,看在老乡的情分上留下了他。

    在美国,一个金钱至上的国家,人们只是创造金钱的工具。老板姓王,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个子不高,秃顶,留着两撇小胡子,生起气来,瞪大的双眼配上微微上翘的八字胡让人忍不住发笑。没事的时候,总喜欢背着双手,挺着个啤酒肚,在饭馆里转来转去,指指点点,这个盘子不干净啊,那个角落有废纸啊。可当客人一来,马上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样子像极了旧社会里揣着算盘的精明掌柜。王老板是有点苛刻吝啬,但人却很好甚至挺仗义,嫉恶如仇。他会痛骂街上收保护费的小混混是孙子,当然也只是在背后骂骂,但他收留了几个打工的穷学生却是真的。

    小饭馆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客来福,客人来了就有福喽。店里的厨子是个寡言少语的大汉,听说在高档的西餐厅掌过勺,后来为躲高利贷才来到这里。当然听说听说,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两个穷学生好像在这里干了两年了,都是中国来的留学生,自费,学的是艺术类专业。一句话,这就是在砸钱。当店里没活时,他们便凑在一起出去素描,喜欢一脸激动地向洛逍讲述他们憧憬的未来。(武者在洪荒)像那些同龄的未涉世事的毛头小子一样充满着活力与激情。在这家店里还有一个黑人孩子,瘦瘦巴巴,老老实实的。他来自纽约的贫民窟,有些胆小,总喜欢躲到无人的后厨。但洛逍却很喜欢这个羞涩的孩子,或者说洛逍很喜欢在这小饭馆的生活,毕竟生活平平淡淡的才是真。

    来到纽约的第三个月,洛逍用少的可怜的积蓄租了一间小房子。房子在一条老旧小巷的尽头。不到三十平米的面积堆了很多破旧的杂物,不少地方的墙皮都已经剥落,露出红色的砖块。这边是洛逍来到这里的第一印象,花了一周时间,他才将这里打理好,也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是洛逍在这里的第一个家,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家。

    绵绵细雨还在下着,洛逍加快了脚步,他此时只想回家洗个热水澡,沏一杯廉价的咖啡,然后美美的地睡一觉。公寓小楼的灯一盏盏的亮了,黄色的亮光里有着属于别人的故事。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自己那栋小楼下。正准备上楼的他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借着昏黄的街灯,他看见了,有人正倚靠在墙角,这钟点,多半是无家可归的醉鬼。说真的,他不想多管闲事。或许是这雨天扰乱了他有些脆弱的神经。在某种角度,他们算是同病相怜了。莫名的他想过去看一眼,看看是不是像他想的那样,那里坐着的是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中年醉汉,他只是想看一眼,就算是好奇吧。

    他皱了皱眉走了过去。只一眼,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脏仿佛慢了一拍。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一个很美的男人。(权色挣扎:官路)一身朋克装束,挑染过的半长头发贴伏在精致面庞两侧。半睁的双眼中透着迷乱,微红的脸颊对应着一地的空酒瓶。细细的雨滴划过他狭长的双眉,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微薄的嘴唇,诱人的锁骨,最后隐入几乎透明的衬衫。洛逍感到嗓子有些干涩,嘴角无意识地勾了起来,看来今晚他会收获只有趣的小东西。

    洛逍走了过去,将伞打向了地上的男人。骤然的雨停,让男人锁紧了眉头。他微微地睁开了眼,眼神由涣散渐渐变得清晰,转而又呆住了。柔和的灯光下,他看见了一个男人,一个会对他微笑的男人。此时,他并不知道那微笑意味着什么,只知道,那微笑像是一缕阳光,让行走在黑暗中的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暖。“愿不愿意跟我回家。”洛逍淡淡地开口。家,多么具有诱惑力的一个字。像是被蛊惑了一般,男人微微地点了一下头。这一似有似无的动作将两人的命运紧紧牵在了一起。从此以后,永生永世,纠缠不清。

