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夜天还没亮的时候有一队骑士在央城外集结,大概半百之数。(
射雕之江湖)他们装备精良,配备当世先进的火枪,腰间也挂着利剑,坐下是马城出产的良驹。
他们是从央城出发的卫兵,其中有大多数人是临时从安保营里调遣,但他们可一点都不像临时组成的队伍。骑士们肃穆庄严,队伍整齐稳固,在夜幕中排起一条威势汹汹的火龙。
而他们的两位领头人谈笑风生,颇具风度。
“大丈夫当有勇谋!我们代表的是堂堂公国,不管对方是什么人都不可失了体面。”
“参议长所言甚是。这事情已经闹了好几年了,是到了解决的时候。”
“要不是手下报告那花园小镇近来已经有不少人搬迁出去了,我们还被蒙在鼓里呢。说搬就搬,这成什么规矩,哪还把我们放在眼里!”
“队长不用动怒,咱们此行不就是去阻止那些嚣张的镇民的嘛。”被称作参议长的小胡子官员道。
而这队长本是安保营里的一支分队队长,这队长又道:“难道那些镇民还真的觉得在这太平年间还有人敢屠镇不成?”
参议长道:“说实话,我有生之年还从未听过哪里有过屠镇事情的发生。(
挑个王爷做夫君)即使是魔术师也不敢随便说出这样的话来,这是在藐视我们公国!更何况去实行。”
那队长也附和:“说什么躲避屠镇,简直荒谬。等我们的卫兵到了那,看他们还老不老实!”
他后方的卫兵们似要应和他,让马发出“嘶嘶”的叫声,空气中散漫了火药的味道。
参议长继续侃侃而谈:“听说花园小镇特产白狼皮,相当稀有,城主夫人就有一件白狼皮做的大氅,而且从不轻易穿出来。这次如果有机会见到,一定要打两只带回去。”
队长畅快地笑道:“到时候参议长可不要小气,最好能分我一点狼皮做手套。”
他们的谈话氛围总不乏愉快,所以时间也过得特别快。当他们进入花园小镇外的森林时天就已经亮了。
这是新的一天。对于花园小镇来说,更是新的一天,尤其在它已经面目全非后。(
我的疯狂女神)
在花园小镇前的森林中有一支队伍浩浩荡荡地穿出,像是一支小型军队。
眼前的小镇却让这支“小型军队”傻了眼。
“这是怎么回事?”队长惊疑不定,翻身下马。后面的卫兵们也都跟着下马。
小镇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建筑残存,其余地方都只剩下焦黑的地皮,放眼望去光是无尽的荒凉与残败,根本不让人觉得这会是供人居住的镇子。
“这!这……这……”参议长耸然尖叫,“真屠光了?”
此时花园小镇外站着的应该是一列木桩。
“回去!”参议长抢先上马,硬生生把马头扳向另一边。
队长见状也上了马。当这两人到了队伍的另一头成为领头的人的时候,队伍又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回程,风驰电掣,比来的时候可快太多了。
好一会儿后,队长道:“我们不派人进去看看吗?”
“看什么!要是有人怎么办。(
继承者:纨绔二小姐)万一那魔术师还在我们全都要完蛋!”参议长严厉道,“他连屠镇的事都敢做,我们怎么能去送死。”
“那我们赶紧去上报城主。”
“报什么!你确定是屠城了吗?”参议长又很严厉地道,“谎报可是要受重罚的,特别是等京城的魔术师来调查后。”
队长被斥得一头雾水,苦脸道:“那我们怎么报?”
