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后。
炽烈山。
青山绿水间的半山居里忽然传出一声咆哮。
“好你个殷小豆,居然敢不经师父同意私自下山!看我找到你后不拔一层皮!”
随着声音,一个白发苍苍的瘦削人影从房里冲出,手里还抓着一张纸,对着屋前空寂的山谷怒吼,那声音高亢哄亮,还夹杂着隐隐的金属撞击之声,惊起丛林中的小动物们四处逃窜。
“你自己跑就罢了,还拐跑我的孙女!看我抓到你后不好好教训你!”
身后,大胡子忠叔和蓝布裙花婶两人望着老头的背影,悄悄议论。
“阿忠,那小妖女走了不更好?老爷子为什么这么生气?”
“小花,你不知道,小丫头这一走,老爷子面子上过不去。当初他承诺小丫头必须艺成才能下山,本是以为小丫头艺成起码也要二三十年,原就是打算小丫头在山上能陪他度过余生的。”
“所以说,小妖女不是人!”
“啊?不是人是什么?”
“是妖啊!当初我看见她时,就感到她不寻常。才七岁的孩子,一双眼睛看人象大人似的,透着古怪。现在,才八年,就将老爷子一生的才学武功掏光了,你说不是妖是什么?”
忠叔也是一脸感叹和钦佩:“老爷子常私下和我说,小丫头是百年难遇的奇才。还庆幸好在当初收她为徒,没有错过她。”
“哼,我看这小妖女就是咱炽烈山的克星,是天下的惹祸精。你瞅着吧,小妖女这一出山,肯定会惹出一大串的麻烦来。”花婶冷哼。
“小花,你为何这般讨厌小丫头?小丫头待你不错,前两年还冒险为你去断魂崖采来草药治你的腰痛。”
“谁说我讨厌她了?”花婶嘀咕,“这不就只是在说她怪吗?要我说,小妖女走了也好,这山里的动物们可得几天安生日子了。”
忠叔笑了:“她不是孩子么?喜欢捉弄它们。孩子嘛,总是喜欢玩的。捉弄动物总比捉弄我们强吧?”
花婶想到平时小豆的恶作剧,心有余悸:“还好,她终于走了。”
送走这尊瘟神,她终于也能和山里的动物们一样,过几天安生日子了。
“老爷子手里抓着的那是什么?”花婶又问。
忠叔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平时小花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可今天不知怎么的,特别爱说。可能和小丫头牵扯上了,什么都变得不正常了。
“是小丫头留的告别信。”
“你看过了?”
“嗯。刚老爷子看时,我偷偷在旁边瞅了几眼。”
“说什么了?”
“还能说什么?说她已经达成目标,要老爷子兑现当初对她的承诺。还说本来半年前就好下山了,可老爷子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强留着她。她说她还有事要处理,不陪老爷子耗了,所以不告而别,顺便把梦洁给带走了。说要为老爷子找个好孙婿,要他不要太感谢她。哦,还说了,要老爷子别忘了当初的那个赌约。”
“赌约?”花婶好奇地问。
“当初小丫头对老爷子说,她十年之内必学成下山。老爷子不相信,于是两人打赌。”说到这里,忠叔兴致勃勃,“小丫头说,如果她输了,就留在山上陪老爷子。但如果老爷输了,就要帮她找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花婶心想,还有什么是小丫头也找不到的?
“好象是一根项链,挺特别的。”忠叔答道,“小丫头半年前就画了图样交给老爷子了,我当时看到了。”
“她要项链干什么?”花婶道,“我记得她十岁生日时,梦洁就曾送过她一根项链。”
“听她说那项链是她家的传家宝,很重要,她不小心弄丢了,所以要找回来。”忠叔想到小豆当时提到那根项链时黯淡忧伤的神情,心中微微一动,“我想她这么拼命地学习,就是想早点学成下山去找这根项链吧。”
“怪丫头!”花婶摇摇头,看见五毒怪叟咆哮完,又一阵风似的刮回屋里,开始手忙脚乱地整理行李。
“咦?老爷子,你要干啥?”忠叔疑惑地问他。
“还能干啥?当然是去将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丫头找回来!”五毒怪叟气哼哼地说,利索地将包袱打好,往肩膀上一甩,背着它就要出门。
“老爷子,你这就出发?”不只是忠叔,连花婶都傻眼了。
从没见过这么急性子的老爷子,当初梦洁离家出走也没见他这般焦急过。
“现在不走,更待何时?”五毒怪叟道,“外面坏人这么多,两个小丫头片子又单纯,可别被骗了!”
