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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啷~”
一首曲子完毕后,两个铜板掉进一个缺了口的破碗里面,碗是从大街上捡来的,看似与京城繁华的风光不搭调,却也确实存在于京中。
这片宽阔地带,可作为广场,乃是江湖艺者的求生场所,周炽星的小提琴原本是异域风情,但人见得多了,却也就不觉稀奇了,六月的天气虽是凉爽异常,但是看着当头的烈日,不免也让周炽星感到厌烦,他恼怒的将琴上的肩托扯下,欲将琴收进盒子里,却被一只手挡住了。
“干什么?继续啊,你看今日才这么点,晚上吃什么啊?”
胡茂顶着多日不洗的头发,感觉满头沉重,面部也是可以刮出一片油,而周炽星也好不到哪里,即使再有洁癖,也敌不过这满街风尘,灰头土脸,也甚是狼狈。
“拉什么拉!都没有人听!太阳还这么大!琴是不能被晒的!”周炽星激动道。
“不就是个琴么?犯得着么?拉坏了等回去换了就行了,总比好过饿死在这里强吧?”胡茂解释说。
“换什么?”
周炽星一股怒气涌上心头,嗓音也比以前高了几度,道:
“我就是把你卖了都赔不起这把琴你信么?光是我用的擦弦油都是pirastro的,你说换就换!你来给我换!”
“你生什么气啊,不拉就不拉啊,犯得着……”
“告诉你!这把琴是我宝贝,是我姑姑给我的!我们家用了几十年的!”还没等胡茂说完,周炽星就强词回道,却也忍不住那豆大眼泪扑朔扑朔向眼眶外涌出。
“我怎么这么倒霉,找姑姑的事没着落,还被带到这么个鬼地方!居然还不得不做这样下作的事!明明就是艺术,还得这么贱卖!”
“我……”
周炽星继续啜泣道:“你这么能干,还要我拉什么琴!你也不看这些时日,是谁在挣钱!”
被周炽星这么一说,胡茂倒是没词了,周炽星虽是孩子,却也是含着一股傲气,也有一种天然的赤子之心,即使风餐露宿,即便自己再是疲累,也始终不肯丢下自己的琴,在最困难的时候,他也放下身段在路边拉琴博取路人的新鲜感,挣得几日饭钱,但孩子终究是孩子,想来这些日子颠沛流离,也真是苦了他了。
胡茂摸摸他的头,擦了擦他脸颊上的泪,叹口气说:
“别哭了别哭了,算我错了,你看眼泪都滴琴上了,你都说琴最怕水了,不拉就不拉,等回去我给你买几套弦,你要多少我买多少,快,不哭了。”
胡茂连忙将琴上的泪水擦干净,用嘴吹去上面的灰尘,帮周炽星放进盒子里。
“回去……回得去么?”周炽星抽泣着说。
“肯定回得去啊!你不说这还是个梦么?,等做梦的人醒来,我们就能回去了。”胡茂肯定说。
“都这么些天了,还会醒来么?”
“你都说梦里时空与现实不一样啊,是不?是梦一定会醒。”胡茂调皮的笑着,然后继续擦拭周炽星脸上的泪水,这让周炽星的脸增加了几分难得的色彩。
“那你说回去给我买弦的!”
“买买买!”胡茂死命的点着头。
“咣当~”又是一声响,一块石头般大小的东西掉进胡茂的那口破碗里,差点没把那破碗砸个粉碎。
胡茂着急的扑到碗边,拿着那块“石头”仔细端详一阵,不由面露喜色,那居然是一整碇银子。
“小兄弟的琴为何琴啊?”
一腔神气十足不可一世的口气。
胡茂抬起头,眼见那位发言的男子是一位穿着普通青色曲裾头带白色方巾满脸长长络腮胡子的青年,正好奇的看着自己和周炽星。
此人一幅江湖浪客打扮,腰带上插有一把竹笛,在洒脱的神情下,眉眼间却让胡茂有几分熟悉。
“以前爷爷我也见过鞑子的胡琴,一样都是靠拉弦出声,却没见过你这又似琵琶又似……胡琴的,能否借爷爷我一看。”
“听曲可以,琴不给看,要听也要到屋檐下听,没看见太阳这么大么?”
