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强占:总裁好凶猛)是她
没人应门。
我和大眼亮面面相觑。
大眼亮拦住一个刚刚从隔壁房间搞完清洁的服务生。
“712的客人啊?一早就出去了吧?他不喜欢我们进房间打扫,都是自己做的。”
“谢谢你。”
大眼亮转向我:“看来今天没机会了,我们改天再来。”
我还是很怀疑,“你怎么知道一定就是它?再说你怎么敢用人名义骗咖啡喝?万一不是莫陌生怎么办?”
“随你咯。”他不回答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懒散的走过去等电梯。
“你……”我拿他没办法,跟上去,“行啊你大眼亮,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本事呢?”我实际在讽刺他。
“你没发现的地方多着呢。”他居然毫不感觉羞耻的就接了,“我说了莫陌生推理超厉害的,我就是跟他学的皮毛。”
跟一个铁杆粉丝说任何话都是徒劳的,我干脆放弃说服他告诉我理由的打算,沉默的看起电梯来。
楼层在慢慢上升。(
中华第四帝国)
4、5、6……
“叮咚。”
电梯正在七层停下。
电梯门徐徐地开启。
那唯一的乘客沉默的抬起头来,一对眼的功夫,我傻了眼。
她正是金江大桥上那神秘女郎。
她穿的是件雪白的毛衣,小翻领,厚厚的黑发散开来,披散在脖子两侧。
看上去愈发的像个小孩子。
她似乎是在想事情,因而抬起头来的时候神态里还有一片茫然。
视线未曾聚焦,她只是很礼貌的冲我们点了下头,然后便从我身边走过去。
她没认出我。
我却认出她。
我走进电梯,还是有些怔怔地。
大眼亮奇怪地看着我:“你怎么了?”
“你看到刚刚那个走出去的女孩子了么?”
“看到了,怎么了啊?”他疑惑,“那不就是个小女孩吗?搞不好是那种小公主,看她衣服牌子就知道。(
射雕之江湖)”
“不不不,你没觉得她有一种很……”我斟酌着用词,“很神秘的气质吗?”
“你病了吧?”他把手搁我头上来,“她就一普通小女孩。”
我挡开他的手,“不是啊。我说你不是有莫陌生传授的火眼金睛吗?你推理推理啊!”
“我对这种小女孩没兴趣。”他不屑的说道,走出电梯,“我们明天再来吧。明天我去你家接你?”
“你不去杂志社了?”
“不去。当然莫陌生更重要。”
*********
尽管大眼亮嘲笑我,我还是觉得那女孩不寻常。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直觉。
不知不觉就走去了迷离之眼。
迷离之眼。
这是一家酒吧的名字。
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名字,所以上大学的时候就常常会来这里。s大离这里非常的近,所以这酒吧也几乎成了s大学生的领地。那时候我们三五个人,喝醉后可劲的喊和唱,互相搀扶着东倒西歪回学校去。(
泡妞低手)
即使现在离开大学了,我还是时不时的会来这里喝上一杯。
威士忌加冰。
只一杯。
一杯就够了。
我料想到的是会在这里碰上许多新生代的学弟学妹,我没想到的是,又会在这里遇到她。
是她。
迷离的眼睛,中学生的面庞。
坐吧台前的高凳子,在迷离灯光下姿态优雅的支起手臂。仍然穿着白天的白毛衣,在酒吧里亮的晃眼。
若不是那背影透露出的淡淡的忧郁和抹不去的一点沧桑气息以及给人的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的奇异的距离感,我真的就会把她当成是个逃学的学生,被良好家境惯坏的不知疾苦的小公主。
我站的离她很近。
我认得她喝的那种酒。
最纯正的法国香槟。
高贵的巴黎之花。
代表着最纯粹欢乐的酒啊,为何饮你的人,身上却氤氲着那么浓郁的悲伤?
金色的液体在五色迷离的闪光灯下看不通透。(
网游之傲视群雄)
她很优雅的举杯。
我走过去,就坐在她身边,同样也是点了一杯香槟,却只是最普通的牌子。我的工资实在是不够我那么奢侈。
然后我目视前方劲舞的舞者。
假装是不在意的说道:“我想香槟好像还是不太适合来浇愁。欢乐里的苦闷,不是有点……有点愈发苦涩吗?”
