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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讲 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解读《白马啸西风》

本章节来自于 虽万人吾往矣——金庸小说导读 http://www.lishu123.com/90/90127/
    一、 导言

    无论是规模与气势的宏伟,还是情节结构的紧凑与精妙;无论是故事悬念的曲折深幽,还是人物性格的丰满鲜明;无论是主题意蕴的深厚与丰富,还是叙事语言的简洁纯熟……这部《白马啸西风》都是上乘之作。(娱乐篮坛

    二、 《白马啸西风》内容介绍

    人物:

    李文秀苏普瓦尔拉齐

    计爷爷(马家骏)阿曼

    “吕梁三杰”霍元龙、史仲俊、陈达海为抢夺一幅埋藏宝物的高昌迷宫图,带人与师妹上官虹及其夫白马李三交手。

    由于寡不敌众,李三夫妇一直跑到回疆,仍没摆脱追踪,夫妻顽强抗战,手刃数名强敌,杀死史仲俊,双双战死。白马带着他们七岁的女儿李文秀跑入沙漠,遇见大风沙,吹至哈萨克人的居住区,被这里唯一的汉人“计爷爷”收养。霍元龙和陈达海找不到李文秀,对村中老弱病残的哈萨克人进行屠杀掠夺,引起哈萨克人的仇恨。李文秀自此后与计爷爷一同生活,并与哈萨克第一勇士苏鲁克的儿子苏普结为好友。

    一次他们一同玩时遇见一头大狼,被二人合力杀死。苏普的父亲苏鲁克因不在家时妻子被霍元龙等所害,从而仇恨所有的汉人,阻止苏普与李文秀来往;李文秀见苏普挨父亲的毒打,把他送给自己的狼皮送到哈萨克美丽的少女阿曼的门口,再也不见苏普。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文秀变成了大姑娘,她偷偷观看苏普与人比武摔跤,却发现了阿曼对苏普的爱情,伤心而走,被一直在回疆寻找她的霍元龙手下之人发现。李文秀想起父母的仇恨,欲将他们带入戈壁之中,同归于尽,却巧遇隐藏在此的“一指震江南”华辉,在他的指导下,用毒针杀死围追的敌人,并帮助华辉挖出背上的毒针,拜他为师。(卿本黑萌之妖妃来袭)两年时间,李文秀不时去华辉处学艺,已成为武林高手。

    这日苏普与阿曼为避冰雪来到计爷爷家中,碰巧陈达海也来这里。一个寻问儿时的伙伴,一个追查当年的汉族小姑娘,动起手来,苏普被陈达海所伤,李文秀此时女扮男装,打败陈达海,救出阿曼还给苏普。众人为追逃走的陈达海,来到迷宫,遇见躲在这里的华辉。他原是哈萨克人,本叫瓦耳拉齐,因在追求阿曼母亲时败给她的父亲,从而逃往中原,学得一身武功,并教了个汉人徒弟马家骏——也就是一直假扮计爷爷的人。华辉为了报复哈萨克人,曾让马家俊在井水中下毒,马家骏不忍心,下手刺伤他,自此华辉就在此保护迷宫。如今师徒二人一场激战,双双伤重丧命。而最后所谓迷宫之中的宝物却是中原到处可见的纸、笔、围棋、七弦琴等等。

    小说在哀伤中结尾,它说:

    经文替他们解决疑难,大家心中明白了,都说:“穆圣的指示,那是再也不会错的。”有人便称赞哈卜拉姆聪明有学问:“我们有甚麽事情不明白,只要去问哈卜拉姆,他总是能好好的教导我们。”可是哈卜拉姆再聪明、再有学问,有一件事却是他不能解答的,因为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甚麽法子?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兰香缘)”

    ——《白马啸西风》

    如果我们按照常规的武侠小说的“招式”与“套路”来要求这部小说,我们甚至会怀疑这是不是一部武侠小说,因为书中既无了不得的“武”,更少真正的“侠”。

    书中的主人公李文秀只是一位落难回疆的汉族少女,原本不会武功,即便是后来机缘凑巧,使她学得一身武艺,她也决不想到要持此闯荡江湖并“扬名立万”,而她学武的真正目的,乃是想凭此夺得情郎并就此过上最凡俗的牧人生活。以这样的一位人物作为作品的主人公,你要说该小说并非“武侠”,自无不可。更何况,书中所写的故事,虽开头结尾影影绰绰地出现了江湖人物恃功夺宝,弄得神秘紧张、以死相搏,然而小说正文的大部分内容则出乎意料的是些世俗民情、小儿小女、喝酒跳舞、讲古放牧的故事——所有的这一切,在欲求紧张热闹、刺激曲折的读者看来,自是平平无奇,淡而无味。

