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醒醒....”
模模糊糊之中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睁开眼睛恰好看见一脸紧张兮兮的张志明。
“叶子,也总算是醒了。你要是在醒不过了,我就要打120了。”张志明看见我醒过来长出了一口气,满面担忧道:“怎么样,没事吧,你怎么昏倒在厕所了呢?”
我在张志明的搀扶下从地上坐了起来,揉了揉太阳穴,刚要开口,眼前却出现一抹醒目的白,我把嘴边的话生生咽了下去,不经意的说道:“没啥事,我昨天半夜起来上厕所,可能喝多了,就躺地上睡着了。”
“靠,瞅你那点出息,亏你还是个东北人呢。我还以为你小子犯啥病了,吓死老子了。”张志明听了我话,忍不住爆了粗口,在我的后脑拍了一下子笑骂道。
我这人最恨别人打我后脑勺,本想动手来着,可是又想起对方是许诺的表哥,出于对许诺心里的亏欠,我还是生生忍了下来。
吃过早饭之后,我和周东菡负责去超市采购食物和装备,张志明和白九则负责去黑市淘换一些“有用”的东西。
话不多说,我和周东菡来到距离旅店不远的一家超市。首先选择的自然是食物了,面包红肠这类的东西首先被我排除了,十年前的经历显然是把我给饿怕了,保不齐这次又会被困在林子里面,所以需要做好最坏了的打算,正在我由于的时候,满脸黑线的看见周东菡哼着歌,推着手推车,上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薯片,话梅,干果这类零食向我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大小姐,我们是去办正经事,又不是去游玩,你买这些东西干什么?”我无奈的看着对方说道。
“当然是吃啦,难道你在野外就不吃饭了吗?”周东菡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看着我说道。
“你拿着玩意当饭吃?”我横了对方一眼,把脸色一沉:“这些东西,又占地方又不当而饿,带着只会是累赘,都放回去。”
“可是...”
“放回去。”
周东菡见我的表情十分严肃,被吓了一大跳,也不敢跟我犟嘴,对着我做了个鬼脸,愤愤不平的把推车推了回去。我看着对方一脸闷闷不乐的样子,张了张嘴却没说出任何安慰的话。并非是我冷酷无情,实在是这趟行动对我太过于重要了,我不想出任何岔子。
我购买的都是一些脱水的肉类和蔬菜以及大大小小的个子罐头,当然还免不了压缩饼干,尽管这一类的东西我都没吃过,但是据说味道确实不怎么样。手电筒,干电池,尼龙绳,酒精块,打火机等等一系列在野外用得着的东西。
之后我们又在外面的体育用品商店里面买了四套冲锋衣和四个巨大的旅行包。和一个女孩子出来,当然不好意思让对方花钱了,所以这些东西下来,我的存款也所剩无几了。
当我们回旅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张志明和白九也刚刚回来不久,正摆弄着他们刚刚的收获。
“叶子,你俩回来了啊?来来来,快看看哥给你们淘的宝贝。”张志明兴冲冲的对我和周东菡招手,示意我们两个过来。
看见面前一大堆零七八碎的东西,我顿时满脑子黑线。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东西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宝贝”。
两把洛阳铲,一盏矿灯,一把老式的双筒猎枪,还有一矿泉水瓶黑乎乎的液体,两把藏刀,一大堆挂坠,什么平安符啊,玉观音啊,十字架啊全混堆在了一起,也不怕这么多家企业凑在一起引起纠纷。
“叶子,快来看看。”张志明兴致勃勃的抽出一把藏刀,上面画满了密密麻麻红色鬼画符一样的东西,看着就有点邪乎:“这藏刀已经找高人开过光了,听那人说这种刀能杀鬼。”
我的眉毛挑了挑,什么都没说出来。
“还有这个正宗正月出生的黑狗血”张志明见我没说话,又举起手里拿瓶黑乎乎的液体说道。
我的嘴角抽出来一下
张志明见我还不只是,从自己脖子上掏出一个漆黑透明的挂坠,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特殊的光泽,前段锋利尖锐,仿佛是什么动物的指甲,上面有金线镶嵌,锲刻这两个古字——摸金。
“看见没?正儿八经的摸金令,就这玩意就花了我足足八千大洋呢。”张志明得意洋洋的说道。
“大哥,你是看盗墓笔记看走火入魔了吧?虽然我承认那本书很好看,但也不至于把小说里面的东西带到现实当中去吧?”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说话了:“咱们是去寻找许诺的下落,又不是去盗墓,你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干什么?”
