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舞儿这了两日很是不对劲,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对花薇儿的关心也是烦躁得很,就连桃花的话,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地恍惚应付着。【本书由】
桃花本想让她自己转过弯来,十六七岁的姑娘,有些个小心思,小情绪都是正常。
只是看花舞儿在花薇儿问了她两句之后怒气冲冲地推门就跑,还朝着院子里的大树猛踹了几脚之后决定,还是得同她聊聊。
桃花平日里都喜欢喝一些汤啊水的,能够喝甜的就绝对不喝咸的,好在家里的刷牙子和牙香都是买了成官人刷牙铺里头最好的。
他家的牙香里头用了沉香、檀香和冰片,还用了熬好的蜂蜜调和,每天用上一点儿,不仅能够清新口气,还能够败火。
因此,虽然桃花对甜食如此沉迷,仍然有一口整齐的小白牙。
然而,这阵子桃花却不得不摒弃了甜甜的饮料,喝起了苦茶,实在是因为操心上火。
城外的流民走了又来,倒是越来越多。人多吃饭的嘴就多,只是常知府这些年虽说不至于开着清水衙门,但是平陵到底也不是扬州那样的富庶之地,这施粥施饭的,到底也是没了底气。
常知府便只好把主意打到了城里的这些个乡绅地主还有店主的身上,可是经过了一个月之前的那一场大乱,许多人恨他们恨得牙痒痒,哪里愿意多掏出钱来。
尽管常知府软硬兼施。大家都出了钱,只是如同辛道这样痛快的还是少,常知府也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了。
桃花不知道,这世道是会往什么方向发展,再加上明年哥哥方延煜又要参加殿试,他成功的几率应该是很高,只是成功之后等着他的,又不知道是怎样的未来,一家人在朝廷没有什么背景。方延煜将来能不能够当上官,能当上什么样的官。都是个未知数。
桃花在半年前已经停止了生意的扩张,尽量地攒起了钱,就是做了一个准备,在她看来。也许去汴梁能够有更多的发展,也能够给方延煜更多的助力,还能摆脱这边的亲戚,唐氏也能够有机会去父母身边尽孝。
只是这个决定,实在是太大,在汴梁,又有太多的未知数,桃花觉得自己没有权利为全家做这个决定,于是。仍然只能是静观其变。
“娘子,你叫我?”
花舞儿走进了门,只见桃花正坐在桌边发呆。手中还捧着一个大大的茶缸子。最近娘子突然改喝了这顶苦的苦丁茶,整日里抱着个特制的大缸子吸溜吸溜的,倒像是个老头子一般。
桃花听到了花舞儿的叫声,这才回过了神来。只见花舞儿无精打采地看着自己,眼中无神,就连头发丝儿都没有精神地塌了下来。
“嗯。我想告诉你一声,仓恒大哥同文丁哥明日就要走了。你看着帮他们收拾一些行李。虽说他们什么东西都不肯要,不过这出门在外的,他们又同大队伍分了开来,总要准便点儿干粮盘缠什么的,舞儿你来办吧。”
“什么?”
花舞儿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却看见自家娘子正用一种略带担忧的目光注视自己,看起来,好像是什么都是知道的。
“是啊,他们本来就不是咱们这儿的人,注定是要走的……舞儿,你能做好吗?”
桃花的声音轻柔地飘了过来,像是一片温暖的棉花。
花舞儿的眼眶热了起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即便是那文丁哥不走,他的目光也整日都在自家娘子同那貌美的黄文君身上上,如何能够注视到她这么一个男孩儿一样的丫鬟呢。
花舞儿低着头,迅速地点了点:“舞儿知道的,本来,本来就是我不知好歹……”
桃花又叹了一口气,站起来,伸出双臂,轻轻地抱上了花舞儿的双肩。桃花的个子没有花舞儿高,倒像是找她撒娇一般地踮起脚尖。
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傻舞儿,说得这是什么话。那文丁年轻俊秀,说话谐趣,功夫又好,还没有婚配,我本来也觉得配我们舞儿是极好的……只不过啊,他到底不是咱们这儿的人,总是要离开,他的身上又有很多秘密的样子……
我本来想着,若他是认真的,有这个诚心,我也可以让他把你带走……只不过这个人是个过客呢。舞儿可爱又单纯,我想让你务必找个对你十分地好的人才愿意放手呀……”
试着把话说得更加婉转一些,花舞儿的这个心思萌芽得要晚上一些,因此也更是敏感了一些,千万不要因为这么一个对她无意的人妄自菲薄了才好。
桃花感觉自己的肩头有一些温热的液体氤氲开了。
花舞儿将两人的行囊收拾得整齐利落,出门旅行的东西一样不落,还操起了针线,乘着文丁去找桃花说话,将他的棉甲被刮破的右肩给小心地缝上来,只可惜她没有花薇儿的好手艺,匆忙之中线脚结成了一个小小的疙瘩留在了上面。
仓恒同文丁两人在辛道停留了多日,这些日子中他们偶尔也会出去,但是总是有一人是在店中的,方家没有打探过任何的消息,只是极力地用各种美食款待着他们。而半个多月的相处,倒也让他们从一开始的生疏变得如同是家人一般。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桃花早就知道这一日,说实话,虽然是有些贪图他们在时这店里面的安逸,只是看着花舞儿越陷越深,桃花倒是希望他们早些走的好。
“二位大哥真是客气了,还特意过来同我告别,既然你们的任务已经完成,希望二位大哥一路顺风,早日归京。若是今后有机会,可一定要再到我这小店来啊!”
