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迷雾中,眼前一片朦胧,站在十米远,就开始看不清谁跟谁。
“钱袋,把手给我,不要走散了。”
这是修鱼镜冷沉的声音,当千代毫不犹豫的把手伸过去的时候,却被挽歌握住了,“跟在我身边,别走丢了。”
手被他握得很紧很紧,千代怎么甩都甩不掉,怒道,“你跟进来干嘛?”
“保护你。”简单三字,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千代突然心头一震,呆呆望了他两眼之后,沉默着没有说话。
挽歌的手,虽然带着手套,但她能感受到他掌心递来的温热……
等等,他的手,刚才不是还抓过食人乌鸦吗?
恶!
千代想吐,“把你脏手拿开。”
“已经换过一双新手套了。”
挽歌像是知道千代想说什么,漫不经心的把她的手握紧了几分。
“而且,要说脏的话,也比不过你鱼师兄脏,他刚才貌似徒手把血鸦活生生分尸了呢。”
修鱼镜:………
真是躺着也中枪。
“不要损人利己。”修鱼镜脸色阴沉,对挽歌没什么好感,即使前几天他医治好他的毒,他也不会心存感激的。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而已。”挽歌懒佞一笑,不介意修鱼镜用什么目光看着他。
“都别说了,我自己会走,不用你保护。”千代心烦气燥,趁挽歌力道松懈了几分,便狠狠甩掉他,自己往前方探路。
“前面的美女姐姐,能不能等等我?”
此时,突然吹起了一阵凉风,将浓郁的晨雾吹散了不少,露出千代纤瘦又冷艳的背影,赫连皓从侧面走来,喜出望外,急忙加快脚步跟上她。
只是,千代不知道的是,她刚才甩掉挽歌的手时,自己误入了一个迷阵,完全和他们俩不在同一个空间,倒是遇上了赫连皓和毕蓬生。
听到声音,千代停下了脚步,转身看向身后追来的两人,“小鬼,这里很危险,你们还跟来做什么?”
这是第二次被喊做小鬼了,而且还是被一个女人喊着,赫连皓瞬间觉得一点男儿尊严都没有了,可刚才千代还救了他,他也不好发脾气,于是勉强笑嘻嘻道,“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要不是她快速撞开他,把乌鸦砸飞了,可能他早就一命咽呜了。
所以,做人要知恩图报!
“举手之劳而已。”千代也没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说完,就又向前走。
可赫连皓就不这么认为了,他觉得千代是上帝派来拯救自己的女神,赶紧屁颠屁颠的跟在她身后。
“美女姐姐,我先自我简单的介绍一下,我叫赫连皓,今年十九岁,家中排行老七,我最祟拜的男人是我二哥,而最讨厌的男人也是我二哥,我最喜欢吃的菜是菠菜,最爱的运动是数钱,最……”
“停!”千代滞住脚步,伸出手比了个打住的手势,再听下去的话,恐怕耳朵都会长茧子了。
不过,他刚才说的其中一点,倒是引起她的兴趣:“你说,你最爱的运动是数钱?”
数钱能算是运动吗,但同为财迷爱好者,千代也就勉强说服自己接受他这个不合逻辑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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