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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商会舞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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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大雪,万籁俱寂,将所有声音都掩埋,我站在一侧,见一个女人神色匆忙地望着四周,生怕有人发现她一样,她怀抱着一个裹在襁褓中的孩子,她在女人怀中不哭不闹睡得很甜。(醉卧江湖

    我偷偷地跟在女人身后,几间她不停地回头张望,直到走到了码头,她用最快地速度放下了孩子,慌张着神色,迅速跑开。

    孩子不见了亲人,嚎啕大哭。

    “诶!?”我想叫住那女人。“怎么自家孩子都要丢弃?”

    女人回过身,一张模糊不清的脸。

    “娘!”我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

    一切化为虚无,我又处在混沌模糊的世界中,脚下踩着陇清码头,陇清城?这个地方叫做陇清,我独自站在陇清码头,所有的故事将要从脚下这片土地开始……

    ***

    梦中醒来……

    又是这个梦,这十多年来我反反复复已经梦到过无数多次,可笑的是我至今也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们长什么样子?最重要的是他们为什么要抛弃我?

    这时有稀疏的脚步声络绎不绝的响了起来,不时伴着张婆唠叨下人,自言自语的咒骂声。(魔天记)三年来的每一天似乎都是这样开始的。

    晨风席卷着纱帘摇摆不停,投影着摇曳的晨曦晃得我眼前通亮。眼微张,发现身侧位置早已无人,伴着他的余味荡着丝丝凉意。

    我收收身,换了个姿势让自己躺得更舒适些,倏地一阵有力沉稳的脚步声飘进耳畔,我赶忙双眼紧闭。熟悉的脚步声,三年来我不知道已经听过多少次?即便混在鼎沸杂乱的人群中,我也能够清楚的辨别。

    脚步声的主人唤作杨锦凡。

    世人都说能认出脚步声的人莫过于至亲至爱。至亲?算不上,至爱?那更是荒谬。我感情于他有太多的恐惧,害怕甚至是绝望。

    他推门而入,渐弱的脚步声在床边停住,静了少时,他的脚步声又移开。

    “既然都醒了,何必要在那里装睡?”

    他总是不声不响地洞察着一切,既然被他发现我只好睁开眼,起身道:“起得好早,这是要到哪去?”

    “有些事情,你还是不问的好。”他的言语中透着寒意,面上却不动声色。

    听他这样说,我只好乖乖地闭嘴,不再过问。(网游之重生法神

    他站在西洋镜前整理着身上的西服,目光突然定睛于系在颈间的领带上,他对着镜子理了又理,最终将它扯开,放在我的手掌中。不用他开口,我便会了他的意,我熟练地将它系好。

    他的眸子却不肯从在我身上移开,见他仍盯着我不放,我用手轻轻弹去他肩上的灰尘笑道:“好了,你看看如何?”

    他转身走向西洋镜举目草草地看了看道:“还是你系得住它,别说别人,就连我自己也不及你。看来我是越来越习惯你系得领带了。”

    “呵……”我苦笑了一声。

    见我不语,他开门离开之时,回头觑了我一眼道:“晚上派人来接你,别误了时辰。”未等我点头应和他便离开了。

    透过窗,便见杨宅的所有佣人无一不恭敬地分立两侧,目送杨锦凡的黑色轿车缓缓驶出公馆。少顷,又散了,各自忙各自地去了。

    佩兰端来早餐道:“合欢小姐大少爷说您醒了,他吩咐了小姐晚上要去商会的周年舞会,那是要穿哪件衣服呢?”她开心得合不拢嘴,一面笑一面将柜子打开。

    我低头用汤匙拨弄着碗里的清粥,不予理睬。

    “呀!”她拿起一件洋装失声尖叫道:“小姐,这件衣服怎么你还放在柜子里,张婆不是说这血迹洗不掉了么,留着它做什么?你也穿不了了,还是扔了它吧。(千金卷土重来)”

    我抬眼看见她的表情,仿佛见了什么浊物一般。我一把夺过衣服道:“这个我自会处理,你先出去,有事我再唤你。”

    佩兰不语,赶忙轻声从房间内退了出去。

    我将衣服紧紧攥在手中,就好像当年我穿着这件洋装,满身是血地跪在地上用尽力气攥着杨锦凡的衣角,苦苦哀求他时一样。

    衣服上的血迹已然变成深褐色,周围泛着鹅黄。指尖划过其上,整个人好似被掏空了一般。残留在这上的血,不是我的,是那个曾经用性命护得我周全的男人所留下的。

    襁褓中的我被那个狠心的母亲抛弃在这个我叫不出名字的城中,流离失所,几乎冻死在街头,也许是我命不该绝,命运竟将两个毫不相干的人绑在了一起。从此我便追随着他,为了生存,他尽他所能,做尽所有,可最终还是未能尽如人意。

    我时常在想,当年两个还不到八岁的男孩,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他们是怎么将当年未断奶的我给养活的?

    “二爷回来了。”张婆的极具穿透力的声音荡入我的耳里。(邪帝独爱:女人,你逃不掉了

    就是他,司徒彦城,别人口中的司徒二爷。

    我跑出房间,站在楼梯上却见利强脱下外套交给张婆道:“大哥本来是叫二爷来接合欢小姐的,可他那边偏偏又走不开,这不就打发我过来了。哦,对了,合欢小姐呢?”他抬起头向楼上看着。

    我强颜对他挤出一个笑容,转身又回到了房间里。

    过了一会,佩兰探头进来笑道:“小姐,我进来啦?”接着又交到我手中一个盒子,甚是精致。

    “这裳轩阁的盒子哪来的?”