桃花笑着对他们二人抱拳,这半个多月来都已经很是熟悉,桃花也随便了许多。
仓恒认真地行了回礼,倒是让桃花稍微惊讶了一下。文丁却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用黑布包着的长条形,一寸宽三寸长的物件出来,递给了桃花。
“平陵虽是风光秀美,但是若要经商,未免是有些闭塞了。叨扰多日,这个就算是我们的谢礼吧。莫要客气,总算是相识一场,想必他日还会有缘再会,望姑娘定要珍重!”
说着,不顾桃花的推拒,便硬是塞到了桃花的手中。
桃花张口结舌地看着二人潇洒离去的背影,这算是什么情况,难不成他对自己一见钟情了不成?
有些困惑地打开了手中的布卷,桃花浑身一震,好似沉到了水中,周围的声响,光线都越来越远,飘渺的空间中只有桃花自己清晰起来了的心跳声,手掌微微地颤抖。
这是一把匕首。
用牛皮绳紧紧缠着的刀鞘,即便是沾了汗水也不会变滑,厚实的棕色牛皮刀鞘,柔韧的表面没有任何的花纹。
桃花将刀鞘拔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的匕首,黑色的匕首,经过无数次锻造的刀刃闪烁着微微泛蓝的冷光。
桃花的颤抖停了下来,不是自己的那把刀,只是长得相似而已。
桃花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那把匕首是在赵如松的身体里,笔直地插入了心脏,喷出的鲜血染红了刀刃,好似同他的身体融为了一体。
桃花将这匕首朝着桌子插了过去,竟然轻轻松松地,穿透了桌面。
那明明有三指厚的黄花梨的桌面,竟好似是一块儿新鲜的生肉一般,悄无声息地被穿透了。
桃花又拔下了几根头发,放在刀刃上轻轻一挥,飘忽着,分成了两段,落在了地上。
真是一把好刀,桃花将匕首举了起来,刀刃在阳光下闪烁着蓝紫色的光芒,桃花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利刃。
桃花听欧安易说过,他花了三百两黄金,买了一把精钢锻造的宝剑,桃花曾经看他给自己把玩过,剑鞘上镶嵌着宝石,剑锋也是锐利非常,欧安易随意地挥舞起来的时候,隐隐地带着锐利的风声。但是却没有这把匕首锋利,只是静静地放着,刀刃上都散发着寒气。
可是,文丁为什么给了自己这么一把好刀呢?
桃花的眼前,浮现了空空那稚气的笑脸,还有那夜沾着鲜血,惊惶的脸。
这把刀锋利非常,泛着寒气,一定不是凡品。而这么一把厉害的刀却配了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外表,桃花仔细地看过,并不是随意的搭配。
这把刀如此锋利,而厚牛皮的刀鞘却能够安然套住它,桃花研究了一下发现在刀鞘的内层还有一层极细的钢丝编成的稀疏的网子,仔细看去,应该是同刀同样的材质。就连刀柄上面缠着的牛皮绳,也是精工细造,绝不是普通铺子能够做得出的。
这样的安排,显然比弄一个普通的刀鞘更加麻烦,只能是故意设计成这样,设计的同桃花之前的那把匕首一样。
而桃花原来的那把匕首,也是用来防身的,知道的人并不多,只有家中的父母、弟弟还有念空。
最后使用了它的人是念空,最后将证据消除的人,也是念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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