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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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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万年之前,人类同其他物种一样,都在玄天大陆上艰苦地挣扎着。那个时候,人类还处于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若有人活到二十岁已是长寿,活到三十那就是神仙一般的存在了。

    直到一万多年前,人类的始祖——天玄子从一枚黑卵中破壳而出。他观星辰变化,自悟修真道法,千年后渡劫成仙。

    不忍人类在最底层过着饥寒交迫餐风咽露,而生命又如朝暮的悲惨生活,天玄子先是引来天雷为人类带来了火种,又发明了文字为人类开蒙启智,后创出“筑基法”为人类改变增强体质,增加寿元。

    人体内有经脉有穴位,经脉条条相交,穴位数不胜数。

    经脉中有一条直通丹田的经脉,为中脉。中脉上有七个穴位,分别是灵冲聚灵化元纯元气力精魂穴以及离丹田最近的冲天穴。

    每两个穴位之间以及冲天穴与丹田之间,各有七个很小很小被称为“窍”的穴位。

    人们引天地灵气入体,在中脉中激活灵冲穴打通七窍,灵气在聚灵穴中存储,在化元穴中转化为体内的元力,然后按照顺序相继打通剩余的穴窍。

    这个激穴通窍的过程就是筑基法。当一个人把七穴四十九窍全部打通,他就不是人了,而是一名真正的修者,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上仙”。

    ……

    身为城主,而且这座城还地处蛮荒匪盗横行处,牛克西出行却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甚少让护卫跟随自己。

    因为他是一名六穴筑基者。

    牛克西走到外院里,在大门正对的那座影壁前站住了。

    这座影壁高达四米,由青砖砌成。其下石雕的须弥座上雕着三层形态各异而惟妙惟肖的百兽纹。壁顶则精致地雕出了筒瓦滴水檩椽的形状。

    壁身上雕着一只镇宅祥瑞。一头威风凛凛的紫金麒麟昂头凝视,脚下躺着无数头长独角口露犬齿,赤身**的妖魔。

    顺着祥瑞的目光看去,空中站着一名银甲战神。仔细看过,战神竟与大厅上方挂着的那副画像里的人一模一样。

    他脚踩红云,手握长弓,弓弦如满月,双目怒火冲天地望着对面——

    对面有什么?

    这人又是谁?

    这个问题很难,难到一直伴随着牛克西活了四十多年。

    他曾经问过父亲这个问题,因为这壁身是父亲一刀一刀亲手雕刻的。

    “当你明白你名字含义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牛克西记得父亲总是在沉默了很久后,说出这样的一句话。而且他发现,每当这个时候,在自己眼里那身躯如山,心如钢铸的父亲,竟然流出了眼泪。

    当然,这个时候也是自己被母亲揍得最狠的时候。

    于是,一直到父亲去世,他都没有得到一个答案。

    收回目光,牛克西不禁感慨着:吗的,老子当年怎么那么傻呢?被母亲揍了那么多次还不长记性,挨得真亏啊!

    ……

    再大的风雪也挡不住人们生计的本能。只要还活着,睁开眼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去挣钱。

    大街上熙熙攘攘,两旁店肆林立。乍一换上厚重的衣服,人变得臃肿而显得笨拙,小贩的吆喝声却仍旧高亮。

    牛克西踏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一米八几的身子挺得笔直。偶尔有认出自己的百姓送来问候,他便略略停下脚步笑着回应两句。

    但是当他看见莫孤的时候,这份好心情就马上消失了,差点没气得鼻子冒烟。

    只见莫孤一手拿着一串糖葫芦,左一口右一口地往嘴里塞着。而他的丫头薏奴,则怀抱着一套衣服,俏生生地跟在后面。

    “甜吗?”

    “甜啊。”

    “酸吗?”

    “酸啊。”

    “苦吗?”

    “苦啊……”

    莫孤这才反应过来,右手的糖葫芦吃出了两寸长的竹签,指着牛克西气呼呼地问道:“你家的糖葫芦是苦的?”

    牛克西走到莫孤的面前,伸手夺过他手里的糖葫芦,送到嘴边咬掉一颗山楂后,将只剩下最后一颗山楂的糖葫芦又塞回莫孤的手里。

    “我当然知道糖是甜的。”牛克西微微俯身,在莫孤的耳边说道,“我问的是,你这个一窍不通的家伙心里不苦吗?”

    牛克西在护峰城当城主近三十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贪官。他爱财如命,杀人无数,但是又爱民恤物,甚得人心。

    这不是矛盾,因为他杀的人都是祸害百姓的匪贼,贪的钱财也是那些为富不仁家里的不义之财。

    即便莫孤再吊儿郎当,做事再不着四五六,也从来没拿城主当根葱,但是到了外面,尤其是人多的大街上,还真不敢对牛克西怎么样。毕竟,广大的人民群众才是最强的武器。

    见莫孤瞪着自己,牛克西一脸欠揍的模样说道:“怎么着?想打我?来啊!本城主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我从来不觉得报仇是一件必须马上去做的事情!”

