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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节 因明学关于正确认识的标准和方法

本章节来自于 藏传佛教认识论:开启量学(因明学)宝库之金钥匙 http://www.lishu123.com/91/91045/
    一、因明学关于正确认识的标准

    有人说:“佛家说‘诸法无常’,外道说‘诸法有常’,各有各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极品废柴之全能召唤师)”这是一种对是与非无客观标准的极端错误的观点。世界上对真假、是非、对错尽管有许多不同的看法,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一口断定真假、是非、对错没有客观标准。

    如有人看到天空有两个月亮,有人看到天空只有一个月亮,究竟谁所见是真,谁所见是假呢?在这种情况下,难道就没有分辨的办法吗?我们不妨请十个视觉正常的人观看,其中只要**个人所见天上只有一个月亮,我们就可以断定天上只有一个月亮是真的,两个月亮是假的。这是从一般的视觉为衡量标准的。若逢到二人在争酸梅的味道,一人说是酸的,一个说是甜的,要想分辨哪个对,最好自己亲口尝尝,就会分清酸梅是酸是甜。这是以经验为衡量标准的。

    有些问题,无法用直接经验和直观感觉衡量判断真假、对错,需要进行推理判断来确定,如用生命的规律,断定有生必有死,如果有人说有不死的长寿法,那肯定是撒谎。又如人的思想品质,虽然只凭言论无法断定其优劣,但从其综合行为中可以认清其面貌。人有智慧,因此善于伪装,若不从其为人的本质和道德思想容易暴露的关键事件和稳定性行为综合表现予以考察,是很难识别的。语言谈吐是最容易伪装的东西,故在《因明论》中说:“言论不能作为证明思想的证据。”

    “诸行无常”是一切因缘存在的基本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科学真理,并非“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无理之言。当今社会上,许多人蒙受毫无根据的瞎吹胡说的伪气功、邪教、迷信之类的欺骗,就是缺乏理性认识,不辨正邪真假的结果。精神垃圾对人类的害处,不亚于毒品的泛滥,拯救人类应从拯救人类的精神堕落着手,而拯救人类的精神堕落,又必须从启迪人类的真知正见入手。所以,开展消除精神污染,启迪真知正见的一种正确的心灵教育势在必行。

    又如哲学见解,佛教内部也不统一,有的主张在主观意识之外没有别的存在,如法相唯识派;有的主张在主观意识之外还有客观存在,如小乘毗婆沙部、经部、大乘中观派。是否各有各的理由,无法分清是非对错呢?并不是那样,还要看哪家的主张更符合实际经验的标准和理性的标准。

    又如精神心理正常的人和精神心理不正常人所见产生分歧时,理所当然地应以精神心理正常人所见为准。(带着农场混异界)总之,无论有多少不同的见解、不同的说法,但真理只有一种,并不是有多少哲学派别,就有多少真理。从认识真理的主观方面讲,人们对认识真理的方法、标准和对真理的定义各不相同。如有的宗教哲学宣称上帝就是真理,佛教则认为一切事物的本性是真理。诸法本性是空,因此空理是真理。但佛教所说的“空”,并不是世俗眼光所见的“什么也不存在”,而是否定永恒不变的物自性,是真空虚有,是哲理意义上的“有”和“空”的对立统一。

    由于什么是真理,如何才符合真理等观点不同,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哲学观点和见解上的分歧。各种哲学体系和以哲理为基石的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尽管各自观点不同,但在重视理性、都有通过思辨建立的系统理论这一点上是相同的。除了哲学和理性宗教思想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违背理性、胡思乱想、胡说八道的学说和信仰。有的除了信仰本身,说不出信仰的任何理由;有的胡编瞎诌,施展欺骗的伎俩。如果说哲学和理性宗教是人类智慧和精神升华的表现的话,那么,那些违背理性的胡说八道和迷信骗局就是人类的愚昧和精神堕落的象征。

