痋(teng)术其实是一种巫术,跟蛊术和降头并列为滇南三大邪术,蛊术和降头术并不新鲜,大多数人都知道,但是痋术却极少有人知道,就算是野史也鲜有提及,痋术曾盛行于东南亚地区,在我国的云南至今仍有少数人使用。
利民的被捕对我触动很大,这件事老牛也很想知道,可惜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真相。
火锅无疑是寒冷的天气里最棒的一种吃饭方式了。
“这个字怎么念?”我用筷子在汤水里蘸了蘸在桌子上写下这一个字,然后抬头环顾着老牛和林方明以及侯文峰。
老牛和林方明摸了摸撑得圆圆地肚皮摇了摇头。
“痋字么?你从哪里看到的?”侯文峰捞起火锅最后一片菜叶子疑惑道。
“前几天无聊顺手翻了翻康熙字典,觉得病字头的字应该差不多都认识,但这个字却想来想去想不出个所以然。”我苦笑道。
“从字面上看是一种病?而且还跟虫子有关?”林方明以他的专业好奇地问道。
“可以这么说,但确切的说应该和一种邪术有关系,我想蛊术和降头你们都有所耳闻吧?”侯文峰望着我们道,在我们点头后才接着说:“痋术是一种相当古老的邪术,是利用大自然的虫类置人于死地的巫术,应该已经失传了,不过在云南的一些偏远地区仍有人会使用,这样吧,我讲个故事,不过这个故事并不是发生在偏远的山村,而是发生在一个小镇上。”
我一听来了劲扬起脑袋喊道:“服务员再来两盘羊肉。”
“人的青春大都是很短暂的,但是时间就像是一双无形的鬼手,可以把一个人摧残的如同另一个人,没有哪个人留的住青春,但也有人想尽各种办法尽可能的延长青春,你们想想哪些人更需要青春?”侯文峰问道。
“当然是明星了,我听说很多明星都靠打什么肉毒杆菌来保持青春?总之那些有头有脸的都想自己年轻。”林方明想也没想的应道。
老牛摆了摆手笑道:“错了,应该是所有的人,没有哪个人不想留住青春,爱美是人的天性,不过青春对女人则更重要,男人也不例外,不过像我这样的就算了,呵呵。”老牛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尴尬地笑了起来,肥胖的身躯也跟着抖动了起来。
侯文峰环顾了一下我们露了个微笑并不答话,只是在喝下一口啤酒后开始了缓缓的讲诉。(以下是侯文峰的叙述)
司马迁在《史记》里说云南有个被称为“滇”的国家,但此后再没有关于它的记载。除了后来的《后汉书》和《华阳国志》又重引述了司马迁的记载外,没有人再提起过。这个古滇国就此销声匿迹了,再没有踪影,也没有传说,没有人知道它的臣民到哪里去了,相比楼兰王国,古滇国则更加神秘。
我和大学的恩师欧阳老师对古滇国相当感兴趣,于是我们利用假期就去了云南的一个小镇。寻找一个消失的古国谈何容易,而且我们手头上的资料也有限,几天下来我们除了在博物馆看到几件不同与中原地区的青铜器外,其他的就一无所获,欧阳老师因为有一个讲座要去,提前离开了云南,而我则留了下来。
小镇旅馆条件简陋,天气很闷热,身上粘糊糊的很不舒服。
“要是天天都有泼水节就好了。”我躺在床上想着,我转了个身望着窗外的寂静夜色不禁有了睡意。
“钱带来了吗?我要的是现金。”
“那我要的东西呢?”
“你放心,只要有钱,你要的东西一定给你搞到,不过最近不好搞,警察查的很紧,所以…嘿嘿,你明白的噢?”
我刚想闭上的眼睛,忽然被窗外一阵男女低微的对话声吸引,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听的清清楚楚,两人应该就站在窗下的后巷内。
从他们的对话来看,像是在进行什么不正当的交易,于是我翻下床小心翼翼地摸到窗台前探头望去。
“又要加价?你真贪心!”一个女人发出闷闷地声音,显得很不屑和不快。
我靠在窗沿右侧侧身朝下看了看,只见一个穿着长风衣,带着口罩、墨镜以及帽子的女人手上正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女人很古怪,天气这么热居然打扮成这样,不是抢劫银行就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嘿嘿,我是贪心,但我贪的只是钱,你却贪的是......。”一个个子低矮的男人发出轻笑,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靠在窗下的砖墙上,被阴影湮没,我只能看出大概的身形。
“少废话,要加多少?”女人打断了男人的说话。
我看到男人伸出了三个指头。
女人愣了一愣,然后把信封摔到了男人身上道:“剩下的明天给你,货呢?”