    凭着曾经在黑手dang做杀手赚的那些身体本钱,洛逍还算轻松地将男人扛上了楼,进了屋便扔到了自己那张小床上。站在床边,对着床上昏睡的男人看了半天,他,洛逍终于决定了,从杂物堆里翻了半天,找出了一团麻绳,熟练地将男人四肢绑在了床栏上。上辈子,或许也不能说是上辈子,为了成为水晶级杀手,得到教父的青睐,他绑过很多人,也杀过很多人,用刀子,用手qiang,用机qiang,他不算是一个好人,但也不算是一个坏人。那时杀人只是一种工作。望着捆绑住的男人,他无声的笑了笑。接下来呢,他该怎么办,一时激动将男人带回家,现在再将男人扔下楼,应该有些晚了吧。(天朝之梦

    之后就有了男人清醒后的这一幕。“喂,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快放开我,混蛋!”男人一直用力的挣扎着,伴着铁链哐哐的作响声,吵得人心烦。洛逍揉了揉眉头,他需要重新定义一下,看来他捡到的不是一直迷途的温顺羔羊,而是一只难训的小野猫。也许他真的可以好好的玩一玩呢。洛逍眯着眼慢慢走近床边,抬手紧紧捏住了男人的下巴。男人本能地向后瑟缩了一下,后又无畏似的挺起身子,恶狠狠地盯着他。“我是谁,并不重要,而你是谁,我更不在乎。你只要知道是我捡到了你,所以此次以后,你只需记得我是你的主人就够了!”洛逍说的缓慢,足够男人听懂他的话了,但听懂并不等于同意。“你说什么,你这个疯子!我才不是你的宠物!”床上的小野猫气红了眼,洛逍相信,若是没有铁链拴着,他一定会给自己一爪子。无奈的笑了笑,让他想一想,驯兽师面对野兽都是怎么做的。它们凶猛,那他们便要更凶猛。

    突然,洛逍发狠般扼住了男人的脖子,手渐渐地缩紧,眼微微眯起,里面写着玩味,直到男人脸颊通红,无力动弹,才松手。“记住,我不喜欢没有修养的宠物。”说完,洛逍狠狠瞪了男人一眼,走出了卧室,徒留一边咳嗽一边咒骂的男人。

    像往常一样,洛逍机械地打扫着屋子,煮着泡面。小房的隔音效果并不好。男人就像不知疲倦似的,已经在屋里吵闹了一个晚上。果然“动物”是听不懂人话的。洛逍深深地反省了一下自己。当时自己脑袋里到底哪根筋搭错了,才捡了这只小野猫回来。纯粹是自虐,看来他的判断又错了,男人不是没有修养,是根本没有教养。(傻妃传奇)今晚他可是将街边小混混的骂人脏话听了个遍,而且全是骂自己的话。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寂寞太久了?

    翻了个白眼,洛逍脱下围裙,猛然推开了卧室房门。咒骂声戛然而止,男人提防地看着洛逍。洛逍邪笑着,缓步向男人走去,“骂啊,刚刚不是骂得很爽吗,继续骂啊!没想到你还这么有精力,不如我们来做一些有爱的事情来消耗一下你的精力。”洛逍话说的暧昧,但对方愣是听出点毛骨悚然的味道。男人慢慢向后挪动着,“你想干嘛?”“想啊。”“什么?”“我说我想干你!”“什,什么!你这个疯子!滚开!”男人此时就像一只炸了毛的猫,拼命的蹬踹着。洛逍二话不说用腿压制住了男人,俯身擒住了男人的唇,将那些骂人的话堵了回去。他慢慢咬噬着直到尝到了股血腥味才抬头。出乎意料,男人竟然呆住了,脸颊通红,呆呆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洛逍满意的笑了笑,伸手推到了男人,一手攥住了男人双手,一手扯开了男人的上衣。途中男人乖乖的任其摆布,直到感到一丝凉意才恍过了神。

    “你到底要干嘛?”“我说过我要干你,还有记住要叫主人哦!”洛逍挑起了男人的下巴。“我,你,你,你。”男人结巴了起来,一眨不眨地瞪着双眼,瞧着渐渐贴近自己的洛逍,就像是一只被恶犬逼近了角落里的小猫,再也亮不出锋利的爪子。洛逍眯着眼望着男人,许久,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好笑的摇了摇头,随后又认真的对视着男人的双眼:“告诉我,还骂不骂人了?”男人使劲的摇着头。“那么,现在,你会听话的睡觉了,对吗?”男人轻轻点了点头。“回答我!”洛逍的口气一下严肃了起来。“对。”男人似乎被吓得哆嗦了一下,小声地答道。洛逍眯了眯双眼,这才松开了男人,又伸手摸了摸男人的头,“乖!”这才走出了房屋。