她恍若未闻。
那舞者一曲舞毕,在台上姿态优雅的鞠了一恭。
而后上来一个眼眉沧桑的歌者。
沧桑的嗓音唱着喑哑的曲子,勾起我心中的伤感。
“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吧?好巧。”
她仍然未回应,抬了抬酒杯,示意添杯。
我发挥死缠烂打死不要脸的本事:“我叫穆亭亭,不是女子娉婷的那个婷,是亭亭玉立的那个亭,也是亭台舞榭的那个亭。我老爸非要给我起这个名字,他好像是存心不让我有女人味……我是xx杂志社的记者……我们那个组一共有……”我扳起手指来算,“大眼亮,莱丽,老古,黑子和我……一共五个人……”
我说个不停,甚至连大眼亮闲着没事爱挖苦人,莱丽的生理周期会痛的很厉害都说了。(
我的老婆是双胞胎)我还说老古有一天睁着眼睛就在办公室里睡着了,那样子特像张飞横眉竖眼的哈哈哈……
我喋喋不休,绘声绘色,她终于偏过头来看我一眼。
“亭亭,你真是个有趣的小女孩。”
“是吧?”我说,丝毫没意识到表情显得傻乎乎,“你等一下。”我从我包里找出相片递给她,“这是你的照片。”
她看了看,若有所思的沉默。
“很漂亮。”我说,真心实意。
她笑笑,几乎有些羞涩,“谢谢。”
然后顿了一顿,“你一向同陌生人这样讲话?都不怕我是坏人?”
“你当然不是坏人。”我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知人知面不知心。”
“因为直觉。别笑,”我说的一本正经,她却笑了——
“你还真是个小女孩。”
“你还不也是个小女孩?”我耐心的说,“你比我还小吧?干嘛要装出大人样子?”
她先是诧异的望了我一眼,而后摇起头来,极严肃认真地道:“你错了。我已经老了。”
“放屁!”我立刻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这么说的。”
她点点头表示理解:“你们心直口快的女孩子都这样。”
我忽然想将心事倾诉:“其实我真的也想当个小淑女。”
她淡淡道:“不一定非要怎么才算淑女的。”
“可是我这样就是不是。唉,”我叹气,“我现在真的很烦,我老板真正不是好人,专奴役使唤我等任务,他就从来不叫莱丽去做这种事情。他竟要我去找一个神出鬼没天晓得是个什么东西的作家。”
“作家?”她漫不经心的呷了一口酒。
“是啊,一个叫什么莫什么生的当红作家。那名字太难记,早上我还想着呢这会就忘了,唉——”我拍了拍脑袋,“我很怀疑那是个中性人,要么就是外星来的神秘生物,不然怎么写了那么多文章?光出道这三年就大大小小发表了几十部小说还有杂文集,一个人哪有那么多精力?”
“一部小说居然叫《致北欢的二十七封信》,你到底是小说还是信啊?都是些无病呻吟的玩意儿,奇怪的是不光那些小学生中学生迷她,我们组里那个莱丽和大眼亮——注意,是大眼亮!一个男人啊!”
我说的兴起,把今天我们去找莫陌生的事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然后我们就上楼去找它了,不过它没在,要我说当然大眼亮很不靠谱,怎么可能找对呢?”
“绝密之谜。”她突然吐露四个字。
“什么?”我没听明白。
“我是说他的做法,是出自绝密之谜。”
“哦……难道你也是莫迷?”我看着她,她摇头。“那就好了……”我松了口气,在极品莫迷面前诋毁莫陌生,那肯定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继续说下去,“我还真是没法理解了,他非得说就是那间,518还是618来着……算了,我忘了。”我把半杯香槟一饮而尽。
透过玻璃杯我恍惚间觉得她眼睛里闪过一丝透亮的哀伤。
就在这时那歌手唱罢最后一个音阶,双手握住话筒,深深的向台下鞠了一躬。
她忽然出声道:“今年的叶落的格外早,记得从前这时分门口的法桐还青绿一片。不过这歌手却已是多少年如一日,歌谣都未改变,变得只有声音中愈来愈多的沧桑。”
“听你说话真有意思,叫我想起我像你这般大的时候,也曾这样抱怨天地。可知人生从来一般轮回,生到死,走一段重复旅程。”
我隐约觉得她的话熟悉,仿佛曾在哪里听过或看过。
“亭亭,我先走一步。你若想听我的故事,可以到南卡罗纳酒店712号找我。”语毕,她站起离开。
我看着她背影傻傻的笑,连连重复她的地址。712……712……这房号怎么如此熟悉?
忽然间我如晴天霹雳,是她?
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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