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阅读尽在()!!!!!!!!!,!!!!!
我的心仿佛回到了南宋末年那兵荒马乱的年代。(
从神迹走出的强者)。kenwen.com人自为战,生灵涂炭,命如草芥,鸟泣花残。一个英俊而彪悍的年轻武士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他就站在青龙山那高高的山岗上,雪白的刀刃还滴着敌人的鲜血,指向北方。踏平胡虏铁骑的烟尘,压倒匈奴嗜血的叫嚣,粉碎异族踏平中原的野心。让我们一起向前冲,哪怕是与敌人同归于尽,也不要看见敌骑踏上我们的家园,玷污我们的江山。我要给他一个最显赫的姓——唐,我要给他一个最响亮的名字——天下。盛唐风流,万邦来服,天下归一,永享太平。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民不乐生,何以生诱之?
唐天下,那不是一个代称,更不是一个符号,而是杀死蒙古大汗,歼灭大汗怯薛的盖世英雄。盛名太重,因之无名;战功太高,因之无赏。在北京的一个月,日日夜夜钻在历史宝库中,我最纳闷的是历史上罪者无罚反而飞黄腾达,功者无赏反而死于非命的事件层出不穷,它们简直构成了历史的主流。在现实中大多数罪行是隐而不彰的,因为很多时候不仅仅作案者不会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受害者也会哑口无言,只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可是在历史书中夜半密室的密谋会被公之于众,因为密谋的双方都是心怀鬼胎,为了达到自己的最佳利益是会不择手段的,他们双方都可能把事情隐秘地泄露出去。而且在杀人者和被杀者之间的对话、表情、心理,都会被惟妙惟肖地刻画出来,那就未免亵渎死者,侮辱生者,特别是把读者看做是傻瓜了。这样的历史书多看了,真的会傻的,鲁迅所谓的不看古书,真是很有道理。可是不看这些书,我们从什么方面了解历史呢?出土的甲骨文和商周的青铜器,楚国帛书竹简和敦煌出土文书,魏晋碑铭和唐宋墓志铭,明实录和清宫密档,这些材料成为历史学家的救命稻草。(
超级神警)不过我看它们也不过是意见的集合而已。它们告诉了我们一些事实,同时也倾泻给我们一些谎言。要在材料中区分事实和谎言,需要章学诚继刘知几言史才、史学、史识之后所论及的史德。现代人只有渊博的史学,仅此而已。因为这个时代是个资讯爆炸的时代,我看那也是意见的纠合,大而无当,多而无益。我看过太多堆砌史料的论文,我和徐若兰开玩笑说,除了作者署名是他的,全文都是别人的。学习历史从此入门也可以,至少他们很用心地收集史料,而且自以为兼收并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有了他们的纠合,可以少翻史料。可是他们非但不能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无法提出问题。他们和古代就有的类书一样,把同类的材料编排起来,精华与糟粕并存,事实与虚构共在,归根结底还是谬种流传。还是回到我最关心的问题上:唐天下是怎么歼灭蒙古铁骑的?不仅要让骑兵下马,还要他们丢盔弃甲。难道蒙古铁骑会自动解甲?除非在宿营时,可是古语“枕戈待旦”我想不是说说而已,而小部队劫营成功只能说是小说家的意淫吧!关系到自己的生死大事,我想没有人会等闲视之的。那么还有一个袭击途径,就是在蒙古铁骑行进途中袭击,步兵可以袭击骑兵吗?这近乎天方夜谭了,历史上好像没有发生过,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从世界战史来看,骑兵袭击步兵倒是屡见不鲜的。步兵也可能打败骑兵,如英法百年战争时期英国长弓手歼灭法国重骑兵,南宋时期岳飞铁浮图击败金兀术拐子马。但是这些彪炳战史的战役都不是偷袭战。在堂堂正正的对战中,一群拿起简陋的武器的农民能够打败全副武装的蒙古骑兵?更何况是歼灭蒙古大汗的亲卫军怯薛?这简直是一个神话了,而缔造这个神话的肯定不是一个普通人。。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副神奇的画面,虽然我的眼睛没有睁开,却可以让我看到我睁开眼睛时看不到的景象。一阵龙卷风凭空而起,把排列得整整齐齐准备冲锋的蒙古骑兵卷到空中,再狠狠地转上几百个圈子,再把他们猛地摔下地,趁他们摔得七荤八素的时候,一群拿着叉子、钉耙、镰刀的南宋义军冲上去,就像收割庄稼一样,把他们的头割下来。(
谋权红颜)在蒙古人的眼中,他们只不过是长角的山羊,可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山羊还长着角呢?虽然这只是我的想象,可我直觉判断战场肯定在青龙山脚下。等这儿的事情一了,我还要想办法回到衡阳。根据暗伺候军的报告,我意识到这里有一个阴谋。那群山羊不是一般的山羊,他们不仅仅长着角,而且长着毒牙,我顶,我咬,看你还不死,呵呵!