这时男人将手伸进怀里摸索了一阵,接着递过去一个白色的东西,女人快速的接过收进怀中,当时她们的动作太快,加上漆黑一片,我根本没看见是什么东西,只见女人紧了紧风衣,头也不回的朝后巷深处走去,最后只剩下一串高跟鞋踩踏青石砖的脆响。
矮小的男人望着女人的背影无奈的晃了晃脑袋,然后站直了身子,面貌开始露出在月色下,这个男人长的黝黑,脸上有深深的皱纹,目光炯炯,说实话他看上去并不像是贪钱的人。男人的脖子上绕着染有血迹的纱布,看上去很怪异。我发现男人的嘴角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容,此时男人缓缓转过身,开始出巷子,看他一瘸一拐,我才发现原来是个瘸子。
等男人走出了巷子后,我忍不住好奇心,于是我爬出了窗子跟上了那个男人,男人一瘸一拐朝一个夜市走去,人越来越多,吆喝声此起彼伏,男人在几个卖小孩小玩具的摊子上流连了一番,最后买下了一块橙黄色的小石头揣进了怀里,接着离开夜市过了一座石桥朝漆黑的老巷走去。
我一直跟着他,约摸走出了十多分钟,发现四周人迹罕至,全都是一些残破的砖石老屋。
我正环顾着四周的环境,那男人突然在前面的拐弯处很不自然的停了一下,接着迅速拐了个弯。
“糟了,被发现了!”我在心中大喊,然后赶紧跑到拐弯处,等我站在这个丁字路口想找那个瘸腿男人的踪影时,那个男人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像是地遁消失了。
我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头,这还是第一次跟丢人,我被周围环境所吸引,完全忘记了恩师教我的跟踪之法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精髓。
我只好悻悻而回,等待第二天的机会,只不过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再约在这个地点进行交易完全就是个未知数。
我这个人好奇心上来了,没那么容易罢休的。于是第二天白天,我就在小镇的街市上胡乱逛着,心中却想着昨晚那件事,于是我打定主意,要是真再约在那,既然那个男人不好跟,我就跟那个女人,兴许会解开我心中的谜团。
终于等到了入夜,我站在窗边默默注视着下面的行人,约摸9点多的时候,后巷的行人开始减少,我又听到了那熟悉的高跟鞋脚步声,那个女人出现了,依然还是昨天的那样打扮。
女人在窗台下徘徊了一阵,并不断的看着手表,显得很焦急。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女人接了起来“你搞什么,还没来,钱还要不要了?你个王八蛋居然拿次货来充数,货不纯......什么你被人跟踪?你个死瘸子谁会盯上你,真是笑死人了......好,我马上来,我会注意的。”女人挂断手机,警觉的望了望四周,还向上看了看,我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躲过了女人的眼睛。
这个女人一方面瞧不起那个男人,但一方面却又依赖那个男人,这让我觉得很奇怪,仿佛是一个吸毒的瘾君子。
他们换地点了,我自然要小心一点。我从窗子跳到后巷,隔着一段距离跟着女人。此时我才发现这个女人的身材很高挑,露出的芊芊细手很白净,跟这个小镇上的绝大多数纯朴的女人不一样,像是从城里来的。
女人专挑那些僻静的小路来走,还十分的警觉。
也难怪,她这种打扮无论在哪都是十分打眼的。女人走了一阵停了下来摸出手机打电话,我听到了她的小声责怪“你们这地形这么复杂,让我怎么找,快出来,我在......我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没有人跟踪我,你放心,我的保镖都被我甩掉了,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放心我?”
从女人的言语当中,我听得出这个女人不是本地人,而且还相当的有地位,不然不会有保镖的。
“好的。”女人对着手机应了一声就挂掉了手机,接着继续往前走。
很快,我就发现了她去的地方,就是我昨天跟丢那个瘸子的丁字路口,只是这次是从另一条路叉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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