说完,人影一晃,便在几丈开外。
花婶望着他的背影,自言自语:“梦洁单纯倒是真的,那小妖女?哼!”
如果那小妖女单纯,那天下就没有单纯的人了。
“小花,我也走了,照顾老爷子去。你在这里好好看家。”忠叔匆忙交待一声,连行李也没带,追着五毒怪叟也跑了。
“哎!你这大胡子!”花婶气得瞪眼,回头看了眼半山居,嘀咕道,“每次出门都让我看家!老娘就这么好说话?不行,这回老娘才不听你们的,我也要出去瞧瞧,顺便看看那小妖女找不找得到那项链。”
说完,飞快地回屋,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物,将房门一锁,也走了,将房门一锁,也走了。
秀水镇。
这个小镇原本人口不多,但因四周群山环绕,附近村庄的村民大多为猎户樵夫,他们常常拿着在山里捕捉到的猎物及山里采摘到的野果或草药到镇上的集市买卖。因此,在秀水镇的集市上能买到许多其他城镇买不到的东西。比如珍奇的野味、稀有的药草,贵重的动物皮毛及美丽的禽鸟羽毛等等。
正因此,近几年来,秀水镇渐渐成为各地商贾和游客云集的地方。随之而来的各种商铺酒肆越开越多,来定居的百姓也越来越多,如今的秀水镇,已成为璃月国通往炽阳国必经之路上的一个繁华的城镇。
这一天一大早,秀水镇的市集和往常一样热闹,来自各地的商人汇集在这里,马车和行人来来往往。商人和买客讨价还价,噪声一片。
一个华服的年轻公子在这些商人和游客中显得格外突出。他俊眉朗目,身材颀长,身着蓝色华丽的衣袍,腰上缠一条银丝软带,一个浅蓝色的绣花荷包坠在腰间。他一边在人群中慢慢地走着,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两旁摆放的商品。那些美丽的动物的皮毛和羽毛尤其吸引他的目光。身后两名清秀的小厮亦步亦趋地跟着,不断地为他阻挡着周围拥挤的人流。
华服公子来到了一个卖皮毛的小摊前。那摊主是一名蓄着八子胡的中年男子,瘦长身材,细长的眉眼,看见他停驻在自己的摊位前,忙堆上一脸的笑,问:“小的这里全是货真价实的皮毛,有狐狸皮、有貂皮、有野兔皮。这三种皮是卖得最好的。当然,公子若想要其他动物的皮,也可告诉小的。若小的摊位上没有,可帮公子预定。几天后必将满足公子需要。”
华服公子拿起一张狐狸皮。那狐狸皮细滑柔软,富有光泽,更难得的是整张纯白,没有一根杂毛,令他爱不释手。
“这皮多少银子?”他问。
那摊主赞道:“公子好眼光,这皮子是小的摊上最好的一件,你看这毛的成色,这皮质,都是百里挑一的。”
“是吗?”忽然一人挤到那华服公子身边,冲着那摊主叫道,“听说现在很多不良商人为了提高皮毛的成色,以次充好,将很多杂色皮毛用特殊颜料染成同色的,卖得高价。你这白狐狸皮真是白色的?”
摊主闻言,脸色顿时就变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以为这白狐狸皮是染白的不成?”摊主气得脸都绿了。
“哈!瞧你神情,莫不是做贼心虚?被我言中?”那人一拍华服公子的肩膀,对他说,“这位公子,我见你面生,第一次来这吧?难怪不懂这里面的猫腻。”
华服公子看向身边的这个人。
只见这人十七、八岁的年纪,长着张讨喜的娃娃脸。眉眼弯弯,看上去似乎总在笑。
华服公子又看向拍在肩上的这只手,心感不悦,身子朝旁边走了两步,躲开了这只手。
他有洁癖,尤其不喜陌生人接近。
那娃娃脸似乎神经很粗,并没发现他的厌烦,仍然热心地对他说道:“公子,你要买什么,尽管和我说,我给你介绍最好的卖家给你,保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不必了,本公子喜欢自己选。”华服公子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他。
“啊,随你。不过,你一定会后悔的。”娃娃脸笑嘻嘻地冲他挤了挤眼睛,转身一步三摇地离去。
华服公子和他的小厮都没有发现,当那娃娃脸转身离去之际,娃娃脸的手上平空多了个绣花荷包。娃娃脸走了几步,混入人群,掂了掂手中的荷包,笑骂一声:“真是个笨蛋,哈哈!”
看着那娃娃脸离去,摊主啐了一口,骂道:“混蛋!”转身问华服公子:“公子,这狐狸皮你到底是买还是不买?”
华服公子点头:“当然买。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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