张志明:。。。。。
事不宜迟,我们吃过饭之后,就带上行李出发了。尽管我嘴上说张志明买了一堆没用的东西,但还是把这些东西带了过去,毕竟有备无患吗。
藏刀和猎枪都属于违禁物品,不过好在无论是猎枪还是藏刀都不是很长,所以被我们包裹的严严实实藏在了背包的最里面。
当我们出来的时候,白九径直的领着我们来到一辆大吉普面前。在我惊愕的目光中,打开车门坐了上去,同时还向我们招手。
“这车子是这位刚才在黑市买的。”张志明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背着小山般的背包率先上了车,我和周东菡彼此对视了一眼之后,也跟了上去。
“不好意思啊,因为咱们就这来回一趟,所以我之买了个二手的车子,大家将就一下吧。”
麻痹,这家伙竟然还道歉。我这花了五千多块钱还给我心疼够呛呢,这位可倒好,听他这语气,这几十万的车跟买个大白菜一样。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一路无话,不是我不想说些什么,实在是我一坐上车眼皮就开始打架,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我观察了一下子周围的,发现并非我熟悉的场景,反而是一个陌生的村子里面。
“天已经黑了,咱们先在附近村子里面住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再去找你们当初遇难的那片树林。”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张志明扭过头解释道。
我听他这么说也觉得在理,毕竟十年都过去了,也不急在这一时。晚上进山的确是十分危险的事情,更何况是我当初噩梦的那片森林了。
现如今的农村跟我想象当中的天翻地覆,村子背靠大山,都是青砖瓦房,每家都有一个独立的精致小院,甚至有不少家都起了二层,村子的路都是水泥地,看起来生活很富足。
当夜我们住进了村子里的招待所,也许村子很少有外人来,除了我们四人之外,招待所里面只有一个留在那打更的老头。
那老头能有六十多少的样子,也就一米六几的身高。身上穿着间蓝色的背心,黑色的裤子,脚下踏着一双胶鞋。可能是在田里常年劳作的原因,他的皮肤黝黑,额头深深的沟壑,显示着与之年龄不符的沧桑,村里人都叫他大孙,至于真名字我们也不清楚、
我对着张志明使了一个眼色,张志明心领神会,我们两个人去附近的食杂店买了些副食,又花钱让老板娘抄了两个小菜,提着一箱子啤酒回来了。
在我们房间支了一张桌子,就招呼看门大孙过来一起喝点,昨夜才刚刚喝过酒,倒不是我们不务正业好喝大酒,目的就是为了向当地人打听一下情况,然而在中国聊天无疑是在酒桌上最为合适。
大孙的酒量确实一般,三瓶啤酒下去就有些微醺了,我见时候差不多了,对着张志明使了一个眼色,张志明点了点头,掏出一根烟递了过去,笑着说道:“孙哥,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这地方的大事小情想必知道不少吧?”
“老弟,那是当然,不是我跟你吹牛逼,这一亩三分地,很少有我不清楚的事情。”大孙摇摇晃晃的接过张志明递过去的烟,显然有些多了,说话的舌头都有些大了。
“那不知道孙哥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荒废的村子?”我心中一动,试探性的问道。
“你听谁说的。”大孙的声音猛地提高的八度,他的表情变得十分的古怪,瞪着一对牛眼直勾勾的盯着我。
我被对方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讪讪说道:“我也是听人说的,我们哥们几个都是旅游的爱好者,听说那个村子很稀奇。”
“哼,你们竟然要去那个地方?真是不要命了。”大孙重重的冷哼了一声,脸上变得有些难看:“我劝你们断了这个念想吧,那个地方邪乎的很。”
我挣扎了半天,深吸一口气郑重其事的对着大孙说道:“孙哥,如果不是有必要我也不想去,可是我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非去不可的理由?有什么理由还比命更重要?别怪我提醒你....”
“既然你是本地人,那么你听说过十年前那件事情吗?”我开口打断了大孙说道。
“十年前?”大孙先是愣了半晌,随后惊呼道:“难道你说的是十年前那场遇难...”
“没错,我是那场噩梦的唯一幸存者。”我点了点头,正色道:“跟我在一起的几个同伴,消失在了那个村子里面,当中有我最为重要的人....”
大孙看着我的眼睛,然后猛地吸了一口手中的烟,开口说道:
“既然如此我就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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