    人们虽然在很多方面看法不一致,很难找到共识,但在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上,还是有同一的认识。比如说,人都是从母胎中生出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人的生存需要一定的空气、温度、水和食物,人的生存空间环境、空气、温度、水和食物都是人体以外的客观物质存在,而不是想象出来的观念性的东西,真水真面包能解渴充饥,想象的水和面包解不了渴,充不了饥等等。无论有什么不同的观点,若是精神、心理正常,在上述这些问题上不会有不同的观点。人类在这些基本问题上的同一认识,都是根据实践经验获得的,无论什么样的哲学理论,都离不开这种实践经验的认识基础,若离开这种经验基础,就会变成缺乏说服力的空谈。

    《因明论》将直接经验当做比量推理的根据和检验标准,说“所量唯有自性物”,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自性物”指具体的事物。因此,什么叫正确认识?怎样才算认识正确?并非没有合理的标准和衡量的尺度。

    从因明认识论的角度讲,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是正确的认识。因明逻辑是量学(认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修神外传)“量”,藏语称tsed ma(测码),意思是“正确认识”。认识为什么称作“量”呢?“量”是度量、衡量的意思,是尺度和标准的意思。量学就是衡量认识正确与否的尺度和标准。

    既然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是正确认识的话,那么,怎样才算符合客观事实呢?量学对正确认识的定义和标准,即正量的两条标准是:

    (1)正确认识和被认识对象的情况必须相符,准确无误。

    (2)正确认识和被认识对象在时间性上必须是同步,也就是说正确认识必须反应此时此刻的新情况,即“新知”。

    第一条,认识必须符合认识对象的情况、准确无误的要求,排除了各种幻觉和错觉,如有胆溢症(今指甲肝,后同)的人看到的白海螺是黄色,有眼疾的人见重影,看到两个月亮,看远景小、近景大等错觉和精神错乱的人见神见鬼的幻觉现象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

    第二条,正确的认识必须符合“新知”的要求,排除了时过境迁的重复认识。重复认识是指认识的第二刹那对已知状态的重温,既然是重温,认识就停留在已知情境。但客观事物在刹那不停地发生着变化,其第二刹那绝非第一刹那状态的重复,而是第一刹那的否定。因此,第一刹那的真知,进入第二刹那的重温状态时,客观事物又产生了第二刹那的新的变化,这时主观认识若仍然停留在第一刹那的认识重复上,认识在时间上和客观事物脱节而变得滞后,已成为过时的认识了。

    客观事物在一刻不停地发生着变化,主观认识若不紧跟客观事物的变化而变化,仍停留在已知的状态下,怎能符合客观的、现时的状态呢?比如说,一刻钟前我看见某个同学在教室里写作业,一刻钟后我仍然停留在已知的印象上,认为那位同学仍在教室里写作业,其准确性会有多大呢?也许那位同学虽在一刻钟前的同一个地方而做另外的事情,也许已不在教室里了。又如某某人昨天在电视上精神焕发地发表演讲,以此断定那人今天还在某地,或活在世上,都没有很大的把握,对这样的判断也不能认为是正确的判断。因为情况在不断变化,上述这种判断缺乏充足的理由。

    正确的认识——真知,必须与客观情况相符,必须反映变化中的此时此刻的现实状况两条原则,充分显示了佛教认识论的科学性。(回到古代当将军)正确认识必须准确反映客观认识对象,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符的原则,显示了认识反映客观存在的量论反映论,与客观是主观意识的“外现”或者“假象”的唯识论的区别。正确认识必须与认识对象在时间上同步,反映变化中的此时此刻的现实情况的新知原则,充分体现了量论的客观对象和主观意识的无常变易相符原则,与持万物静止不变的形形色色的常见和认识处于静止状态的错见的本质区别。

    《菩提心疏》中说:“心无缘而不生。”“缘”指外缘,即客观事物,这句话的意思是,没有外缘——客观事物,就不会产生主观意识。佛教哲学各派在“外缘”和“意识”的关系上,无一例外地都承认“识从境生,无境便无识”的原则,只是在“外缘”的性质上观点不一致。小乘二派和中观应成派认为,“外缘”是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而唯识论认为“外缘”是意识的“外现”,犹如梦境。