胡茂也用一副神气的口气回敬道。
“啊,是,是,当然,当然。”
看见胡茂如此霸气,那人却也收敛了一些。
来到此地的这些时日,胡茂多少对这个世界有一丝了解,再加上周炽星是个历史智多星,所以他根据此人打扮,断定他为一介江湖白衣,对其说话也是不卑不亢,铿锵有力。
周炽星见有人花了“大价钱”,虽不比那高昂的出场费,却也算小小的巨款了,于是收起情绪,很有礼貌的弯腰行礼道:
“请贵客到那边屋檐,既减噪,又遮凉,我就为贵客奏上一曲‘流浪’吧。”
一曲已毕。
‘流浪’的全称即是‘流浪者之歌’,说的就是吉普赛人颠沛流离的生活以及那悲怆又洒脱的心境,胡茂虽然听不懂古典音乐,也被周炽星那精湛的演奏惊得是五体投地,再加上周炽星近来体验了一番流浪生涯,对曲子的中心思想更是深有感慨,将曲子的内容演绎得更是淋漓尽致,不由让那位陌生的客人和胡茂都拍手叫好。
“好好好!小先生果然技艺精湛,此曲虽来自异域,却也有那江湖中人豪迈之情,五味陈杂之意,不知出自何人之笔。”
周炽星算是拉痛快了,却不知怎么回答这位特别的观众,只得说:“是一个天才所做。”然后草草收拾琴进了琴盒,双手作揖,感谢知音之恩。
见周炽星面露喜色,胡茂也不由心里暗喜,整个心情立刻大好起来。
“好曲啊好曲!”说罢那人便满足似的走了,路边车马一阵呼啸而过,待发现那人已经走远,胡茂却看见自己脚下遗落他腰间的竹笛。
“果然也是个爱乐之人。”周炽星看着笛子道:“如果不是肚子饿,我也想听听他的演奏。”
“嗯,那就给你留个纪念!”胡茂将笛子递给周炽星。
两人虽是一无所有,却也感到是满载而归,虽不知哪一碇银子值多少钱,但的确是比那只能买路边摊上包子的铜板强多了。他们一路走到一家名叫“仙膳楼”的酒家,忐忑不安的相互看了看,胡茂拿出林佳玥的镜子,自己照了照,又给周炽星照了照,彼此都整理好了仪容,在众人奇异的目光下走了进去。
店小二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见两个衣衫奇怪且不洁的家伙进了店,不免心生逐客之意。
“请问二位是住店还是吃饭啊!”小二双手抱胸,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不要酒水,两荤两素,好菜,先给钱!”胡茂将那一碇银子放在小二面前,恶狠狠的瞪了这个傻了眼的附势小人。
两人先是吞完那四盘子菜,然后又数了数了小二找来的剩下的碎银子,感到十分满足,盘算着是不是可以用剩下的钱住住客栈,好好休息一下。
“哎,但是这些又能用多久。”周炽星不免担忧起来。
“总会有办法的,这些钱放一人身上弄丢了不好,你我各带一半,实在没钱哥哥我就在大街上表演胸口碎大石。”
周炽星拍了拍胡茂的胸口,不免笑起来。
“二位爷留步!”
两人茶饱饭足,准备起身要走,那小二见势连忙迎上,还给胡茂两吊钱。
“什么意思!”胡茂不解道。
“二位的饭钱已经被那位客官付了。”小二解释道。
顺着小二指点的方向望去,只见在二楼有一位穿着考究深衣的男子手持折扇,对他们点头微笑。
“那位客观没什么要求,他说就是希望这位小哥将刚才在路边拉的曲子再拉一遍。”小二解释道。
“他叫拉就拉么?”胡茂斥道,然后又看着周炽星道:“要不给他拉一段,你还拉得动么。”
“来到此地,遇上知音也算一幸事。”周炽星说完提着琴盒很是干脆的跟着小二上了二楼。
那位让周炽星拉琴的客人,看起来三十上下,浓眉大眼,面部清秀,身后跟着两位看起来很是厉害冷酷的侍从,此人看似虽然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但在胡茂看来却确的此人内心并非面相所示那般和善,不由心生防备。
待周炽星完成一曲,那人拍手叫好,居然就询问胡茂和周炽星是否愿意住到自己府上,以表演器乐为生。
两人对视一番,居然心照不宣的同意了。
胡茂在的这间府邸叫郑国公府,府上犹如大气庄园,分东西南三院,胡茂与周炽星住在西院南边乐师用的两人一间的小房,虽然没有五星级宾馆那般考究,但就与乞丐一般露宿街头好太多了,胡茂看着清洗完毕换上短褐倒在床上已经熟睡的周炽星不免喃喃道:
“哥哥我最讨厌的就是看穿越剧,哪知道这回竟是自己穿越了,人生真是越烦什么越来什么。”
想到这里,胡茂内心不免几百万只羊驼齐奔腾,它们口中咩咩着三个子:\"草泥马。\"
之后又不免想起兰瑜:“他现在又在哪里,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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