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就算知道结局也依然会让人前仆后继吗?
得陇望蜀,才是最覆水难收的寂寞。
或许那些口口声声说着不想要的东西,只是深渊里难以启齿的渴望。如果真的唯恐不及,就不会连自己都觉得是在欲拒还迎。踯躅不前的结果,要么是被别人推一把往前走,要么是自己幡然醒悟往前走——
没有后退的道理,因为我已经无知觉地断了所有后,只为踏上有你的征程。
千玺问我,后悔吗?
后悔吗?
不后悔,但是遗憾。
就算是这样在我人生里遍植苦痛的人,我也很清楚地知道,这辈都不会再遇见第二个了。是的,明知道遇上会困顿潦倒,也不愿意错过一生一次的会晤。
所以假如人生再重新排演,我依然会不顾一切。
《洋葱》拍摄前他的练习量又到达了一个顶点,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王俊凯哭。
因为练歌到失声,公司可能要找人替换掉他。
练习室的门紧闭,我砸了半天的门都没有回应。我心里有些毛躁,搬了把椅踩了上去,透过门上的玻璃看到蜷缩在墙角的他。
他的手扶在声带上,张着嘴用尽全力,却只有零零星星的声带摩擦的怪响,杳渺得几乎不存在。他却不放弃,我看到他的刘海已经被汗濡湿,狼狈不堪。
因为过用力他剧烈地咳嗽起来,然而就连咳嗽也是没什么声音的。剧烈的震动下,他开始干呕起来。我看得心惊胆战,我从来不知道失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疲倦地靠在墙壁上,目光有些呆滞。
我快要转身下去的时候,看到了他的眼泪。他静静地任由泪腺被凿穿,表情平静得仿佛脸上的湿润只是屋檐坠落的几滴雨水。
我的喉咙有些紧,有什么东西阻塞在那里,连吞一吞口水都十分费力。
这样的画面,真的只发生过这一次吗?
王俊凯,他是那样孤独。
至今想起来,觉得这件事才是命运真正的阀门,我站上椅摇摇欲坠的那一刻,未来的时光就已经被写好存档了。
那之后我对他再也没有了芥蒂,关系渐渐变成了同进同出的朋友,然而他有时的行径,却让我有些犯糊涂。
有一些……逾越。
本来我并不觉得过分,但是当周遭渐渐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和他,我不得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他很照顾我,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但这无可厚非,他是队长。
我说话的时候余光能看到他认真的注视,上通告的时候一回头就是他微扬的下颚,他似乎总是选择我身边的座位,他从来不直视我的眼睛,我却能看到他低垂目光里灼灼的波澜。
他有什么好消息都先跟我分享,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给我看看,纵使在节目里他也处处帮衬着我,我做错的事总能得到他温柔宽宥。
从前没有放在心上的举止,因为刻意去回想,竟然与记忆中的截然不同。
我并非不懂有些特殊的感情是不被社会接纳的。我告诉自己不要想多,却不受控制地把所有细枝末节都铭记于心。
我对这样的自己有些惊惧,于是开始刻意冷落他。
可是——
“如果王源儿没有出现,我的梦就彻底废止在十二岁。要说他有多重要,毕竟是他重新给我了做梦的机会。”
“我相信他能做好,请你们别逼他。如果出了什么问题,我们两个一起走人。”
“王源儿,一会儿紧张的时候不要看观众,看我。没问题的,我们练了那么多次。”
“嗓疼的话一会儿合唱的时候你就小点声,交给我。”
“一会儿要是紧张就在桌下面踩我的脚,千万别乱动手指头,微笑,别吞口水。”
我怎么会舍得放弃这些话。
很多年之后我才发现,每句话背后的,他的目光,都已经深深镌刻在记忆的回里。我记得他每个神情,连挑眉的动作也精确到了具体的角。我闭上眼,脑海里就可以有千种他的清晰脸孔。
