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遭到了意想不到的失败,不得不撤出了黄河以北。叛军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声势大涨,云集黄河两岸,兵锋直指陕西。
叛军声势浩大,震动天下,颇有当年幽州叛军迅猛西进,长驱直捣长安的气势。
然而,战争不是流氓砍人摆队形,而是斗智斗勇的过程,叛军要进攻潼关,必须先要占领陕州。对于进袭陕郡,史思明充满了必胜的信心,因为洛阳一战,叛军重拾信心,唐军的主力则被彻底击垮,士气极端低劣。在这种情况下,唐军关中兵力空虚,陕郡的防御不堪一击。
史思明想的不错也确实有操作性,但是,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叛军很快就领教到了狂妄的代价。
在陕郡外围,叛军遇到了新情况,遭遇了神策兵马使卫伯玉指挥的唐军。
卫伯玉是安史之乱后期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此人膂力强劲,自幼学武,有一身好功夫。年轻时,不甘心虚度青春,报名参军,在高仙芝手下当兵,以边功累迁至员外诸卫将军。
高仙芝被杀以后,关中唐军士气沮丧,安西军队大量调往平叛战场,卫伯玉自安西归长安,参加了洛阳会战。李光弼兵败洛阳,他被唐肃宗李亨封为神策军兵马使,出镇陕郡。
在史思明长子,怀王史朝义的指挥之下,叛将李归仁率领3000叛军铁骑进攻陕郡,刚刚到达陕城东部的疆子坂附近,遭到了卫伯玉的唐军伏击。
卫伯玉的军队只有数百骑兵,兵力远远少于叛军,但是,这些军队都是高仙芝的嫡系,百战精兵,自然不是叛军能够比拟的。而且,打仗凭的是智慧,而叛军统帅李归仁恰恰没有卫伯玉狡猾。因此。刚刚一接战,叛军就被打得灰头土脸,狼狈逃窜,“积尸满野,”唐军大获全胜,“虏马六百匹。”
卫伯玉这一仗为自己获得了巨大的荣誉,被唐肃宗李亨封为神策军节度使。继续主管西北战事。
损兵折将,史朝义不服气。重整旗鼓,率领大队人马强行夺取陕郡。
叛军吃过了一次大亏,这次可够小心了,然而,还是着了卫伯玉的道。刚刚到达永宁的这个地儿,还没有看到陕郡的城墙,卫伯玉率大军出现了,挡住了叛军前进的道路。
卫伯玉这一次没有捣鬼,而是采取了硬碰硬的战术。迎头突击,一战击溃了史朝义的叛军。
挨了一顿胖揍,史朝义算终于明白了,卫伯玉这厮不好惹,既然惹不起,还是躲吧。
史朝义没退出多远,史思明很快就来了。
战胜要表彰。战败要检讨,这是战争规律。史思明也是如此,检讨战败原因,追究责任,大骂史朝义:“终不足成吾事!”命令将史朝义和小弟骆悦蔡文景许季常拉出去剁了。
将小弟们杀了也就算了,史朝义是史思明的儿子。自古父子情深,史思明怎么舍得将亲儿子剁了?
这里边是有原因的。
在史思明还很落魄的时候,没钱娶媳妇,但也不能闲着啊,于是就把一个穷人家的丑丫头的肚子搞大了。
史思明穷困潦倒,对女人的要求不高,只要是个人是个女的就成。
这个丑媳妇就给史思明生了一个儿子。这就是史朝义。
当然,作为一个吃嘛嘛香的爷们,史思明非常向往艳遇,也想找一个质量高的。不过,史思明脑袋是很灵光的,很清楚自己就是典型的“搓矮穷”,不占有任何资源,就是有心搞点儿外遇,都没人愿意和他出轨。
但是,人生有时是很乌龙的,一个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走上****运。在他苦度春秋时,偏偏就有一位大美女主动地瞄上了他。
在史思明的老家平卢,当地有一户姓辛的大户人家,属于土豪一级的,很有钱。辛家有一个待字闺中的漂亮丫头,性格豪放热烈,在当地艳名远播。
这样的女人是“白富美”,一般人只有流口水的份儿,史思明尽管心里艳羡,可也清楚这不是自己能招惹得起的,因此也就是心里想想。
不过,史思明真就碰上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个偶然的机会,辛家丫头一不留神看到了史思明,当时就觉得这个穷小子相貌非常,长得不像人,将来必成大器。
辛家丫头就和史思明对上了眼儿,于是勾搭史思明。
平白无故的美女投怀送抱,史思明当然是来者不拒,于是两个人私定终身。
写到这里,不得不说一句,北齐开国皇帝高欢也也有过相同的艳遇。不过,他们之间唯一的区别是,高欢尽管穷困潦倒,却是一个帅哥,而史思明长得很对不起人民。
辛家丫头回家征求父母意见,气得父母火冒三丈,就是不同意。
这事儿也怪不得辛家夫妇,自己费尽心力养大的一朵花,就这么插到牛粪上,而且是陈年的,这样的事够倒霉的,哪个爹妈也不会同意。
但是,辛大小姐吃了秤砣铁了心,满地打滚,糖葫芦都哄不好,非史思明不嫁。
老家夫妇拗不过女儿,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不管了,爱咋咋地吧!
