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艺青年蒋青衣在她一本小资情调浓郁的出版物里说过:人世间最微妙地相逢,就是你与他擦肩而过,你似曾相识蓦然回首却又叫不出他的名字,直到他的背影被茫茫人海淹没,你洒然一笑,结束这一次邂逅,继续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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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之今天就遇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人,而后擦肩而过,继续上路。在他的记忆里,这个人应该是他前世的大学同窗,两人在学校的时候几乎没有发生任何交集,林牧之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严格意义上说林牧之欠这个哥们钱,话说那是在大学毕业的几年之后,林牧之突然接到一个来自哈市陌生电话,热情洋溢的管他叫老同学,然后告诉他某月某日某家酒店,他跟某位佳人喜结连理,让林牧之务必到场。不用想这哥们就是要趁着结婚捞一笔,以林牧之清冷的性子自然不愿意去凑这种无关紧要而且还容易无事生非的热闹,只是随口客气的答应一定会去,但是到了该同学结婚那天他已经把这装喜事忘到了九霄云外,本来已经不联系的同学再绝交一次,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兵王之王)但是自此之后,这位同学没事就给林牧之打个问候电话,也不说别的事,只是旁敲侧击的说某某同学在他结婚的那天给他随了多少份子,某某某同学送了他多贵重的新婚贺礼,并且很遗憾林牧之同学当天没能到场。林牧之也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个同学打电话他就接,聊什么他都听着,就是绝口不提把份子钱补上的事,这个游戏断断续续的玩了几个月。
刚才就是这位同学,在于林牧之三人擦肩而过的时候,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柄匕首,捅向九指。大虎好像早有察觉一般,一把抓住他的腕子,一拳打在他的手肘上,然后一脚踢飞。一气呵成,摧腐拉朽
林牧之回头看了一眼那位前世的同学,手臂肯定是废了,不知道还能不能上大学。
宋四爷在哈市摆了一道鸿门宴的同时也下了一道悬赏令,悬赏九指的一只手。东北大地各路杀手蜂拥而至,混江湖的人谁没有个一步登天的幻想,在如今的东北跟宋四爷结拜就是一步登天,想来林牧之这位记不得名字的同学,此时也怀揣了一个少年成名的江湖梦,可惜有些梦想只能是梦想,永远照不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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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之的这位前世同学已经不是第一个被大虎掀翻的江湖客了,但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距离哈市越来越近,受到的阻击也越来越密集,与此同时一个叫大虎的刀客的名字在东北道上也越来越响亮。据好事者统计这一段时间死在大虎刀下的江湖客已经有十一个,而且全都是一刀致命。残在大虎手里的江湖客已经有二十多个。而九指依旧是九指,那只有四根手指头的手掌,还好好的留在他的手腕上,不时无限风骚风骚的拨弄以下他的汉奸发型。这不是一只手,这是有一个耳光,这一耳光狠狠地打在了乔四爷脸上,整个东三省大地都能听得见回音。如果乔四爷这次不能留下九指这只手,都不用林牧之动手,乔四爷就再也镇不住整个东北江湖。
这天哈市有雪。
宋旭斌像往常一样在饭店门口负责指挥客人泊车,他也算是宋四爷的小弟,不过只是一个宋四爷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一眼的门童。(
总裁霸爱·老婆,休想离婚)此时在一辆黑色的车上突然下来三个人,一个像是一个斯文学生,容貌算不上出彩,到是有些清秀。一个高大魁梧,气势汹汹,像极了演义小说里那种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猛将。剩下的一位长相只能说是另类,不过这个另类的中年人怀里抱着一样东西,走进了一看是一口刀。联想起在酒店楼顶的宋四爷,联想起近来哈市江湖的种种传闻,宋旭斌的心不禁砰砰的乱跳了起来,比那次不经意间见到酒店里的厨师长跟某个服务员在包间里偷情干那事的时候跳还快。只是那个抱着刀的大侠也太没有点高手风范了,而且长得也太磕碜了。以貌取人有时候还是对的,抱刀这位确实不是大侠,他叫九指,他就是大侠身后一个负责抱刀的。
并不等于宋旭斌去通风报信,酒店门口就黑压压的涌出来十几号人。