他叫我名字的时候总是带着儿化的尾音,却和别人的儿化音不同,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这样的特别,也同样让我为之失神。
这两年来他以一种我感受不到却在最终恍然的方式长大着。当时那个在我眼里像一只小仓鼠的孩,完全看不出来比我年长,此刻却身姿卓群,成长为了眉眼如画的少年。我有时候会望着他出神,有一些嫉妒他过于精致的五官,却更多的是一种来不明的喜悦和安心。
我越是刻意疏离,越是低头妥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王俊凯成为我眼中最明亮的少年。
我的目光习惯性地追着他的脸孔,我习惯性地站到他身边,习惯性地听他耳语,看他只对着我露出虎牙的笑容。习惯是多么可怕的事?从那时开始一直到我生命的尽头,我都保留着这样的习惯。以至于当我已经许多年没有见过他,却依然觉得,他一直在我身边。
高高筑起的城墙轰然倒塌。那时我毫无防备地枕着他的胳膊睡着,醒来发现他正用左手艰难地玩手机,而我颈后的手臂却纹丝不动,炙热的温不知是来自于他还是自己。
他凑过头看我,瞳孔像被投掷海底,我的心倏然沉了下去,有些万劫不复的意味。酸涩和灼热厚重堆砌,心头翻覆海潮巨响。一边坍塌一边修复,那样壮烈。
他石更挺的鼻梁上有一片雾气,让我仿佛置身森林。我明知道那是错觉,却依然深信不疑。
他眼角眉间的温柔,细密地织成天罗地网。我因为心中恣意妄为的情绪和心悸而张口结舌,我有些害怕,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脚下被绊住,一下就跌了跟头。
他毫不客气地骂了我一顿,眉眼冷淡得像要结了霜,什么傻啊眼睛怎么长的,说得实在不好听。膝盖一阵阵刺痛,我莫名有些心酸,心中芜杂情绪混合着发酵,散发出一种糜烂的香甜味道。我一言不发,就像被父母训斥的孩。
就在我要推开他走掉的时候,他却拉住了我,手腕上的温陌生而灼热,让我一时之间动弹不得。他把我按在椅上,缓缓蹲了下来,挽起我的裤脚。
我怔了怔,他已经麻利地找出了碘酒和棉签。
他一只手按住我的膝盖,另一只手拿着蘸了碘酒的棉签小心翼翼地涂抹我膝盖上的伤口。
分明是完全不同的温,刹那间交融在一起,却没有丝毫疏离感。他凑得很近,温热的鼻息打在我的皮肤上,那时候世界好像匆忙地摇晃了一下,我怔忡地看着他的发顶,一时间如鲠在喉。
他的喉咙里溢出一声低沉的叹息,缓慢而悠长地散落一地。
“傻啊你,疼就说,在我这儿你还逞什么强?”
“你刚才到底跑什么?我就是看看你醒没醒,你还怕我不成? ...
”
“……冒冒失失的,不让人放心。”
“要是你真想让我离你远点,最好照顾好自己。”
“你总是这样受伤,让我怎么走得开?”
大概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又或者是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我再也没法忘记,我避无可避。
十四岁的春日灿烂夺目,我开始重新看待某种曾经令我鄙夷的幸福。
身形颀长的少年,只对我一个人齿牙春色。远远望到已经喧闹鼎沸的人群,我心里没有丝毫畏惧和紧张。
因为他说,“抓紧,跟我走。”
好。
跟你走。
我的手指勾住他书包顶端的带,抓牢。
我们通过尖叫着举着单反的人群,我却仿佛听不见任何喧嚣。所有评头论足、赞美诋毁,全都抛之脑后。我无所畏惧地行走,我前面的少年步伐坚毅而稳重。快到安检口的时候,他又扶着我的肩膀让我走在他前面。
我没有回头,我不需要回头。
你在我身后,我就没有后顾之忧。
这样的幸福,原来真的名不虚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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