癞蛤蟆史思明就这样吃上了辛家丫头的天鹅肉。
还别说,有了漂亮老婆,史思明也真争气,当兵吃粮混社会,投机耍滑拍马溜须,加上交对了安禄山这个朋友,很快就发达了起来,当上了唐军的高级将领。这个时候,辛氏也为史思明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是次子史朝清。
抚今追昔,史思明感叹于生活的巨大变化,没有把发达归咎于祖坟冒青烟,而是送给了老婆辛氏。经常对同僚唠叨:“我自从娶了辛氏之后,奇了怪了,官运亨通,又得了一个儿子,人财两得,好运气都压不住了,这都是因为辛氏的命好啊!”
史思明对辛氏很感恩,成了江湖老大以后。将辛氏立为皇后。中国人自然讲究子以母贵,因此,打算将辛氏的儿子立为太子。可是,中国人历来信奉长子为尊,大儿子史朝义就碍事了,因此,史思明就有了除掉史朝义的想法。
生于改革开放之后的人。很难理解,为什么同是自己的骨肉。父母会厚此薄彼。其实,厚此薄彼在孩子众多的家庭是普遍现象,这样的家庭中一般都会有一个最受宠的孩子,同时也会有一个最不受宠的孩子。只要孩子一多,同样是父母的骨肉,有些父母确实无法做到一碗水端平。
史思明就是这样的父母,他总觉得史朝清比史朝义好,这个想法根深蒂固,一直延续到他称帝之后。
如果史思明仅仅是一个将军。他不需要过多考虑继承权,而现实的问题是,偏偏他是“皇帝”,继承权马虎不得。
但是,又有一个问题出来了,史朝义的人品极好,群众呼声很高。而史朝清呢,恰恰相反,性格暴躁,残忍好杀,口碑贼差。史思明虽然浑,也不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是,他又不甘心立史朝义为太子,所以就把立储一事儿暂时地搁置了起来。
然而,躲避不是办法,问题总是需要解决的。史思明一咬牙,想出了一个坏主意,让小儿子镇守范阳。封史朝义为怀王,命令他为先锋,上前线拼命去。
史思明如此做,实际上就是想让史朝义在前方栽跟头,到时说服群众就比较容易了。
但是,让史思明没有想到的是,史朝义的表现很不错,将士们拼命,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就是在攻打陕郡这件事上,也不全怪史朝义,毕竟,卫伯玉不是谁都能对付得了的。
陕郡战斗失败,应该从两方面看,史朝义有着无法克服的原因,换了谁去都未必能赢。史思明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发怒,其实也就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借题发挥而已。
不过,实事求是地说,史思明是安史之乱中最有名的军事家之一,既然是军事家,人就不会糊涂。一个不糊涂的人,绝不会随便就杀了自己的儿子,他这么做,既有真实的意图,的是演戏。
史思明半真半假的下达了命令,然而,他的想法遭到了群臣们的一致反对。
史思明性格暴躁,动辄就要杀人,史朝义和他老爹刚好相反,不仅性格十分宽厚,而且善于采纳下属的意见,深得人心。
得人心者的天下,这个时候,就有很多大臣站出来为史朝义求情了。
史思明本来也就是想杀鸡儆猴,看到有这么多人求情,于是顺水推舟,赦免了4人的死罪。
处置了内部矛盾,史思明决定亲自指挥攻克陕郡。为了保证大军的粮食补给,交给了史朝义一项艰巨的任务,命令他在礓子阪修筑一座三隅城,也就是三角城,以此作为大军的屯粮之所。
军情如火,史思明下了严令,限一个月内完工。
一个月修筑一座城池,在一切都需要人工的世代,这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任务,似乎很难办,然而,史朝义竟然在约定的日期内完工了。但是,由于时间实在是太过紧迫,最后还差了一道工序,新砌的城墙还没来得及上泥!
史朝义以为不辱使命,于是让弟兄们歇一会儿,过一会儿再去干,然后找老爹要功劳。没想到,投资人史思明赶来验收,一看城墙还是毛坯房,当即勃然大怒,混账东西,打仗打不明白,干工程也是偷奸耍滑,真他***丢人!
史朝义被骂的狗血淋头,只好乖乖的解释,弟兄们太累了,我就私下做主,让弟兄们喘口气儿。
史思明怒不可遏,骂道:“你爱惜自己的士兵是你的事儿,我只关心你为什么要违抗我的军令?”
说罢,史思明命令将士们泥墙,不一会儿的工夫就将城墙给泥好了。
泥完墙之后,史思明上马,准备去柳泉驿(今河南宜阳西)休息。临走的时候,想想觉得心里不舒服,于是恶狠狠的说道:“等到攻下陕州之后,我非杀了这个不听话的孽子不可!”
史思明的口气很重,重重的撞击着史朝义的脆弱的心灵,也飘入了骆悦蔡文景许季常等3人的耳中。
史思明的话太恶毒了,史朝义等4人当时脸色大变,一颗心变得拔凉拔凉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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