    然而,如若我们并不“贪”其武功热闹,亦不“痴”其侠义紧张,也就不会“瞑”其淡而无味、平凡无奇了。如若我们换一种角度、换一个层次,再来读这部《白马啸西风》,就不难发现这部小说别有洞天,另有妙处。

    三、 《白马啸西风》的意义

    “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地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这样一个命题是包罗万象的,《可兰经》也没有办法解决的。《白马啸西风》不同于一般的武侠小说,脱离了武侠的背景之后,我们会发现,在这个故事的背后有着一个很奇特的逻辑,爱情也好,文化也好,并不因为你有多好而能够让对方爱上你,能让另一种文化折服于你。在这个问题上,世俗所谓的评价标准是苍白的。(总裁专属·宝贝,嫁我吧

    (一) 爱情:

    《白马啸西风》是一个“情”字贯穿始末的。

    a. 李文秀——苏普——阿曼

    苏普对李文秀的感情并非象李文秀对苏普的感情那样向着爱情方面发展,而是停留在“两小无猜”的阶段。苏普的真正爱情乃是对美丽的阿曼的忠贞依恋。苏普心中的李文秀,固然是永远值得纪念与记忆的儿时良伴,但却并非至死不变的男女恋情。这才是使人无法排谴的感伤与悲哀呢!书中写道:

    ……李文秀道:“要是那坟墓上也裂开了一条大缝,你会不会跳进去?”

    苏普笑道:“那是故事中说的,不会真的是这样。”李文秀道:“如果那小姑娘很是想念你,日日夜夜的盼望你去陪她,因此坟上真的裂开了一条大缝,你肯跳进坟去,永远陪她么?”苏普叹了口气道:“不,那个小姑娘只是我小时的好朋友。这一生一世,我是要陪阿曼的。”说着伸出手去,和阿曼双手相握。

    李文秀不再问了。这几句话她本来不想问的,她其实早已知道了答案,可是忍不住还是要问。现下听到答案,徒然增添了伤心。

    忽然间,远处有一只天铃鸟轻轻地唱起来,唱得那么婉转动听,那么凄凉哀怨。

    ……

    天铃鸟不断的在唱歌。在寒冷的冬天夜晚,天铃鸟本来不唱歌的,不知它有什么伤心的事。忍不住要倾吐?

    在小说的开始,李文秀第一次听到天铃鸟的歌唱时,计爷告诉她,有些哈萨克人说这是草原上一个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少女死了之后变的。(首席御医)“她的情郎不爱她了,她伤心死的。”李文秀那时迷惘地问道:“她最美丽,又最会唱歌,为什么不爱她了?”——那时,李文秀根本想不通这个道理,也许大多读者也无法想通。直至李文秀长大,她才明白其中的辛酸与哀怨。直至看到《白马啸西风》也许不少的读者才会想到即便是最美丽又最会唱歌的李文秀也会遇到这样的悲剧:她深爱的情郎却深深地爱着别的人——李文秀居然与那天铃鸟的命运相似。

    李文秀也曾想到学好武功将苏普夺为己有,然而当这种机会来临她却不愿意将苏普的恋人阿曼真正地变成奴隶,出手相救阿曼。也永远地失去了苏普。当阿曼与苏普于迷宫中遭难时,李文秀居然又挺身而出,将阿曼救回,将苏普等人救出……。

    b. 计爷爷——李文秀——苏普

    书中扮作“计爷爷”并将李文秀养大的马家骏是为“情”而死的:

    马家骏没回答她的问话就死了,可是李文秀心中却已明白得很。马家骏非常非常的怕他师父,可是非但不立即逃回中原,反而另觅着她来到迷宫;只要他始终扮作老人,瓦耳拉齐永远不会认出他来,可是他终于出手,去和自己最惧怕的人动手。那全是为了她!

