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夜晚,抱歉,尽管我不知道神奇的地方究竟在哪,但我实在是找不出另外的词语来形容我此时的这种状态了,在受到极大的惊吓之后,再不留任何喘息时间地让我面对这种事,这的确是超出了常人所能承受的负荷太多倍了,心里的各种各样的情绪更是一窝蜂地挤成了一团,要多乱有多乱,我恨不得直接拿块儿板砖将自己砸晕算了,至少能让我暂时麻痹一下,不再用承受这可以演奏一首周杰伦的“双截棍”的心跳了。()
可惜,世界上的事总有那么多不回让你如意的,比如此时,别说板砖了,就连一颗小石头都没有,被紧紧钳制于头顶上方的双手更是动弹不得,没想到这大晚上性骚扰我的醉汉居然力气大得惊人,就连被他狠狠扣住的腰部也只能任由他摆布,从肚子开始以上的地方,都是没有一点缝隙地紧紧与他贴合着,根本无法挣开,只能像一条虫子一般不安地扭动着。没想到,就连变态也如此地强壮,我不禁唏嘘着在内心感慨,这些年,如果你没点什么特别的“武艺”,特长什么的,还真不敢出来混啊!
在这种时候,自我搞笑都显得如此苍白,我继逃出曾经令我无法自拔的悲惨回忆后,第一次觉得是如此地无助,一直自以为自己是最强大的自我安慰的自信,也在面前这位醉汉狂轰滥炸的激吻中,被扫荡得一干二净……
我只是个废柴而已,没用的废柴,在面对这世界的一切不公,除了逃避就是默默承受,就像现在这般,我活在这个世界究竟能做什么呢?当初造物主让我降临于这个残酷的世界,到底有什么用,谁可以给我这个答案?谁可以?
黄梅……今天你的朋友,张舒静,是被感情逼到了如此堕落的地步的!哈哈哈!很可笑吧!张舒静原来是被感情毁了的!是被感情毁了的!
害怕不知何时已渐渐消失,悲伤慢慢将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冻结……
冷……冷……真的好冷啊……
被那副炙热的身躯压在墙壁上,一直处于被动的我,慢慢地,居然开始主动地一点点地贴近他,口腔内充斥着浓烈的酒精的味道,不仅不厌恶,反而还出奇地喜欢,我也若有似无地迎合他的激烈。()
感受到我的反应,他的身体似乎僵硬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仿佛是为了配合我,他渐渐放慢了动作,转而轻柔地与我缠绵。手上的桎梏也在不知不觉中松开了,两臂搂住我的腰身,我也不禁勾上他的脖子……
在这场“意乱情迷”中,我承认,我爱上了这种刺激,当然,带给我这种美好的感觉的并不是因为这个深深,而又长久的吻,而是我很奇怪地有一种正在偷情的感觉,一边担忧着会不会被人发现,自己的丈夫回来了吗?一边好享受着欢愉的快感,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痛并快乐着吧,尽管我们最终并没有做什么擦枪走火,太过分的事,但这种心脏如过山车般跌宕起伏,被悬起来,又落下去的感觉,我的确是爱上了,虽然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太好,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们吻了很久很久,仿佛有一个世纪这么长,我们在深吻中互相交换着寂寞,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感觉他和我是同一类人,心底都同样埋藏着深深的黑暗与无尽的痛苦,今晚的偶遇只是创造了一个给双方疗伤,互相舔舐对方伤口的机会,以此来慰藉自己残败不堪的灵魂。()
当他的唇离开我时,他好像撑不住了,在我还没来得及睁开眼之际,就已轰然倒下,伴随着**接触地面的一声闷响,玻璃瓶碰撞的声音“噼里啪啦”地源源不断地在耳边响起,我这才发现,原来这里居然满地都是啤酒瓶,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了。
他到底是喝了多少酒啊?
可是现在最主要的并不是这个,还是先看看人有没有受伤吧。
因为他之前就是站在这条小道比较靠外的地方,所以才能这么轻易地伸手就能将没有任何防备的我拉回去的,一进去我就被他压到了墙上,所以根本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可以往里走,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站在比较靠外的地方。他突然这么没有任何先兆地一倒,倒的方向前后左右都有可能,甚至斜着倒,直直地滩坐在地上也不是说没有几率。可是,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有时候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这个千古定律起了作用,他居然就这么直直地,没有任何犹豫地往有路灯照射的那边倒了下去,因为他身高比我还高出一大截的关系,所以这么一下去,他就有半个身子被柔和的光芒给照耀了。()
但是,我真的并不是故意想要去看他的长相的,真的真的!如果早知道看到那张脸我会有恨不得拿块豆腐一头撞死的冲动的话,如果早知道在这个晚上与我有着如此激情的戏码的人是他的话,我是死都不会去瞄一下那张脸的,就连瞥一下我都不愿!
