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不错的东方帅哥,够阴沉,跟你挺配的。”山姆大叔继续开玩笑。
“不好笑。”她虽然出声斥责,但一点也不生气。
是个东方人?她有些意外。
山姆喜欢说话逗她上”是他表达关心的方式。
“嘿!你竟然都没注意到?”山姆故意大惊小怪地嚷。
“山姆——”她拉长声音警告,尽管她习惯他的玩笑,但这并不表示她喜欢这个话题。
山姆对她的正经八百似乎不以为意,呵呵笑着。
“他是……日本人吗?”她故意表现出随口问问的样子。
希望不是大陆人或台湾人,也听不懂她唱的那些国语歌。她喜欢偶尔唱些中文歌,毕竟中文是她的母语,再好的英文歌对她而言总是隔了一层。这是她用来抒发心情的方式,像写日记一样,是种非常私密的自我对话。
歌是唱给自己听的,希望他不懂,不然她只好暂时收起自己的小秘密了。
“口音听不出来,他的英文说得很溜,甚至带点英国腔,奇怪吧?”
英国腔?的确不寻常。不过话又说回来,旧金山本来就是个民族杂烩的地方,即使某个黑人一口道地的台湾国语,似乎都没什么好讶异的。
“我看八成是那种从小在美国长大的有钱人家孩子。”山姆以他丰富的识人经验评断。
“大概吧!”她随口答着。如果是个美国人,那就没有威胁性了,她松了口气,很快就把脸上的彩妆卸除干净。
灌了一大口的啤酒,山姆皱眉盯着地日渐清瘦的背影,“小雨,不是我说你,怎么愈来愈瘦了?你是不是为了漂亮饿肚子啊?告诉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女孩子还是要长些肉才好看,你别学那些干巴巴的模特儿,她们只有在杂志上好看,男人在床上还是喜欢软软的胸部和肥嫩的屁股,你——”
“我本来就瘦,你想多了。”她打断他的话。
山姆的善意总是藏在粗鲁背后。
她虽然不太习惯接受别人的关心,但山姆不以为意的态度总让她感到温暖。
脸上的彩妆卸尽,白皙的脸蛋上浓密略粗的眉毛配上漆黑的大眼,容易让人印象深刻;其实,她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卸完妆,她拿起木梳,将一头长发束成清爽的马尾,舞台上的明媚风情此刻全收拢成未施脂粉的清丽冷凝,这才是她。
“你啊,凡事都看得太认真了,这样不好,该放开的时候就要放开。”山姆突然开口,“别整天唱那些伤心的歌,像你这样的小女生不应该整天愁眉苦脸的浪费生命。”
“情歌如果不哀伤凄美,哪里会动人呢?”她故意把话题扯开。
“谁说只有那种歌好听?以后多唱点快乐的歌给我听。”山姆拿出老板的气魄命令她,“还有,看看你四周的男人,去谈场恋爱!女孩只要谈恋爱就漂漂亮亮,什么烦心屁事都没了。”
山姆总认为爱情是年轻女孩的生命泉源,可是她都已经二十七岁了,山姆还把她当成小女孩!虽然这么想,她心头还是因为山姆的叮咛涌起一股暖意。
“何必费事?找人谈恋爱,过不了多久就要伤脑筋怎么谈分手,浪费精神。”她语调淡漠的说。
“谁说的?”山姆满脸不以为然,“谈恋爱就是要享受它的每一个过程,那可不只是约会做爱而已,谈恋爱就是要学会吵架妥协,甚至学会怎么分手。”
学会怎么分手……薇宁在心里疼痛地重复这句话。
“既然注定要分手,一开始何必谈恋爱?”她忍不住质疑。
“每分手一次,你就愈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伴侣,愈清楚什么样的人才适合自己。要知道,mr.rigt不会突然出现在你眼前,除非你勇敢尝试去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人,不然你永远找不到他。”山姆拿着啤酒滔滔不绝地说,完全是过来人的口吻。
“所以在mrrigt出现之前,我可以尽情的交男朋友,只要感觉不对就把他甩掉?”她顺着他的语意提出疑惑。
“或者被他甩掉。”山姆开玩笑。
“一个接一个,养成习惯之后,搞不好连mrrigt都会被我当成垃圾一样丢掉。”她嘲讽地下结论。
山姆摇头,“不,我不是指这种速食爱情。速食品,营养不足,偶尔吃一下还可以啦!”他笑了,“女孩,我说的是那种用心的恋爱。”
不,她不自觉地握紧拳头,指甲深陷在掌心中,她就是太用心了。
山姆望着她,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以难得的温柔语调说道:“宝贝,你要给自己机会。”
“我给过了。”她低语。
如果谈恋爱是要学会怎么分手,那她拒绝再学。
曾经,她以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离开他,几乎让她以为自己痛苦得快要死去,这种痛,一次就够了。
看着她泫然欲泣的表情,山姆忍不住上前笨拙地搂住她随后放开。小雨在他的店里唱了两年的歌,刚开始他因为她的歌声而留下她,可是这些日子的相处让他真心喜欢上这个会唱歌的姑娘,她虽然个性安静封闭,但她的歌声却完全相反。
他之所以开这家店,就是因为许多年前,他也曾经和一个歌声美妙的女孩深深相爱过,小雨像她,唱的歌都发自心底。
只是,他发现她的歌声愈来愈深沉寂寞,虽然他不知道她从前的故事,可是他实在不忍心看她这样下去。
“女孩,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分手的刻骨铭心是年轻人的专利,从前的痛苦都会成为日后你珍惜万分的美丽记忆。”他诚心地安慰着。
“你怎么知道?”她微微哽咽。
“相信我,我知道的。”山姆的目光落在薇宁身后,嘴角扬起了薇宁不曾见过的温柔笑意。
“知道什么?”弹钢琴的泰伦推门走进来就接口问道。
“没什么。”她收回刚刚忍不住的真情流露,“我要回去了。”低低说了一声,她避开泰伦有意无意的探询目光。
泰伦是美国华裔,五官虽然仍是东方人的模样,但是吃汉堡长大的他却是个彻头彻尾的美国人,他不懂得国语或普通话,更别说看得懂中国字。
他对她很好,钢琴也弹得不错,只是……她不喜欢那双试探似的眼睛,不想牵扯上其中暧昧的期待。
“外头下雨,要不要我送你回去?”泰伦问道。
又是试探。
“不了,我自己走回去就好。”她很快拿起手提包,不等他们的反应径自由后门离开酒吧。
习惯这样不近人情。
走在下过雨的街道,四周仍然充满雨的气味。
大概是雨的缘故,她有些恍惚,仿佛脚下踝的不是旧金山的石板路,而是海水那一边的台北柏油路。可是转头一看,身旁并没有她熟悉的身影,只有自己孤零零的影子。
那灰黑的影子在路灯下显得凄凉,提醒地那个为她撑伞让她开心大笑的男孩再也不会回来了。
脚下踩着的是旧金山,她曾经以为,重里是自己永远飞不到的世界尽头。
一只野猫从脚边窜过,打断了她的思绪,她突然想起家里的猫罐头已经没有存货,要去附近的便利商店买几罐才行,不然阿丁会不高兴的。
阿丁,陪她在旧金山生活快两年的老猫,习惯吃消夜。
回到外表老旧却有种古朴气派的公寓,爬上四楼的阶梯后,推开门就听到猫向她低沉的打招呼,它轻巧地走到她身边,长长的尾巴轻卷着她的裤管,这是它表示亲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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