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被串联在致命的食物链上,我们看不到不吃肉的食肉动物,可是我们可以想象有不被食肉动物吃掉的食草动物。只要跑得够快,吃得够快,睡得够少,离食肉动物够远,就能够活得够久一些。至少,只要比自己的同类更强,就可能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与食肉动物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甚至不得不朝夕相处,这是食草动物的宿命。曾经看过一部关于非洲草原鬣狗、狮子和羚羊的纪录片。三者离得如此之近,简直可以算朝夕相处,它们喝着同一个池塘的污水,应该算符合庄周所言的相濡以沫了。看着镜头中的三种动物简直是擦肩而过,我诧异多少万年以前,是否它们就是这么和谐相处的?莫非这就是草原上不变的风景?可是这样的和谐的场景每天都要被打破。食草动物吃草就可以生存,而食肉动物只有吃肉才能生存。一开始鬣狗和羚羊看似无害的嬉戏突然变成致命的追逐,转眼间羚羊鲜血淋漓,哀嚎遍野,鬣狗咬住羚羊的大腿怎么也不松口,而羚羊就拖着残腿狂奔,不是直线向前,而是绕着圈子,因为它的一条腿变成了与其他三条腿不同的异己之物。如果那被挑选成为鬣狗的猎物的羚羊是一个哲学家的话,它肯定在想:如果我本来没有那条腿多好,这个世界还是很和谐的。对羚羊群来说,这是发生在身边的暴行、惨象、悲剧。可是我没有看到同仇敌忾的迹象,甚至于也没有同病相怜、兔死狐悲,更让我诧异的是其他羚羊少了点应有的惊慌,它们无动于衷地看看身边发生的的一切,它们该吃草吃草、该嬉戏嬉戏,我好像看得到它们眼中的漠然。我有点恶意地想:它们或许会庆幸自己不是那个悲剧的主角,至少它们今天安全了。(
蒙山军)它们本能地知道鬣狗没有人类囤积生活必需品的恶习。对鬣狗群来说,这是发生在身边的善行、狂欢、喜剧。它们从四面八方纠集而来,对那只可怜的羚羊发起了致命的一击,然后开始分享大餐,它们狼吞虎咽,它们头也不抬,虽然它们闻到了狮子的气息,可是它们还是埋头在非洲草原那天然平坦的手术台上,用自己的牙齿作为手术刀,争先恐后地熟门熟路地对自己一起长大、嬉戏、分享世界的兄弟做着解剖实习。近了,近了,不仅仅是狮子的气息,而且是狮子的低吼,虽然杳不可闻,还有狮子的脚步声,虽然恍若未闻。可是鬣狗们浑然忘我,它们已经沉浸在自己的角色中不可自拔。狮子的身影出现在镜头中,坐在电视机屏幕前的我也不禁吓了一跳,随即释然,可是马上又揪心起来,因为看到了一只、两只、三只狮子,它们或雌或雄,或大或小,可是它们有同样的饥饿的眼睛,就在羚羊群中穿行,可是那些羚羊群还是该吃草吃草、该嬉戏嬉戏。。“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苏洵作《心术》前估计看到过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之间的生死游戏,他描写的不就是这些对危险置若罔闻的羚羊群么?当然,还有它们的难兄难弟鬣狗们。狮子们开始发起了冲锋,它们的目标不是那些内紧外松的羚羊们,而是正在埋头苦干的鬣狗们。眼看着那被选中的羚羊失去了自己的形体,变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狮子们以时速一百八十码的速度狂奔,而鬣狗们以超过一百八十码的速度撕咬、咀嚼、吞咽、再撕咬、再咀嚼、再吞咽,周而复始,无休无止。“嘭”,一只狮子把一只鬣狗撞得飞起来,那鬣狗嘴边还飞溅起一蓬血雾。其他鬣狗做鸟兽散。它们迟迟不肯离去,绕着大圈子,对抢夺它们猎物的慢条斯理进食的狮子虎视眈眈。刚刚结束的临时进补给予它们无穷的动力,它们开始狂奔,发泄心中的不满,也许在宣泄心中的喜悦。谁知道?很快,狮子们打着饱嗝离开了,它们用自己长长的舌头做着清理工作,毫无疑问,狮子们是食肉动物中的绅士,而鬣狗们只不过是食肉动物中的地痞流氓。(