    唯识论所谓的“外缘”是意识的“外现”,也不是现在有些人所讲的那样庸俗可笑——说什么“屋里屋外没有别的,统统都是我们的心”,说什么“天地万物,宇宙人生,一切东西,完全是‘我的心’变现出来的”等等。屋里屋外的“一切东西”,如果都是心的话,这个所谓的“心”肯定和佛经上所说的“意识”不是一回事。佛经上所说的“心”——即“意识”,是一种人身上的感知功能,本身无形无色,属于精神范畴,绝不是物质类的东西。但人住的房屋,包括屋里的桌椅板凳和说法听法的人,屋外山河、马路、汽车、行人都是有形有色、看得见、占有一定空间的物质色相,怎么会是“心”呢?难道说法人自己就是自己的“心”吗?除了“心”,难道连**也不存在吗?难道说法人和听法人都是无形无色的无色界精灵吗?

    唯识论也讲色法和心法,心法又分心王、心所,在佛教经典中从未出现过色法就是心法,**就是心的说法。假若人的**和意识是同一样东西的话,要么人永远不死,因为**可以长期保存下去;要么人死后,**也转世,不会留下尸体。我不知道这些庸俗唯识主义者如何自圆其说。另外,“天地万物,我心所变”的说法和外道的“遍及一切的神我”说有何区别呢?真正的唯识论是一种高层次的哲学理论,对外境和内识的统一性的解释,也并非上面所说的那样一种粗浅而漏洞百出、不堪一击的说法。(首席御医)唯识论的某些主张,从更高层次的中观见衡量,有它不足之处,但作为哲学理论,它肯定有“存在不离识”和“相分见分皆属心相”等巧妙的思辨方法,绝不会违犯连不懂哲学思辨方法的老粗也能一眼看出的违犯常识的错误。因此,要把某些人对唯识法相的错误的理解、庸俗的解说和唯识哲学要严格地区别开来。用哲学的思维方法,显现其哲学的本来面貌,是佛教研究工作的重要任务。用未经过特殊思辨培训的世俗自然意识对待哲学问题,除了闹出笑话,不会有别的结果。

    二、现量与比量

    《释量论》中说:“所量有两类,能量识有二。”所量指认识对象,能量指主观认识。因认识对象有实体性的具体存在和观念性的抽象存在两种,因此,相应的主观认识方法也有了面向具体事物的直感直觉现量真知和面向观念性抽象事物的分别思维性的比量真知两种:

    “现量”是感官体验范围内的认识,其对象是具有时空和自性特征的具体存在。

    “比量”是超感觉经验范围的分别理性思维,其对象是事物的共性、共相、关系、规律等抽象存在。当然事物的共相、共性、关系、规律等本身并非观念性的存在,但这类存在并非感官直觉的认识对象,它必须通过抽象分别思维才能认识。这类事物无形无相,如果说有什么形相的话,也只是一种观念中的虚构和模拟形相。

    现量直觉属于直接认识其认识对象必须是现时的显现之物,如眼识的直觉对象必须是能见度范围内的可见色相,远距离的和被遮盖的以及黑暗中的色相都非眼识直觉对象。

    比量思维是一种抽象性的间接认识,它的认识对象有两种:一种是事物的性质、规律、关系等纯理性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直觉经验的对象。另一种,虽然是直觉经验对象,但在具体条件下变成了无法直接感知的间接认识对象,如山后面的火,对山后面的人来说是直接认识的直觉对象,但对隔山的人来说,并非直接感知对象,只能靠烟和火的因果关系知识,凭山后生起的烟的现象断定山后有火。从山后生起的烟,得知山后有火。这“火”:

    (1)是间接认识,对山前的人来说,并非直觉经验对象,但这种认识是符合客观情况的,有烟必然有火。

    (2)从烟推知“火”,是利用因果规律的共性推出的抽象的“火”,并非具体的“火”。(苏麻喇姑全本)也就是说只能断定有火,无法确定是什么东西燃烧的火?是否正在燃烧?以及火的具体形状、位置等等。

