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倾城本以为,与沈空眠,只是短暂的交错。
毕竟,自己只是穷人家的女儿,而他,显然是一位富贵之家的少爷。然而,这一场交错,却让他们在一起呆了整整一个月。
而之后,他们更直接走到了一起,直到很多很多年后,他学她他的父亲,将她卖掉。
那一个月里,他们在深山里靠钻木取火、靠抓山鸡和摘野果果腹、然后天可怜见他们还顺利找到了一个小水潭,于是,对慕倾城这样的人来说,就足够。当然,那位自小娇生惯养,有诸多不习惯,于是她不得不为他安排得更多:比如采来树叶洗净了给他抓东西吃,比如每天给他洗衣服然后用火烘干……
在一起的一个月,慕倾城尽自己所能让沈空眠过得舒服。而不知道为什么,在做这些的过程中,她的心也很舒服。
当然,饶是如此,沈空眠也依然过得很迁就。但……他们都很开心。白天,他们开心地漫山遍野玩,晚上,他们开心地相拥而眠。
白天看他在阳光下像出笼的鸟儿一样疯跑,晚上看着他紧闭的细密睫毛和泛着白银光泽的脸庞,她突然有种像就这样过一生的感觉。
那一年,苏眉十二岁。还不懂这感觉,背后的含义。
有一天,有人寻到了山里,欢喜地对沈空眠说:“少爷,我们终于找到你了!”
沈空眠也欢喜地蹦过去:“范叔叔!”
看着他欢喜地投入那个人的怀抱,苏眉突然有点不高兴,因为知道他们分别的时刻到了。而他,很高兴他们的分离么?
她站在一旁,望着雀跃握着家丁手的他。
怯怯地。
眼泪,竟然呼之欲出。
“倾城,我们回去吧。”沈空眠拉着范叔叔的手,微笑着来到苏眉身边。
“我……们?”慕倾城望着她,瞪着大大的眼睛。
“是啊。”沈空眠携起她的手,含笑如春,“跟我回家吧。”
这些日子的相处交谈,他们已清楚了彼此的身世:她,本来就已经没地方可去了,不是么?
跟我回家。
眼里的眼泪,在这一刻,彻底滚落。
“小眉,虽然我并不高尚,但我可以答应你,永远不抛弃你!这话,我答应了,就会是一辈子。”
那是在他给她取名苏眉后,他给她说的第一句话。
从此,她就是他的女人——苏眉。
我希望,能尽一生之爱,舒你一世之眉。
——取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如此跟她解释。
苏眉,舒眉。
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答应他:忘掉过去,跟他一起,开开心心,以苏眉之名,重新开始生活。
那时,他真是对她爱得疯狂呵……
因为家里原本就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当朝丞相简嵩的独生女儿,简依依。
简依依是沈空眠嫡亲姑姑的女儿,所以自小感情不比寻常。沈家虽说是富贵之家,但却不通官场,想让儿子走仕途,无疑丞相府便是唯一的捷径。而简依依与沈空眠,也是从小就一副青梅竹马的样子。所以在沈家人眼里,沈空眠将来迎娶简依依,出入相府,继而进取朝堂,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可是,慕倾城的到来,让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其实沈家老夫人第一次见慕倾城,就是不喜欢的。
倾城倾城……一个轻浮的名字,配上一张狐媚的脸庞,只怕将来不是个善茬!
果然,沈空眠一回家便似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黏着母亲,而是事事以慕倾城为先,好吃的紧着慕倾城先吃,好玩的先送给慕倾城玩,连温书都要慕倾城作陪,甚至,若不是被沈家两老严命驳回,他还要拉着她的手一起睡觉的。
至于那个叫简依依的表妹,份量就更不够瞧了。
别说沈空眠如今一门心思全在慕倾城身上,完全没心思去哄简依依,就说着慕倾城也不是个贤良的范儿,一看到沈空眠跟简依依在一起,脸就涩得谁都看得出醋意……
所以,这简依依明里暗里没少跟沈空眠闹过。
然而,男人的心,是闹不过来的。
终究,沈空眠拉着慕倾城的手,确定了自己后半生的伴侣。
“你……你给我滚……给我滚!”沈家老爷喘着粗气,将他赶出家门。
沈空眠拉着慕倾城的手,给两老恭敬磕头:“父亲、母亲,眠儿答应你们,一定会考取头名状元、光宗耀祖!即便没有依依的裙带关系,我也依然可以在朝廷建立自己的功业。”
“滚!滚……”沈老爷愤怒地扫过茶几,杯盏茶壶摔得粉碎。
就那样,沈空眠带着慕倾城走出了沈府,除了母亲偷偷塞给他的私房钱,什么都没有。
慕倾城是过过苦日子的,知道以后的路不好走,自动将那点私房钱收了来安排。自此,他们在京城脚下租了一个房子,男的读书,女的做活,正正经经过起了夫妻的日子。
那段日子,是苏眉至今回忆起来仍觉得最幸福的几年。那个时候呵……即便白天累了一天的活,晚上回来还要陪沈空眠温书,也还是一点都不觉得累,心里充盈的,都是满满的幸福。
沈空眠说过,自己要靠自己的能力,高中鳌头,立足京城!而苏眉知道,这个时候,自己是必定要全力辅助的。因为,那个男人是为了自己,放弃了一切。
呵呵,终究还是步了父母的后尘。
虽千万人,吾往矣。
苏子玉与沈空眠,都在血气方刚的年纪,为了那抹倾城色,这样决绝而浪漫。
其实,有此一决,即便是后来人分情散,也足以安抚所有的不平与委屈吧?
所以,苏眉的母亲,终其一生,都没有抱怨。
所以,即便沈空眠待她如此,苏眉也终究只说了一句“天上地下,永不复见”,而不舍得让他吃下她亲手烹制的饭食。
同样的轮回,同样的转折,呵呵……
唯一不同的,是苏眉比母亲还要天真,在接受沈空眠的爱时,甜蜜地以为那就是永久,无条件的永久。所以,她随意生活,完全不在乎粗重的活会磨损她的皮肤与手指,也完全不在乎随意的吃喝会毁了自己那最引以为傲的……倾城色。
呵呵,那时真可笑呢。以为,“爱”是一个钉子,一旦钉下,就永远不变。却不知道:所谓的爱,只是吸引。
当有朝一日,你不再吸引对方,那“爱”,便没了。
而苏眉对沈空眠的吸引,正是她不曾想起要保养的绝色风华。
坐在添香阁镜子前梳着青丝的苏眉,想起曾经的愚蠢,依然能笑出眼泪。
是啊……那时多愚蠢啊!
以为自己打败简依依,是缘于沈空眠的情有独钟。其实,当时让自己一家独赢的,只是自己的皮囊!
如此而已。
蝶恋舞说得没错。
说得没错。
其实,她还是早就猜到的。所以,在沈空眠渐渐变心之后,她迷上了吃糖葫芦,那是以前两人甜蜜时沈空眠经常买给她吃的。
其实,她早就猜到了的。
即便没有蝶恋舞,还会有别人。
苏眉对着镜中的自己,轻轻抚摸自己粉嫩如花蕊的脸颊,带着前所未有的怜惜:这倾世的容颜啊,跟着自己这么些年,算是明珠暗投了。
呵呵,既然已经辛辛苦苦找回这倾世容颜,为何还要坚持贞洁?那个男人,早就将自己卖于这万丈青楼软红了啊。而自己这张脸,生来,便是享受这万丈风流的吧……
如此想着,她渐渐褪下自己的红纱衣衫……以最柔软呵护的力度,轻轻抚着,自己那一身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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