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字号: 特大     
选择背景颜色:

正文 第四十四章 行动尸体

本章节来自于 神探克劳德 http://www.lishu123.com/96/96300/
    给文叶发完照片,我和费明仔细勘察起现场。207客房位于二楼的正中间,旁边分别是203和205房间,这间旅馆一共才10个房间,而且面积都比较小,感觉还不足10平米,令我稍感意外的是,虽然床上的景象异常恐怖,可是在房间其他地方却找不到一点血迹。

    “看来这里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费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没错,死者是在其他地方被杀害并肢解,然后再运进这间屋子的。”

    “有一点挺奇怪的,一般碎尸案都是把尸体分割以后,分别扔到不同的地方,这样可以给警察的侦查工作带来困难,可这个凶手却反其道而行之,明明都分割开了,还把它们拼在一起,这不是多此一举嘛。”费明提出的这个疑问,也恰恰是我心中的困扰。

    我和费明翻遍了整个房间,没有发现任何行李之类的物品,也没发现任何私人物件,这起案子似乎无从下手,这时费明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文叶的电话,她手脚看来还挺快的。”费明把电话递给我。

    “文叶,有结果?”我焦急地询问。

    “大侦探,我就知道你很着急。我初步的看了尸体照片,死者是女性,年龄大约在20-30之间……”

    “文叶,你就不能再准确一点嘛?”俞卉娜大约是25、6岁的样子,我多么希望检查结果是大于26岁或者小于25岁,这样就可以把俞卉娜从死者身份中暂时排除。

    “拜托!我只是看了下尸体照片上皮肤的褶皱程度,能预测出年龄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更准确除非你们立刻把尸体运到我学校来。”

    “算了,你继续说,还有哪些发现?”我意识到对文叶的检查不能太过于苛刻。

    “我还根据尸斑预测出了大致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3-4个小时之前。”

    “3-4个小时?文叶你会不会弄错了?”马老板的证词说这个女人是1个小时之前入住旅馆的。

    “你又怀疑我的专业水准?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告诉我,这个尸体最少已经死了有3个小时以上,时间只会多不会少。”

    “克劳德队长,如果她死了3-4个小时了,难道刚才来住店的是她的鬼魂?还是说这具尸体自己走进了房间……”在一旁的费明刚把这句说出口,窗外突然划过一道闪电,房间内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恐怖起来。

    “哈哈哈……想不到缉毒大队的队长,竟然还相信鬼神之说。”文叶在听筒里听到了费明的话,不仅一点都不害怕,居然还大笑了起来。

    “鬼丫头,先办正事。其他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我严肃地说。

    “没有了。时间太短,再给我一个小时,应该能得到更多的细节。”

    文叶这通及时的电话,至少给了我们一条最重要的线索,按照她对死亡时间的判断,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这具尸体不是晚上来住店的那位蒙面女子,而是她带进来了;第二个可能,那就是马老板撒谎。想到这,我立刻和费明下楼,准备审问下马老板。刚走下楼梯,看到大厅里这会聚集了好几个人,和马老板在争论着什么,场面有些混乱。

    “我们是警察,怎么回事?”费明立刻走上前询问。

    这些人一听到是警察,声音立刻小了下去。

    “警官啊,这些都是旅馆里的客人,他们刚才知道207房间里死了人,现在都来要求退房退钱,这让我十分为难啊!”马老板哭丧着脸。

    “有警察在最好了,给我们住持下公道,这样的旅馆我们住的不安心啊,要退房也正常。”说话的是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子,年纪约莫在30岁左右。

    “说的对,我们要退房!”其他几个住客附和着喊了起来。

    “各位稍等,让我确认下几件事,确认完立刻给你们答复。”一看这情势,我不得不上前稳定一下。

    “你要确定什么?”那名戴眼镜的男子问道。

    “马老板,有一件事情需要向你核实下,你刚才说那名蒙面的女子是1个小时之前入住酒店的,对不对?”

    “没错啊,我这有登记入住时间,你看一下。”马老板把登记簿递给我,在弋青那一栏的入住时间栏里,写着时间是6点05分。“警官,这个时间都是和客人确认后,他们再签字的,可造不了假啊。”

    “马老板,今晚旅馆里一共有几个住客?”我问道。

    “一共有7个,他们现在都在这了。”

    “刚才有没有客人离店?”

    “没有,外面下着暴雨,一时也走不了啊。”

    “那名蒙面女子来住店的时候,是否有携带一个大皮箱?”

    马老板思考了一会,“我记得她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连个小袋子都没有。”

    “很好!如果蒙面女子入住时间没有错的话。”我故意顿了一下,观察了这7个人各自的表情,“那么你们7个人暂时不能离开这家旅馆。”

    “凭什么啊?!给个理由!”众人纷纷抗议。

    我用锐利的眼神盯着他们。“因为,这起凶杀案的凶手,就在你们7个人中间!”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路非文的小说神探克劳德仅代表作家本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内容如果含有不健康和低俗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神探克劳德最新章节神探克劳德全文阅读神探克劳德5200神探克劳德无弹窗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上传。版权归作者路非文所有。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谢谢!
梨树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