    (3)这种思维比量的直接对象,虽然是抽象的“火”,但它间接指向对象是具体的“火”。因此,这种抽象思维比量推理,才具有真实经验效果。

    所谓“比量植根于现量,现量决断靠比量”,说的就是这种直觉经验和理性认识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直觉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掌握事物的共性、规律。从抽象的共性、规律的理性认识再次返回直觉经验,这是认识的一般规律。但从理性回归的直觉经验,已和原始的、盲目的经验,本质上完全不同。前者是感官直觉,后者是心识自见分直觉。这种认识上的否定之否定,并非简单的循环。那些不分正邪对错,一律否定分别思维的正面作用的糊涂虫们,所犯的最大错误就是违犯了从直觉认识上升到理性思维,再回归到更高层次的直觉的佛教认识规律。把盲目的感官体验和从理性思维上升所得的妙观察直觉混为一谈,其结果将佛的无分别境界,误解为与土木偶像一样的无心无智状态,对佛理的认识上没有比这更大的错误。

    本来是具体的事物,是直接认识对象,但由于受某些条件的限制,也会变成比量知间接认识对象,即所谓的条件限制、时空限制、事物的特殊性质对直接认识造成的限制等。空间限制对眼识而言,如远距离事物和不在现场的事物、隐蔽之物;时间限制如非现实存在的过去、未来之事;事物的性质造成的认识限制,如不可见光和超声波等。对具体事物的直觉认识的直接对象和非直觉的比量知认识的间接对象,并非绝对的。

    从认识的主观上讲,是在具体的认识环境中形成的显现性直觉和隐蔽性非直觉境的相对差别。如房间的桌椅、书柜之类,对房中人是直观对象,对房外的人就是非直观对象;又如高倍显微镜下的直观对象,对肉眼来说就是非现观隐性之物;又如人的意识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刹那之间可以游遍三界。因此眼识的隐性之物对意识并非隐性之物,直觉经验范围是非常有限的,但超感官的想象可以扩展到无限大和无限小的范围。

    现量真知就是直觉。直觉分五官直觉、心识直觉、自证分直觉、瑜伽直觉等。五官直觉如眼见形色,耳闻声音,鼻知香臭,舌知苦甘之味,身知冷暖等;心识直觉分普通和特殊两种。普通的心识直觉人皆有之,特殊心识直觉有生成的和修成的两种。前者如喜怒哀乐的感受等,生成的心识直觉在人类和动物中都有,人生成的特殊心识直觉如某些小孩的特异功能,动物如狗马蛇鼠等,对地震有预感,候鸟知季节,蚂蚁预感天气阴晴之类。

    修成的特殊直觉,如通过修禅定产生的六通等。神通都属心识直觉,虽名为天眼通、天耳通,但不是眼耳的功能,是心识功能。(此说见《现观庄严论疏·金珠论》。)

    心识直觉分两种:一种是以根识为缘,在根识直觉的第二刹那产生的心识直觉,唯识家称为第六意识。小乘二派和中观只承认心识,不承认第七、第八识,故称心识直觉;一种是不借助眼识等五根识的纯心识直觉,如六通和自见分苦乐感觉等。

    直觉还有与真知相对的错觉。造成错觉的原因,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主观原因如精神失常和患影响官能的疾病状态下的直觉。如精神失常状态下的见神见鬼,和患胆溢症(今指甲肝)的眼中白色变成黄色,有眼疾的人看到两个月亮之类。客观原因如距离形成的物体的大小和坐在快速列车上,看到路边的树木向后倒退的情境之类。人体最宝贵的是眼明耳聪、心智正常的健康官能。人世上却有许多心理不正常的人,以追求心理非正常的错觉虚幻为快,如饮酒、吸毒和修炼世间神通都是追求精神不健康的错觉为快的愚昧无知的表现。佛说“智慧是世间第一珍宝”,但有这宝贵的智慧财富的人却少得可怕。