参议长略作思索,开口道:“火灾。”
队长想了想后便肃然起敬,称赞道:“参议长真是英明。不管屠没屠镇,我们只看到了火灾;那些镇民可以是死在火灾下,也可以是因火灾而迁走。说来刚刚参议长可是救了我们这队人的性命啊。”
“所以回城后你们得好好请我吃顿饭。”
“那是应当的。”
……
……
蒂姆远远的看着那一队忽来忽去的人马,不知意味地笑了,紫色的瞳孔显得很妖异,更妖异的是他原本黑色的发也变成了紫色。(
逆乱青春伤不起)白衣,紫发。
烨亦是很早就起来了,被老耄灌下去的药还持续着它的效用,根本没有减退的迹象。他看见了蒂姆,但不敢贸然接近,那纯紫的发色让他有些忌惮,有种说不清的妖异感觉。
公国里最常见莫过于黑、金、银这三种发色,其他发色区别也只在于深浅,但紫色实在是太罕有,甚至可以说是从未出现过。
烨不敢去蒂姆那,但蒂姆可不会怕烨。他像是只走了两三步,眨眼间就到了烨的跟前,让人猝不及反应。烨的眼睛撑得老大。
蒂姆从怀中取出一本黑色封面的册子给烨,道:“你有希望保持自己的记忆。”
烨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也可能是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一脸你再说一遍的表情。
蒂姆可不会顾烨心里是怎么想的,接着道:“你昨天喝的东西大概能让你保持半个月的清醒状态,哪怕是一个成年人半个月不睡觉也该死了,你别无选择。”他指了指刚刚给烨的那本册子。
烨这才注意起了那本册子,那黑色封面上写着“苍州剑录”四字。(
无良神医)并不是用公国文字写的,而烨竟能看懂。
“按照上面的法诀修炼,如果你能在半个月内学会炼气之道,此后就不必非得用睡眠才能调解疲劳,不用睡觉自然也就不会失忆。”他像是在说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烨还是说不出话来。
蒂姆又补充:“即使如此,人的睡眠也无法代替,若你习成之后就不再睡,你的寿命我想也不会超过常人的一半,甚至更少。也就是说你就算习成也只有二十年可活。”
“……真的么?”烨半天就只有这几个字。
“也可能只有十年。”蒂姆淡然道。
烨沉默。
不是因为他觉得十年的生命太短暂,这是他欣喜若狂前的沉默。别说只有十年,就算只有半年都足以让他满足。
“遇到问题可以来找我。”
要不是蒂姆离开的速度太快,烨真想一头扎过去给蒂姆一个紧紧的拥抱。他在第一时间回到自己的房间,对这本《苍州剑录》里的内容期待极了。
烨因可以拥有十年有记忆的生命而欣喜若狂,当他翻开这册子的时候,他就痴迷进去了。
《苍州剑录》并不是用公国文字所著,烨不但能看懂,还看得津津有味,可谓爱不释手。他这六年来都没看过书,因为他看不懂公国的文字,而且也记不住任何内容。对他来讲,看书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体验。
剑录的第一列字“人生不如意事,十之有九”就像极了是在说他。
他看了一整天,剑录的内容并不多,里边只记载了炼气的法门,关于剑的内容几乎没有,倒是有许多无关修炼的东西。烨在看完后竟没有任何疑问,自己就开始冥思打坐。
这是他生命的全部希望所在,烨没有一思马虎,投入全部精神去感受剑录中所述的“气”。
如果他能做到剑录中所谓的“以气养神”,身体积劳可以自主调节,他就不必再睡觉,从而能够拥有自己的记忆。
但这是一件极难的事情,以气养神需要深厚的内功为基础,首先要调动身内气与身外气,使之勾通。
“动则气。内元外通,分而不异。”这剑录中对气的描述。
烨不懂何为内功,唯一知道的是他没有任何基础,他只能凭空去感受气的存在。
一晚过去,烨没什么进展。第二天早上,他换了个地方。在小镇被烧后的空旷地带。但一直到天黑,他仍是感受不到“气”的存在。
要达到以气养神,第一步是掌控内元,内功是基础;第二步通外气,而后内外通。
烨既无内功,也感受不到外气,根本无从练起。这时他想起剑录里的第一句“人生不如意事,十之有九”,觉得真是太对。
“可有什么不明白的?”蒂姆出现。
“内功要怎么练?”烨问道。
“非十年不能成。”
没有内功,就没法开始。但内功需要多年的积淀,现在练根本来不及。
“外气怎么感知?”烨张着他的大眼睛。
蒂姆淡然道:“不知道。”
“那内外通是什么?”烨很失望,接着问道。
“不知道。”
烨知道蒂姆是个相当厉害的人,连他都不知道的东西自己要怎么练?
烨道:“那书你没看过吗?”
“看过。”
“那以气养神你会不?”
“不会,”蒂姆面不改色,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因为这的确很难,并不是人人都能学会,他道,“还有没有什么要问的?”
“没有了,”烨垂头丧气,然后又支支吾吾地道,“我能不能练成?”
“能。”蒂姆一点犹豫都没有,如想当然一般。
烨不知道蒂姆对自己的信心从哪来的,他只有继续冥思。他想起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有九”的下一句,“信恒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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