最强杀手系统)我想知道狮子除了病死、老死之外,有没有第三种死法,可是没人能够告诉我。鬣狗们不等狮子离开它们的视野就扑向那堆残羹冷炙,可能不太确切,因为我看到镜头中的羚羊还在冒着热气,对鬣狗们来说,这不是残羹冷炙,而是它们心目中的满汉全席。虽然没有狮子来和它们抢夺上天赋予的礼物了,可是它们自己之间的抢夺却愈演愈烈,肉越来越少了,内脏也成为无上的美味;肉屑越来越少了,骨髓和血水也成为仙露琼浆。很快,除了白森森的骨头证明羚羊曾经的存在外,它在世界上已没有另外的痕迹,在狮子们和鬣狗们肚子里的东西,应该与羚羊没有多大关系了,那是它们的战利品。战利品与战败者无关,它们是战胜者所有的。狮子们心安理得地踱着步,巡视着自己的领地;鬣狗们还是那么猥琐地与健忘的羚羊们嬉戏着,它们身上或多或少的伤口既不是狮子给它们的,更不是羚羊给它们的,而是它们在争夺战利品的时候自相残杀留下来的它们卑劣的见证。羚羊们自得其乐,过着它们得过且过的生活。夜幕降临,一天结束了,夜里会上演更为惨烈,在我们人类眼里可能是更为猥琐的生存斗争。爬虫、鼠类、蛇类,还有各种稀奇古怪,只有资深的生物学家才能叫得上名字的说不上是食肉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的动物粉墨登场,没有报幕员,没有聚光灯,没有评论家,可是真的,它们每天每夜都在上演它们的悲喜剧。它们是主演,又是配角,还是观众,更糟糕的是,它们没有替身,生存或死亡,它们并不思考这样的问题,而是用自己的行动来诠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每次看动物世界都给我带来悲观的想法,因为人类既是食肉动物,又是食草动物,身上与生俱来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的原罪。我想,佛陀的不杀生,耶和华的苹果,都来自于某个时刻每个人的顿悟:我是动物,我们是动物,我们不能逃脱动物的宿命。吃肉或被当成肉吃,吃人或被人吃,这是每个人的两难选择。
游牧民族就是动物世界中的食肉动物,而农耕民族就是动物世界中的食草动物,这样的比喻可能有点不伦不类,因为农耕民族的残暴丝毫不亚于游牧民族。(
神医狂妃)而食草动物绝不会主动去抵抗食肉动物,它们是被动地被纳入食物链,而且只做及其有限的抗争。它们对食肉动物的伤害是微乎其微的,它们最大的反抗是:不让你吃,饿死你!而农耕民族对游牧民族的反击是致命的,或许就在这样类似于不间断的种族灭绝的反击下才能保持游牧民族嗜血的野性。从最早进入中国的黄帝轩辕族到夏族,从姬周到西秦,从匈奴到突厥,从沙陀到回鹘,从吐蕃到党项,从契丹到女真,从蒙古到满洲,一代又一代游牧民族像一个个不请自来而且赖着不走的客人,他们不仅仅自作主张,喧宾夺主,在主人家大吃大喝,而且吃的是主人的肉,喝的是主人的血。吃过狼肉,喝过狼血的天之骄子们,可能会嫌弃人肉的气味和肉质,可是他们是不会有任何的罪恶感的,既然是猎物,那么是无法选择自己的猎手的,只有猎手才能选择自己的猎物。要想不成为猎物,那只有一条路:成为猎手。而猎手之所以能够成为猎手,就是他们能够猎到猎物。而在真正的猎手眼中,他眼中的整个世界,都是他的猎物。要么是猎手,要么是猎物,没有第三种选择。猎手们的部落、家人,和他们**的马,手中的弓箭一样,充其量是他们狩猎的工具。只有心无旁骛,才能猎到猎物。可是据我所知,游牧民族中的猎手的比例也很低,远远没有养羊、养马、养牛的牧人多。是什么驱使驱使着看护着牛羊的牧人成为战士的?据说世界范围的游牧民族南下与西进与历史上最后一次冰川期结束以来的气温上升有关。气温持续上升导致游牧民族赖以生存的草原慢慢变成不毛之地。不定期的恶劣气候让大批牛羊熬不过寒冬,让无数小牛羊夭折,当人们只有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们肯定要把这口气留着去找食物,哪怕这食物是别人的也要抢过来,哪怕这食物是另一个人也要吃下去。不管是游牧民族还是农耕民族,他们都会用自己的最后一口气做自以为正确的行动。要么你死,要么我死,只有选择惟一答案的选择题,游牧民族往往做得比农耕民族快,却没有农耕民族做得绝。可是看现在这个世界上,谁是真正的主宰者?既不是游牧民族,也不是农耕民族,而是在两者夹缝中生存,为两者互通有无的商人。农耕民族用十倍价值的粮食和手工制品交换到了十分之一价值的牛马和皮制品;而游牧民族用十倍价值的牛马和皮制品交换到了十分之一价值的粮食和手工制品。而在这交换过程中商人们成为巨富。
从中国历史上看,周宣王不藉千亩为土地成为商品打开了一道不可小觑的缝隙。对周宣王不藉千亩的实质的讨论我仍旧是门外汉,不过那些知名的历史学家的言论在我看来都是意见而已,它们虽然言之凿凿,可我却听之藐藐。《史记·周本纪》所说的“宣王不修籍於千亩”就是不再举办“籍田”仪式。所谓“籍田”又叫“公田”,即王室直属的田产,“籍”是借民力耕种的意思。我看所谓的不藉千亩就是周宣王在其直接控制的区域,将原来的公田共耕制,转变为公田分耕制。即将公田的助耕,分配于部落的各个小家庭。在周宣王不藉千亩之前,原本存在的是部落的共同体经济,而不是部落民的个体经济,在部落内部,生产在很大程度上部落或氏族为单位的。