    “自证分”指意识的内向性知觉,是与外向性知觉相对应的。外向性知觉,是直接面向外境的,如摄像机镜头,“相分”犹如录像带上形成的图像,自证分就像观看录像的眼睛。自证分属无二见纯直觉经验,证明自证分存在的理由,是意识中复现先前经验的回忆。

    瑜伽直觉是修禅定获得的超感觉景象。比量知的主体分别思维,根据推理的性质,可分为事理性比量(物理性比量)、认可性比量(俗成性比量)、可信性比量三种。

    事理性比量(旧译“事势比量”)是根据已知事物和未知事物之间的性能、关系等事理,应用逻辑规律推断未知事物。如从声音的因缘所作性,推断声音的无常性;从某处有烟,推断某处有火之类。诸种推理中,事理性推理占据主要地位,其用途也很广。

    认可性比量(旧译“世间极成比量”)是根据共同认可的关系,推断相关事物。如语词和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称谓关系,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共同认可关系,并不存在必然的物理关系。但在人们的语言交流中,语词能起到事物的代替作用,如说太阳、月亮、面包、房屋等等。懂得汉语的人就从这些名称可以知道所指的东西。从语言文字了解到许多并不了解的情况,就是靠的语文的这种共许比量。语言思维不是直觉现量工具,而是符号、代码性的抽象工具。因此,凡是通过语言思维的认识都是抽象的间接的认识。

    这种认可性比量,虽然在人类的认识中起着不可代替性的作用,但语言和所言对象之间构成的关系,并非必然性的物理关系,只是一种共同认可的关系。而语言有很大的随意性,一个名称不一定指一个固定的对象,一个对象也会有多种名称,特别在表达思想方面,人有智慧,因此,很难排除虚伪的表现。因此,因明论中言语不作正量,古语说的“不能听其言而信其行”,也是这个意思。

    可信性比量(旧译信许比量)属根据可信的事物,推断非经验性的事物,如对教理的论证。对教理的真假分辨,因明家用“三察”法和“以主见从”法。

    “三察”是用现量、事理比量和言论的逻辑性进行考察。通过“三察”达到“三无过”为可信性圣教量。“三无过”是:直觉经验方面的论述,不违背经验现量;理性方面的论述,不违背比量思维逻辑;论述本身无逻辑矛盾。

    “以主见从”法是从教理的总体和主要问题为依据,推断局部和从属性问题。《释量论》中说:“主要义理无悖谬,其余事理可比知。”其意思是说:教义从总体和主要问题的论述若合理可信,其他局部和从属问题便用类比法推断,也就是说,只要证明教义的总体和主要观点正确合理可信,其他局部的和从属性的问题,从类比法可以得知其正确可信。比如一棵树,只要知道树根、树干是檀香,其枝叶无疑也是檀香,没有必要对每一个枝叶进行考察 。

    佛理的核心是“诸法性空”,施教的宗旨是悟出法性空理,消除心中的迷惘。从思辨的角度看,“万物性空”是无可辩驳的真理。古希腊和印度的智者、现代西方最著名的哲学家和物理学家,在“空”这个问题上,不约而同地走在了一起,这表明智者所见略同,绝非偶然的巧合。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说:“如果科学不好好地认真对待‘无’,那么科学号称明达与优越都将变成笑话。”佛教的万物无一常住不变,刹那间既是它又不是它的变易无常之理,以及遍及一切的因果缘起法等无一样不符合实际,围绕主旨的许多方便法门,也无不合情合理之处。心续总体不灭、流转不息学说和隔世因缘之类,虽非直觉经验所能证明之事,但用思辨和事实足以证明其可信性,地狱之类除了小乘的区域说,大乘自有更合理的“六道心态说”。这一切都能证明圣教量的可信。

    因明的这种考察方法也适应于其他一切学说理论的正确可信性的检验。一切伪科学、邪说迷信之类,在理性的“显微镜”和“照妖镜”下,可以看清他们的本质。一切虚妄邪说都是钻人们缺乏理性智慧的空子,理性的阳光照耀之处,非理性的黑暗就无处藏身。文殊把《因明学》比作“世间眼”,“世间眼”就是太阳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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