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定,杨坚开始把目光由重视武功转为主攻文治,首先在精简军队上下了狠功夫。开皇九年(589)四月二十九日,杨坚下达一道诏令,削减了部队数量;开皇十年(590)五月九日,杨坚再次下诏,对自北周以来一直实行的府兵制度进行改革。诏令称:
魏末丧乱,宇县瓜分,役军岁动,未遑休息。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苞桑,恒为流寓之民,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愍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同编户。军府统领,宜依旧式。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
实际上,在杨坚建立隋朝之初,已经对府兵制度进行过一次改革。那次改革以树立中央集权、确实地说是树立杨坚的权威为目的,而这一次的改革,则是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彻头彻尾的大变革,这是杨坚的偃武之举,更可以理解为,从此以后,杨坚要把重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上了。
在府兵制度下,府兵由军府管理,即由杨坚设立的12府管理,属于中央直属机构,他们到底有多少人口、控制了多少田地,地方地府一概不知,对他们也没有管辖权。
地方政府不了解情况也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因为府兵可以免除赋税,老百姓们便开始想辙挂名兵籍或者变成府兵的家属;府兵及其家属数目本就十分庞大,如今再加上这些假府兵或假府兵家属,不交税赋之人所占比例便愈发惊人了。
如果在战争时期,这个比例大,从一个侧面可以说明兵源相对充足,也许还是好事;但在和平时期,或者只是有小规模零星战争时期,奉养着如此庞大的军队及其家属,维持着军人们的特权,依然把经济服从于军事,那就非常不妥了,不但经济无从发展,也很容易带来各种腐败现象,从而危害国家的利益,甚至会在不远的将来,即使国家愿意如此善待府兵,恐怕也是有心无力了。
府兵制度问题不小,重要性却因天下的统一而日趋下降,那就不能怪杨坚不客气了,干脆利落地玩了三招:
一是解决了府兵及其家属的户口问题,要求他们全部入当地户口。当然,杨坚为此找出的理由还是非常动人的,杨坚认为,这些兵士军人南征北战、居无定所,家徒四壁、地无高树,永远是四处迁徙之人,永远都是“黑户”,甚至可怜到连自称为何方人氏都无法做到,我老杨因此感到非常悲悯;现在,我要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军人及其家属全部入地当户口,从今往后,这些人也可以骄傲地宣称自己是某某地方之人了。杨坚同时还规定,府兵虽然成为地方居民,但军人天职及军事训练等仍属军府管理,府兵的军人性质和军队的战斗力不受影响。
这些官方的理由是说给人听的,当然不可全信。这一措施带来的真正好处是,从此以后,不再有军户这一特殊的社会阶层,假府兵和假府兵家属无从遁迹,全部重新成为纳税人,政府不但可以便利地管理人口,国家税收也大幅增加。
二是军府所属的田地全部移交给地方政府。旧府兵制度时代,府兵同时具备老百姓和军人的身份,粮食军火需在很大程度上要自给自足,再加上为数众多的随军人口和假府兵、假府兵家属等,军府因此拥有大量土地。如今把这些土地全部划归地方管理,一道纳入均田体制,既使土地制度更加公平,也大量增加了国家税收。
三是撤销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军府多,国家的负担自然要重。如今天下太平,北方外患早已平定,在故北齐境内新设的军府和为了防备突厥而在北方边境设立的军府便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撤销是当然之举。
杨坚撤销这些军府在这一“当然”之外还有一个“当然”。实际上这是个阴招。隋建立之初,杨坚推行的府兵制度改革,把地方武装吸收进了府兵队伍,成为了中央的军队;但这些地方武装毕竟依然存在,地方豪强们因此还有些从师。如今再把这些军府撤销,将士全部解甲归田,地方豪强们突然发现,小弟们如今全部成了农民,自己的武装竟然因此烟消云散了。这样的一石二鸟之策,杨坚怎能放过?我们甚至可以想像,杨坚从此以后,梦都会做得更加美妙。
就在这一诏令下达的同一年(590)年末,南陈爆发了大规模民变,这对杨坚的偃兵之举是个极大的挑战,胆识稍差、意志薄弱之人估计便会因此否定这一政策,重新踏上穷兵黩武之途了。
可喜的是,杨坚在正确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依然坚持了这一政策。
这为隋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毕竟,蛋糕有限,军事部分占用过多,经济社会便无从发展;军事部分占比减少,经济社会无疑获得了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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