可是,生活没有预告片,世界上最难猜的迷题就是,此时的自己永远不要知道下一秒自己会发生什么样悲惨的意外,此时的我就是那句警句的最佳例子。我咽了下口水,双手因太过紧张,不禁互相抓在一起,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去,世界在这一瞬间好像时间变得缓慢了起来,明明那张脸就在几步开外,可是为什么总感觉还是很遥远?
一定要是个帅哥!一定要是个帅哥啊!
终于,我像下定了决心一般,一个健步就冲了上去,以势如破竹之势来到了他面前,火眼金睛再往地上一扫,事关自尊,是人是妖奶奶我就此一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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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两秒、三秒……
呵呵,还好,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大帅哥……
四秒、五秒、六秒、七秒、八秒……
奶奶的!可是!谁来告诉我为什么是这货!为什么是这货!
只见皮肤多年不见,还是保持着健康的小麦色,细长的闭合着的眼,走在时尚最前端的流行衣饰,还有他那陌生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染的,棕褐色的头发……全身上下,没有一处都不吸引着女生们的眼球,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当年的稚气,成熟的气息就算不是故意而为也能扑面而来,就连睡着了都这么迷人。()要不是我现在因震惊过度而导致大脑不能正常运作,我早就抛下矜持,当街就把他给奸了!
此人正是当年夺我初吻之人——“黑先生”!
哟!没想到几年不见,小伙子变帅了哈!这小模样长得,还真是标致呢,真是秀色可餐,美味佳肴,乱人心弦啊!
就在我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我的手也没闲着,在他身边转了转,最终还是决定从脚步入手。用力地呼一口气,二话不说就抓起他的脚踝,尽管昴足了劲,但还是十分费力地将他拖回了小道里。
当看到黑暗将他最后一点露在外面的头发吞噬时,我终是松了口气。那么下一步要做什么呢?这种白痴问题还用问吗?当然是……逃咯!
此时不逃更待何时?!废话!这人的性情是捉摸不透的,这一点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就连睡觉也是如此,上一秒明明还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只是一个转身的功夫,他就已经坐起来了,那清清醒醒的模样好像从一开始就坐在那儿似的,让人防不胜防,更是吓死人不偿命啊!
所以说别看此时的他睡得如此地沉,要醒来随时都有可能,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若是他醒来,一睁眼就看到了我,而且还认出了我,那该是多么窘迫的一件事啊,就像旧情人相见的场面一样,要多尴尬有多尴尬,就算他没有这种感觉,还是很自然地与我攀谈,我也仍然是会羞愧得无地自容的。诶!别说他也许不会认出我的这个可能性,这么多年了,再次相见,我都能准确无误地认出他,凭他那少得可怜的记忆力,应该也会对我眼熟的吧!
这么想着,我更是毫不犹豫地奋力向外狂奔了!
只见只是几秒钟的关系,那条小道已离我远得再也看不见了。
只是,在如此超乎常人的狂奔之下,我还是无法忘记刚刚我逃也似的离开他时,我好像听到了他低声地呢喃,本来他那小如蚊子的声响我是完全听不见也不想听见的,但他老重复一个字,姐我的耳朵就完全受不了了。
“雨……雨……雨……”
他好像是这么说的,那一声声的“雨”低声婉转,温柔缠绵,却又满是悲伤之情,听得老娘我真是有种想哭的赶脚了……
哭你妹啊!该死!居然为情买醉,这也就算了,反正人家醉不醉的也关不着我什么事,但是把我扯进来这就另当别论了!还拿我来安抚空虚的内心!亏我还怕你无意间被哪个正值发情期的姑娘发现,当街把你给强要了,所以又把你拖回到了那条隐蔽的小道里。你居然……你居然……只是把我当做发泄心情的“工具”!!!!
啊!气死我啦!
不是早就搬走了吗,不是早移民去了吗,不去当你的外国人,现在又滚回来干嘛!滚回来就算了,干嘛还要出现在我面前!该死!啊!!!真是倒霉透了我才会遇到你!!
如果下次再遇到你的话,我保证,不把你的第三条腿打断了,让你这辈子的“性”福生活全都完蛋!我就……我就跟我爸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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