那个魁梧的男人此时往前垮了一步,就这一步宋旭斌觉得是一座山在扑面而来,他想,原来这个人才是那位威震东北的虎爷。
宋旭斌没经历过何种阵仗,看了看霸气十足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虎,又看了一眼明明人多势众,此时却平白无故的生出一种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种悲壮感觉的十几号精锐黑衣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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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旭斌跑出去足够远了,才回头点上一根烟等着看一处好戏,这个人一人一刀,以一种马踏联营的嚣张姿态,洞穿了整个东北。今天难道还真能趁着那倒转珠帘的阵势,破了宋四爷的中军大帐。宋旭斌舔了舔嘴唇,大丈夫当如是啊!那个学生摸样的少年听说就是虎爷的大哥林牧之,能让这种猛士俯首帖耳想来必有过人之处,宋旭斌在这种心态之下,再去看林牧之平常一般的面容,愣是看出了几分让他啧啧称奇的王者风范。至于抱刀的那位,已经让他自觉的忽视掉、
大虎先是几个助跑的小碎步,而后小碎步变成大步流星,最后向着十几个打手狂奔而去,嚣张,这才是嚣张,你来一个人我是冲上去打你,你来十个人我还是冲上去打你。
他没抽刀,杀鸡宰牛焉用屠龙宝刀。
九指兴奋的瞪圆本来不算大的两只眼睛看着,在遇到大虎之前他打死都不信现在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武林高手存在,虽然他爷爷总是给他讲一些神乎其神的武林高手的故事。(
佣兵的战争)什么叶家养着一个左手刀天下无双的老太监。什么他曾见过一位能靠肩膀撞断柳树的孙大侠。这些九指以前统统不信,但是这些天见识了大虎摧腐拉朽身手之后,觉得爷爷当年也未必就是在酒后吹牛。
转瞬间,大虎终于跟宋四爷手下的十来号心腹精锐大手撞到一块了。
确实是撞,一个照面,大虎把一个打手直接撞飞出去足足好几米,那个倒霉的家伙倒在雪地里就在没能站起来。
而后就是狮如羊群一般,一边倒的屠杀。
低鞭腿,一个打手先是整个身子被踢得凌空,而后又被一个小步正蹬蹬到酒店门口石柱上,再滚落下来。
右臂摆拳,一个打手抬手格挡,用来格挡的手臂直接被打麻,再来一拳,被拍倒在地。
过肩摔,有人从后面袭击大虎,直接砸在地面上,还给砸倒了一个。
膝顶,肘击,正蹬,侧踹。简简单单的招式,做到极快,做到极猛。如此刚猛之下,没有一合之敌。
宋旭斌在远处的一根烟还有吸完,宋四爷的十几个精锐打手就已经全部倒地不起。
宋四爷扶着楼顶上的矮墙,看着楼下的战局,淡淡的说了一句“势如破竹呀”
小光也在看,他低声说了一句“强弩之末而已!”
宋四爷笑了笑“纳兰呢?”
小光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读书人怕见血吧”他对纳兰经纬从来谈不上好感,总觉得这个人一肚子坏水,而且从他皮毛的相术来看,还是个脑后生反骨的家伙。
宋四爷抬头看了看飘飘洒洒的雪,又摸了摸别在后腰一只枪,刀再快,能有子弹快吗?他已经好久不动枪了。
北京城西,一座四合院里。
叶半城在跟一个老人下象棋聊天,老人一脸褶子该是有些岁数了,顶着一个光秃秃的脑壳,面部没有一点胡须,连胡茬都没有。
“少爷怎么不派人去东北呀”老人手里夹着一颗棋子,久久没能落下。
“东北已经够乱了,我就不插一脚了”叶半城平日里没事就喜欢在这个院子呆着,他跟林牧之一样都是上高二,区别在于林牧之是经常逃课,而他除了考试的时候压根就是不去上课。因为这里是他金屋藏娇的地方,京中大小纨绔到知道叶家大少在这个院子里养着一个叫丁香的女孩,这个女孩还醋性极大,凡是平日里跟叶半城有点交集的女孩,她都会派些人去把那个女孩威胁一番,至于这个丁香小姐本人,到是很少有人见过,据说有些好奇心大的京中纨绔曾想偷偷溜进来看看,但无一例外都被这里负责看门的一个老头给暴打一顿,然后扔出门外,老人复姓夏侯名重,据说是前清最后一批太监之一。
“五少爷跟我说。”不等夏侯把话说完就被叶半城抬抬手打断了。
“小五是什么德性我清楚,受点教训也好,况且现在林牧之去东北是去杀该杀之人,杀该杀之人,他就不该死。说起来我还有点佩服他,要我可能都没有那种整个家族都反对还要一意孤行的勇气,但是这个勇字,有机会我都得跟他喝一杯”叶半城说道。
夏侯老爷子点点头说道“林家少爷,小时候我看过,那时候看根骨,不像是有大勇之人啊,到是林定泸而儿子小时候看起来命格富贵,现在看来我们一帮老家伙是看走眼了。”
叶半城落子“将军!行了就下这一盘吧,我去陪丁香了,要不她该不开心了,还有往后要是再有人好奇心大想进来,教训的狠点,不出人命就行,丁香最讨厌别人来打扰,上次都跟我发脾气了”
夏侯重看着叶半城的背影,眼神里有那种包衣奴才的忠诚,还有一些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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