    人生中有许多第一次,第一次很重要,第一次的相处模式有时便决定了两人这一辈子的谁上谁下,当然事情也总是会有意外。

    第二天清晨,洛逍被房中一阵阵嘈杂声吵醒。“喂,疯子,你在不在。喂,疯子,你听到了没有。”男人绝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那种人。那边小野猫还在不知死活地叫嚷着,这边睡眠质量极度不佳的洛逍已经愤怒到爆棚,一把推开了门,抄起了桌上的杂志,便对着男人的屁股狠狠打了几下。“大少爷,我连床都让给你了,你还想怎样!”洛逍咬着牙说到。男人这回是彻底不敢再嘚瑟了,弱弱地回了句:“我饿了。”“想吃饭?饿着。”洛逍白了男人一眼。男人一听这话又来了劲,“有种你饿死小爷啊!”“想死?好啊,真是个很不错的提议。饿死,成啊,要不然你连水也一并不要喝了吧,记住你的话,不要来求我。”洛逍说的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男人倔强地抿了下唇,闭上双眼,不再说话,这一次屋里是真的彻底安静了下来。洛逍淡淡地看了眼男人,走出了屋,像往常一样上班下班。

    晚上,他去看了男人一次。男人依旧闭着双眼躺在床上,不闹不叫。没想到小野猫也有这么听话的时候。第二天,临走时,洛逍叫醒了男人,“想不想吃东西?”男人努力地睁了睁双眼,瞟了下洛逍,小声嘀咕了一句疯子,便将头转向了另一侧,不再出声。“好,很好,非常好。”连说了几个好字,洛逍便头也不回的又离开了房间。

    三天了,整整三天,男人滴水未进,这已经是人体的极限了。走进卧室,男人脸色苍白,不挂一丝血色,嘴唇干裂,几条口子掩盖住了原本的红润。但这些愣没消去男人身上那股子邪气劲儿。男人就这么躺着,安安静静地躺着,胸口的起伏几乎微弱到没有。有那么一瞬间,洛逍以为这个男人已经停止了呼吸,不自觉地抚摸上了男人的唇,硬的刺手。洛逍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轻抚着,面无表情,思绪却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捡到男人已经三天了。当时不过一个激动,他从没好好想过,捡完之后该怎么办。其实就算想了,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半年来,一个人上班,一个人下班,一个人生活。突然生命里又多出了一个人,他还真有点不适应。就算是自己太孤单了,想找一个人陪陪,或是再谈一场恋爱,也用不着随便捡一个街边小混混回来吧。可是事实,人已经在屋里了。他能怎么办。故事已经开演了,后续情节也只能任其发展了,顺其自然吧。

    不知何时,男人睁开了眼,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终是没有吐出一个字。洛逍端起了桌上的杯子,托起男人的头,缓缓将水送进了男人的口中。男人深深望了洛逍一眼,便低头喝了起来。水已见底,男人像是慵懒的猫,伸舌舔了舔双唇,双眼又恢复了初见时的诱惑。“为什么又出尔反尔?”

    洛逍并没有急着回答,只是慢慢俯下身子,静静地看着男人。就在双唇相贴之际,他开口了“因为你的一切都只属于我,包括你这条命,我想你死便死,我要你活便活,不需要为什么?”一出口便是霸道的宣言,说罢,洛逍还暧昧地向男人耳边吹了口气。“疯子。”男人淡淡地回了句,嘴角却不知为何不自觉地勾起。其实,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样“丧权辱国”的条令,他却感到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第一次,有人真正地关心他,看重他。

    “小东西,好了,起来喝点粥吧!”窗外夕阳西下,断断续续下了一周的细雨终于停了。东边天空火烧廖云,明天一定会是个好天气。     <u>如果您喜欢本作品,请记得点下方的“投它一票”,以及多发表评论,这是对作者最好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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