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着脑袋,啃着烧鸡,翘着二郎腿,看着星星。星星似乎幻化成了闫景温柔的面颜,我对着天空傻笑着
我是只狐狸,三姐也是只狐狸。被人们认为的十恶不赦的妖怪
闫景是我的救命恩人,虽然他不记得他救过我了。
那件事情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虽然发生的时候我还小。对啊。我很小。
我那时候特别贪玩,那一天我趁爹娘不注意溜出了家。跑到了隔壁山头的大森林疯了一整天。等我回过神来,天已经黑了。我迷路了,我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在大森林里漫无目的的走着。一个不慎便掉入了猎人的陷阱。一个五大三粗的坏人把我提起来,准备把我带回家炖汤喝。我心想完了完了,我顾了了的一世英名就要毁在这么窝囊的地方了。真是活的伟大!死的憋屈!
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用身上仅有的碎银换走了我。他将辛辛苦苦写了一整天的字画拿去街上卖。给我买来了治伤的药。换药的时候我疼得龇牙咧嘴。他看见了,眉头皱了皱。在我的伤口轻轻呼了呼。见我不疼了,就摸摸我的脑袋。对着我笑。那时候我真的会觉得他笑的特别好看。
他夜夜挑灯夜读,我则窝在他的脚边取暖,听着他的声音入眠
那段日子很幸福,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时间很短,我的伤好了。他也要进城赶考了。他轻声对我说“小狐狸,你自由了”。我依依不舍的望着他。终于还是离开了。当然,我还留了个纪念品。我把他的论语叼了回去。为什么非要叼这本书呢?因为书上有他的名字。
我被戏台子千篇一律的戏码给带坏了,立志化成人形之后,找他报恩,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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