定期的土地分配、沟洫、公田劳动、贸易和手工业生产,以及各种公益事业,应该都是由部落共同体权力支配的。这就足以表明,部落或氏族本身依旧是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存在的部落民组成的家庭,还不足以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单位。因为他们缺少必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原本是“井田制”,土地为国家即帝王所有,再由帝王将土地的使用权分赐给各级贵族,可以世袭,不准转让和买卖,但可以在天子的监控下“换土易居”。国家在修筑水渠和道路时把土地划分为许多“井”字形方块,故称为井田。每块井田都是900亩按“井”字形状分为9等份,中央100亩的收成归王室所有,四面八方的800亩则是给予诸侯和百官的收入来源。诸侯和百官得到田地,还要分配给农夫耕种。井田耕作时规模是很宏大的,动辄就是两千人(‘千耦其耘’)或两万人(‘十千维耦’)同时耕作。在农忙时每家出劳力聚居在一个集中地点,出入举动都有人监管,有点象“当年”的“人民公社”,社员们集体出工,生产队长们担任监工。所以井田制有两个意义:对诸侯和百官来说体现了俸禄的等级,对直接耕种者来说则是作为考勤的计量,最终体现为“贡赋”──就是交公粮,这是根据隶属关系逐级上缴的过程:奴隶们向直属的低级贵族、官僚(就是奴隶主)按比例纳贡,低级贵族向高级贵族纳贡,诸侯和朝廷卿士向天子纳贡。井田制的实质是部落的百姓助公家耕田、种植、收获,应该是一种力役制。而周宣王把土地都分给了百姓,并不是解放农业奴隶的先驱,只不过是把力役制变成了赋税制。部落的百姓把分到的土地上的收获按比例缴纳给当地的管家或贵族,不管税率是事先商定的还是约定俗成的,或者是根据年成的浮动税率,统治者会让耕作者的所得控制在能够让耕作者和他的家人能够养活自己并能世世代代为统治者耕作的界线内。《孟子·公孙丑下》所言:“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於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统治者把税率固定在百姓的生死线上,让百姓没有抵御凶年饥岁的积蓄,社会结构的脆弱性注定了在天灾之后必有**。游牧民族的大人贵族收获的不是耕作的产品,而是畜牧的产品。可是问题只不过换了一下提法,没有丝毫区别。凶年饥岁让原本善良的牧人们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壮者四散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找到吃的,找到一个有吃的地方。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诚哉斯言!可是相比于生存,利益还是可以权衡的,而维持生存的**比获得利益的**更强烈。历史上自以为是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的大丈夫层出不穷。他们为了利益可以悍不畏死,可是谁会去记录那些挣扎在死亡线的为了生存可以做任何事的饥民?他们注定湮没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只因为参加了改朝换代的农民起义,才闪出一片浪花,如此而已。为民请命者一旦开始为民请命,他就脱颖而出,不再是普通的草民。而统治者对这样的脱颖而出者,不用说是准备好了全套的特殊待遇的。我想到了曾经精读过的吴思《潜规则》和《血酬定律》,说真话是一把双刃剑,有时候不但不能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让他们逃避统治者的暴虐的统治,哪怕吴思之流已经把这种暴虐条分缕析地分解放大了。吴思良好的用心对被统治者来说除了让他们更明白自己悲惨的处境的更悲惨的本质之外,反而给统治者弥补自己的统治漏洞的可能。换句话说,李耳也好,庄周也好,孔丘也好,和吴思一样处于同一水准的大大小小的思想家、作家,他们的思想和意见首先是给统治者看的,而不是给被统治者看的。被统治者看到自己被统治的真相是可悲的,还不如让他们沉浸在天下为公、君民共治的迷梦中。
.com 小游戏 每天更新好玩的小游戏,等你来发现!
免费小说阅读尽在略(),我们将一如既往为你提供优质小说。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