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姚珊不会修饰,但非要刻意打扮不可。他长得本来就瘦小,还把下巴刮得溜光,脸上抹一些女人用的脂粉,活像一个殡葬用的小纸人。他把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全立起来,活象一只被雨淋过的刺猥。他有一双白袜子,洗得异常白净,平时舍不得穿,等到这时候临时换上。总之,他这一身打扮是落伍的时髦,和20多年前那些没事在街上混的地痞流氓完全一样。别看这姚珊形容猥亵,可他绝不是一般的人物。他不但在这里混了两年多了,而且是这个拥有300多人的团伙中,屈指可数的那么几个掌握团伙底细的人之一。他在这里混的时间长,骗的人多,自然有一套骗人的本领。所以,孙果才叫小红他们来。
姚珊靠窗坐着,脸冲门。因此,小红他们几个刚走到门口,他就看到了,马上站起来等着和他们握手。林自成这时才看清,他的小个只有一米六上下。他们与姚珊握完手,又在屋里转了一圈,与这里的人逐个握手后才找个地方坐下。姚珊假装对林自成的情况一无所知,明知故问道:“大哥,你家是什么地方的?”林自成没能及时回答他的问题,因为从他那副公鸭嗓子所发出来的沙哑的声音,让林自成不由自主地颤栗一下,浑身上下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过了一会儿,他才回答说:“我家是辽宁本溪的。”
姚珊故做很兴奋的样子,堆起笑容说:“哎呦大哥,那咱俩是半个老乡啊!——我家是吉林的,我还在本溪当过兵。来,抽支烟。”他说着,就扔过来一支烟来。
林自成最讨厌这种虚假小人,看了就不高兴。他不作声,也不去拾那支烟,小红把它拾起来插进他的嘴里,他又把它夹在手里。姚珊见他如此冷淡,也把脸上的笑容收了。开心的微笑能在脸上停留很长时间,让人感到亲切、自然,宛如一杯飘香的美酒,咽到肚子里后还余香满口;虚假的笑容顷刻既逝,让人感到恶心,宛如远处飘来的一股臭气,过去后还令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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