    “这是大少爷托人送来的,说是给小姐晚上穿的,小姐快打开瞧瞧。”她的神情明显比我要急的多。

    我噗嗤一声地笑道:“看你比我还急,要不,晚上你代我去了不成?”

    她赶忙摇头道:“我的奶奶,你可别笑我了,要真如此,大少爷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她紧张的表情着实好笑,我轻轻扯开盒子外系的蕾丝带子,一件瑰红色的云锦妆花缎旗袍映入眼帘。我拿起衣服仔细端详了一番,果真出自裳轩阁。

    “小姐,别看了,快穿上,利强哥都在楼下等了好久了呢。(邪帝独爱:女人,你逃不掉了)”

    我翻了她一眼道:“你心疼他了不成?那我索性求了你家少爷将你许配给他便是。”

    她嘟起嘴小声嘟哝道:“小姐你又在拿我取笑。”

    我与佩兰嬉笑了一番,便要她为我梳洗打扮。

    话又说回来,从杨锦凡又送衣服,又差人来接的架势上看晚上的舞会绝对是非同小可。的确这陇清商会每年都会举办这样的舞会,商政各界名流,财主,军阀都会纷纷到场,杨锦凡岂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失了颜面?

    半响,佩兰扶着我通过楼梯走向一楼大厅,她眉头微蹙对着利强嗔怒道:“喂!别盯着我家小姐看了!”闻声,他尴尬得赶忙低头不知看向何处。

    我笑她道:“这还没过门呢,就开始严厉起来了,要是利强哥果真娶了你,那还了得?”听了我的话二人纷纷红了脸。

    利强生硬地咳了几声道:“合欢小姐,是时候出发了,若耽误了时辰,免不了大少爷的骂了。”

    我笑笑点点头,回过头望了望佩兰,她抬手想与利强道别,神情中流露出几分不舍,还不忘小声嘟囔道:“路上小心,早些回来。”

    我坐上车,利强将车子开得极快,两旁的街景模糊地倒退着。

    见他开车不语,我觉得索然无趣便问道:“你们二爷呢?”

    “二爷那有些事情走不开,都是那帮该死的王八蛋……”他的话戛然而止。

    我透过后视镜见他神情有些为难便道:“我又不是什么外人,有什么还不能讲的么?”

    听了我的话,他似乎便没了顾虑,“还不是杜华荣那个老王八蛋,前几日派人烧了我们的新铺子,还打伤了几个弟兄。”

    “你说这话可有什么证据?”

    “小姐,你是不知道,这江湖的事哪里讲什么证据,那老王八蛋当时西街的那块地没和卖主谈拢,结果被我们抢了先,一直怀恨在心,就放火烧了我们的新铺子,我们的人还认出了几个他们的手下呢!你说这还能藏了假?二爷这几日一直在处理这事,可那老王八蛋死也不认,尤其那老王八蛋的手下一个叫赵禄的,简直就是胡搅蛮缠。”

    “罢了,罢了,你这一说便说得不停了。你们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听起来就腻,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事说来我听听?”

    利强想了片刻道:“最近城中好像也没有什么……”他又陷入沉思,突然猛踩刹车,我险些从位子上摔了下去。我望向窗外,原来是有人拦住了我们的车,空气登时变得紧张不堪,街道上到处都是身着戎装的军人,往常畅通的关口都分列着重兵把守,来来往往的车辆都要例行检查。

    利强回过头询问,见我没事他便将车子停在一旁从口袋拿出一个类似通行派司的一个证件交予那戎装,那人向车内看了看,又问了几句,便示意放行。

    利强这才又缓缓将车子启动,“这是怎么一回事?”我问道。

    “这也算是大事一件,不过也应该是刚刚才发生的,小姐可曾听说过顾军?”

    我想了想,只觉得耳熟,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道:“那你给我讲讲。”

    “这现在大半个国家都顾军的,想这陇清城地处陇山清水的的交界处,周围又三面环海,是那兵家必争的易守难攻之地,可那顾军不出一月便把镇守在此十余年的陇军打得是连连败退不得不让出陇清城。现在我们这陇清城也得跟那顾军的少帅姓夜了。”

    “哦?有这样的事?”陇军实力并不弱且又摊上这样有利的地势,数十年来从未败过阵来,如今各方势力争夺猛烈,不想竟这么快陇清城也改了名换做他人姓氏。“那刚刚在街上往来的可是顾军?”

    “那是自然,刚刚打了胜仗又怕陇军在其中使诈,那夜少帅岂能掉以轻心,我们这陇清城三面环海,又有陇山做屏障,是经商要道,他怎能放过块沃土?现在市坊间都在传,夜少帅要举家迁到我们陇清城来,故应如此这才加强戒备呢。”

    我开始琢磨,利强口中的夜少帅究竟是何人?竟有如此大的本事,只怕会是个欺民夺地浑身戾气之徒罢了。

    天色渐渐沉了下来,揉碎的余晖始终敌不过城中渐亮起来的灯火,余晖碎得不见踪影,明亮的灯火将整个陇清城照的恍如白昼。

    车子转过巷口,袅袅余音忽近忽远地散进耳中,不远处便是陇清城最热闹的场所——同泽俱乐部,无论陇清城的谁,只要接到写着“同泽”的请柬,无非是一件荣耀的是事。

    可那请柬上的“同泽”二字,却又把我带回三年前的除夕,即使已经物是人非,可我仍旧可以嗅得到当年在同泽门前弥漫的血腥味。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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