    这十年之中,他始终如爷爷般爱护自己,其实他是个壮年人。世界上亲祖父对自己的孙女,也有这般好吗?或许有,或许没有,她不知道。

    ——《白马啸西风》

    李文秀或许确实不大知道——因为她把她的感情全部都投注在苏普身上——甚至,连马家骏自己也未必知道,他如此“身不由己”地往死路上走,那正是“情不自禁”之故!而这“情”显非祖父对孙女之情,何况马家骏并非祖父,甚至连李文秀的父辈也算不上。(极品废柴之全能召唤师)他们实际上是同门师兄妹,是年龄相差略大的一对男女。马家骏情不自禁地牺牲了自己而保全了心爱之人李文秀的一命。而李文秀之所以拼命,之所以不听师父华辉(瓦耳拉齐)的话及时退出,则正如她自己所言:“师父,你得不到心爱的人,就将她杀死。我得不到心爱的人,却不忍心让他给人杀了。”

    《白马啸西风》是一个很简单的爱情故事,你爱的人爱上了别人该怎么办?武功、财富、权利……一切对世人有那么多诱惑的东西,在爱情的面前竟然是如此的无力。

    小说中的爱情,是一种极高的境界——牺牲。李文秀的牺牲,计爷爷的牺牲。但同时这个故事又写出了最无奈的现实,爱你的人你不爱,你爱的人却爱上了别人。李文秀的心里知道什么才是对她最珍贵的,她的感情没有可以交换的物质条件,而是“那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我偏不喜欢”。人人追求的东西,往往并不是自己的最爱;而把握住自己所有的幸福,才是人世间难得的境界。

    (二) 文化:

    “那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我偏不喜欢。”体现在文化上:

    1. 再强势的文化也无法改变弱势文化的根基。

    金庸自己谈到民族观念时表示:“我初期所写的小说,汉人皇朝的正统观念很强。到了后期,中华民族各族一视同仁的观念成为基调,那是我的历史观比较有了些进步之故。这在《天龙》、《白马》、《鹿》中特别明显。”

    2. 扩展:国家之间的文化侵略

    例:《最后一课》

    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只是刚刚学会写字!今后永远也学不到法语!法语就到此为止了!我现在是多么悔恨自己蹉跎光阴啊!悔恨自己从前逃课去掏鸟窝,去萨尔河溜冰!我的那些书,我的语法课本,我的神圣的历史书,刚才背在身上还觉得那么讨厌,那么沉重,现在却像老朋友一样,让我难舍难分。

    ……

    法语是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是最清晰的语言,最严谨的语言,我们应该掌握它,永远也不要忘记,因为,当一个民族沦为奴隶时,只要它好好地保存自己的语言,就好像掌握了打开监牢的钥匙……然后,他拿了一本语法书,我们开始朗诵课文。令我吃惊的是,我竟理解得这么透彻。他所讲的一切对我都显得很容易,很容易。我同样觉得,我还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听讲过,他也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这个可怜的人,仿佛想在离开这里以前,把他全部的知识都灌输给我们,让我们一下子掌握这些知识。

    ……

    “我的朋友们”,他说道,“我的朋友们,我……我……”但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他的喉咙。他没能说完这句话。这时,他转过身子,拿起一截粉笔,使尽了全身力气,在黑板上尽可能大地写下几个字:“法兰西万岁!”

    ——面对侵略,民族的灭亡,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也会去捍卫自己的祖国。

    《想北平》

    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语言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对北平的爱,对祖国的含着热泪的爱,没有原因,也不在意它的贫困,这是任何先进、强势文化都无法替代的。

    现实意义:文化霸权(联系实际)

    1. 美国电影、韩国电视剧等

    2. 周庄、丽江、湘西的商业化

    (三) 文化的单相思

    《白马啸西风》虽然是一部短篇小说,没有其它作品那样气势恢弘,但是从思想的深度来说,它并不逊色于那些令人耳熟能详的作品,它在金庸众多的作品中可谓独树一帜。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于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吕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小说以这样的句子作为结尾,在形式上可以说是戛然而止,然而在意蕴上却余味无穷。之所以有“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这一句,正是因为有了“我自己所喜欢的,却又偏偏永远也不能得到”——李文秀是如此,瓦耳拉齐是如此,马家骏是如此……几乎大部分人都是如此。也可以说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是如此,那些追求迷宫财富的强盗们甚至也会如此,因为迷宫中并无他们所料想和希望的金银财宝,而只不过是一些汉人的物品、雕像与文字碑——这些汉人的物品是唐朝的皇帝强行赠送给高昌国君民的,但偏偏高昌国人却道“野鸡不能学鸡飞,小鼠不能学猫叫,你们中华汉人的东西再好,我们高昌野人也是不喜欢。”

    ——部分内容参考自百度搜索“白马啸西风”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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