    是啊!报仇怎么可能是一件简单的想做就能完成的事呢?更何况还是一千三百七十条人命的漫天血债?若不让仇人十倍百倍来偿还,莫家寨全村老少岂能瞑目?

    然而,就算是一千个普通人站着不动让他去杀,以莫孤当前七穴四十八窍的实力,把他活活累死恐怕也杀不完,更别说仇人还是一群高高在上仙踪渺渺的神仙了!

    这条注定将被仇人和自己的鲜血染红的复仇路,是一条难过登天的路。

    “这仇,我若有生之年能报完,也能笑着去黄泉见亲人了!”

    莫孤重重叹了一口气,与牛克西擦肩而过,只留给他一个看似潇洒冷酷的背影。

    “怎么可能?老子竟然从他身上看到了落寞!吗的,一定是我眼花了!”

    ……

    护峰城里有三最:最有权的自然是城主牛克西,二最是武功最高的,这人是小夫子莫先生莫孤;最后一最是最有钱的,这人叫常德才。

    常德才到底有多少钱?他的管家孔六曾经酒后说过:把护峰城的四道五六里长的城墙扒了再建,建了再扒,全城的人都累死了,也花不光常老爷的钱。

    且不管他这酒话真假几成,就看护峰城里有八成的酒店客栈红楼勾当都姓常,七成的各种店铺要给常老爷交租子,就可想而知了。

    百姓皆知,牛克西不克西不克东,专克不是东西的有钱人。越是有钱人,被牛克西榨得越狠。而常德才却是一个例外,除了例行所交的孝敬钱,他从来不会多给牛克西一个铜板。

    因为当一个首富的个人实力达到了七穴四十四窍,是全城第二高手的时候,那么前面的前两最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大街最显眼的位置上,有座最醒目的高楼,楼叫七宝楼,是一个集娱乐拍卖住宿于一体的综合场所。

    七宝楼只有三层,却高达六丈。外面雕梁画栋漆金描银,里面富丽堂皇雍容华贵都不必多说,单说一楼拍卖大厅的正中,那座由入水不沉的水生石砌成,高一米长宽四米的拍卖台,以及铺着的那张由每只只有拳头大小的金銮鸟腹部的金色绒毛织成的绒毯,还有那张长两米宽半米的,由整块“寸玉寸银”的暖黄玉雕成的玉桌,每一样都能买下大半个护峰城的店铺。

    这家“七宝楼”便是常德才众多家产中的一个。

    三楼最大的那间雅间里,地上铺着厚厚的绒毯,四角各燃着一鼎香炉,飘出的轻烟暖而不呛,香味浓而不熏,胜过火盆无数。

    房间里只有一张低矮檀木桌,上面放着杯盏,烫着香茗。

    常德才五十多岁的模样,穿着一袭大红的绸衫。他身材虽矮小却精悍,虽腰缠亿万贯,却一点发福的痕迹都没有。若是不是面相和骨子里透的那种富贵气息,乍一眼看上去和那些平常的小老头并无多少区别。

    他右手托腮,单肘支地,侧躺在绒毯上,张着嘴巴让一名模样儿娇俏诱人的侍女喂着在这个季节里十分罕见而珍贵的葡萄。

    另一名侍女竟拿着一把白羽扇,给常德才缓缓地扇着风。这两名侍女的身上只穿着红肚兜,白绸亵裤,外披一件轻薄如蝉翼般的轻纱。

    管家孔六则恭敬地跪在常德才的对面。

    自家老爷不喜高桌椅凳,说是在老家时养成的习惯。对于这种习俗,孔六疑惑不解却不敢询问,只能迫着自己习以为常。

    “六子,你堂兄那里有信了吗?”

    六子便是孔六的绰号。当然,满城也就一人敢当面这样叫他。

    “回老爷,暂时还没有任何消息传来。”

    常德才闻言盯着孔六,目光灼灼的凝视了许久,一言不发。

    直到孔六感觉自己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常德才这才不愠不火地说道:“这次的事有多重要,不要我说,想必你们兄弟俩自己的心里也跟明镜儿似的。所以,不准有任何差错!懂吗?”

    脑袋点得像小鸡叼米似的,孔六连忙答道:“懂得,六子懂得,堂兄他也一定懂得!”

    常德才从鼻孔里挤出一个“嗯”字,张口接下侍女送过来的葡萄,还在侍女的手指上狠狠地亲了一口,那侍女“呀”地一声缩回了手,娇媚地白了常德才一眼。

    “哈哈哈……”

    常德才张嘴大笑,露出了两排灰褐的牙齿。

    正当孔六犹豫着自己要不要跟着干笑两声应应景的时候,却听笑声戛然而止,一道阴狠的声音响起:“懂了,还不赶快去做事?”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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