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爱恨情仇四
原来,疯婆子就是巴达玛,她当年从舍身崖上跳下后,幸好被大树托住,没有丢掉性命。可是性命虽然保住了,四肢却都断了,一些树枝还深深地扎进她的肉里,全身动弹不得,别说疗伤,就连下树都做不到。当时正值夏天,蚊虫肆虐,她全身被蚊蝇叮满,加之全身伤病,麻痒酸疼,令她痛不欲生。更要命的是一连三天,水食未进,忽昏忽醒,几乎渴死。好不容易熬到了第四天,飞来了一头秃鹰,可能以为她已死,上来就用尖喙啄她的眼珠。
巴达玛当时气极,心想,她这辈子就因为眼瞎了,看不出好人坏人,这才落得如此下场,你这畜牲居然还敢戏谑人?当即,她凝聚一口真气,等它靠近,猛然张口向它吹去,没想到竟然能一击而中,它大叫一声,落向了山谷深处。她见自己临死还能击败猛禽,心里好一阵畅快。
后来巴达玛想到,现在自己**难耐,如果再有猛禽过来,不如取它的血解渴救命,岂不是好?不过,她始终想不出捉住秃鹰的好办法。谁知以后几天再也不见秃鹰飞来,她好生失望。她判断不出自己还能支撑多久,担心到时就是有秃鹰飞来,自己也只有被吃的份了。
这一天,迷迷糊糊的巴达玛被一阵巨痛惊醒,忙睁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清楚。但是她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原来一只数十斤的秃鹰站在她的胸口,如刀一般的利喙,在她的脸上和头顶猛啄,被撕裂的皮肉处,鲜血直流,钻心疼痛。
巴达玛抱着同归于尽的心理,张口就咬住它的一只爪子,那猛禽发觉自己被咬后,勃然大怒,用另一只爪子利喙和翅膀拼命攻击她,她身上的衣服全部被扯烂,脸上和胸部皮开肉绽,都能见到骨头。很快她便痛死过去。
等巴达玛再次醒来时,发现猛禽居然死在她的身上。她四肢不能动弹,就用嘴撕碎猛禽像铁丝一般的羽毛,怀着仇恨,一点一滴地吸食它的血肉。过了几天后,它的尸体开始腐烂生蛆,但是她顾不得呕心,整整花了三十多天,才将它吃完。
经过这段时间的静养,巴达玛的断肢重新长好,后来也能下到地面活动。虽然彻底被秃鹰毁容,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但性命终究是捡回来了,而且武功也没丢失多少。
巴达玛原想伤一好就去找阿拉说理,后来在水中看到自己的丑容,就再也没有勇气直接面对阿拉。有几次,她在山中看到阿拉和家丁一起搜山,几次想冲出去杀死对方,可双腿却不听使唤,一步也迈不了。她虽然痛恨阿拉,却又不愿意破坏自己在阿拉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阿拉离开后,巴达玛独自在山中痛哭一场,怨恨自己太没出息。后来觉得心里这股怨气实在无法消除,便到阿拉府中捉家奴泄愤,开始捉来还只是杀了,曝尸荒野,后来觉得这样还不解恨,便开始烤了吃,再后来干脆生吃。
巴达玛的**让在场的人听了又惊又怕。
阿拉泪流满面,抱住她说:“巴达玛,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让你吃了这么多的苦,变成了这么可怕的样子。”他停了一会,说,“骗你说儿子死了,那是父王的意思。我当时是真心想娶你的,也想与你一起闯荡江湖,过上自由自在的侠客生活。可我是家里唯一的子嗣,是世子,需要继承王位,要为家族生存发展壮大负责。父王逼我娶郡主,我内心是一百个不愿意。但是草原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我们只有与其他部落联合起来,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当时我想退一步,委屈你为侧室,但你坚决不同意,扬言要以孩子威胁,大闹婚礼。父王无奈之下,这才出此下策,先是派人偷走孩子,后来又谎称孩子已死,想让你要挟不了,过一段时间再告诉你真相。但是我们真的没有赶你走的意思。不料你性格如此刚烈,受不了失子打击,居然离家出走。
“你出走后,我到处找过你。后来,从一个家丁口中得知你出门时嘴里曾喃喃自语,说要去跳舍身崖。那家丁当初以为你是在闹小性子,说了玩的,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知道我在派人四处寻找你时,这才想起这事。为此,我狠狠地鞭打了他十几下,他被打得皮开肉绽,差点送掉性命。我们到舍身崖找过你好多次,整个大青山踏遍了,却无你一丝一毫的消息,哪里想到你那时还在树顶。半年后,我们估计你已不在人世,还为你立了衣冠冢。我命人在舍身崖前谷口大石上刻‘入谷者死’蒙汉大字,以防外人擅自进谷,打扰了你的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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