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的简让睡了,现实里的简让缓缓睁开眼睛。
一直紧绷着的身体忽然放松,一阵酸痛顿时袭遍全身,然后刚刚放松的身体又一下子紧绷起来。
简让举起有些发麻的双手甩了甩,扯掉盖在脸上的毯子,擦了擦额头上汗珠,露出一张清瘦的脸,一如梦里面那么干净,只是被汗水浸湿的头发更难看了些。
耳边传来一阵呼噜,简让侧目看了一眼睡在他旁边的梅友德,忽然想起梦里奇怪的雷声,然后像那个背影一样叹息道:“还是没有长大啊”,无奈的摇了摇头。
无主的民房不大,被临时改成了营房,拥挤的陈列着二十五个床铺,四周除了一扇木门连个窗子都没有,看来原主人也是个懒省事的,凝视着斜置的两扇房顶,简让想道:还不如我的小木屋呢。
想起小木屋,就又想起了梅友德和他的村子。
梅友德是个伍长,跟简让生活在一个村子里。简让一年前离开和爷爷一起住了十几年的地方,路过他的村子,实在饿的厉害,也顾不得脸皮薄就想求些吃的。或许是他家的样子跟爷爷住的草屋有些相似,或许是门前的那只小狗攒足了劲狂吠的样子实在可爱,简让敲响了他家的大门,第一次看见了梅友德,也看见了他重病的父亲。
那次看见梅友德的时候着实让简让吓了一跳,梅友德应声推开门出来,手里拿着柴刀,滴着血,未束的头发乱糟糟粘在脸上,跟胡子连在一起,黑炭一般的脸分不清哪是鼻子哪是嘴巴,他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简让,直接吼道:“干啥!”
简让看着杀人犯一般的梅友德,他总觉得该说些什么,又好像忘了该说些什么。
其实事情很简单,梅友德的父亲病了,他要杀只鸡给父亲补补身子,可问题是他从来没有杀过,那只可怜的老母鸡连脖子都被砍掉了一半,却仍然飙着血在院子里狂奔,而同样可怜的梅友德就要抓住可怜的老母鸡时,院门响了,就在他一愣神的功夫,歪着脖子的老母鸡再一次逃之夭夭。
简让会杀鸡,跟爷爷在一起的时候他杀过很多东西,野鸡野兔甚至成年的野猪。
简让不只会杀鸡,还会治病。
天旱时下雨,绝望时看见绿洲,父亲重病时家里来了个讨饭吃的医士,这些事都会让人很高兴。虽然这个医士看起来还很小,但梅友德很激动,他认为这是上天的恩赐,是神仙看见了他父亲的痛苦,所以派来了这个小医士,他愿意把整只母鸡都献给这个有些木纳很少说话只会傻笑的小医士,但只要父亲的病能好,任何希望都不能放弃。
简让不是神仙,也不是神仙派来的,但他很感动,他觉得梅友德对他的父亲就像他对自己的爷爷一样好,爷爷不在了,但他的父亲还可以在。
爷爷的医术很好,他觉得自己的医术也不错,然而对于梅友德父亲的病,他不认为那是病,那是症,由病入症,已是绝症,换句话说,就是太晚了,拖得太久了。
任何小病都能要人命,所有人都清楚。只是村子里没有医士,王大叔只会给牛羊看病。人们生了病只能硬扛着,然后祈祷神仙保佑,保佑自己的亲人渡过难关。
梅友德也祈祷过,但他也知道生病要去找医士,只是实在怄不过勤俭的父亲,他也侥幸的想过,说不定明天病就好了。一直到父亲神志不清,他才意识到出了大事。然后赶着牛车三天两夜到了城里,花光了父亲给他娶媳妇攒的铜钱,只换来那个白胡子老头儿的摇头叹息和几包没有多少效果的草药。至少父亲不那么难受了,梅友德安慰的想着。
当第一眼看见那个躺在床上的汉子时,简让就做出了刚才的判断。梅父躺在不知什么木板做的床上,额头敷着一条黑乎乎的物什,眼睛似乎在看着简让,只是目光有些散漫看起来十分吃力,整个脸庞方方正正并不消瘦只是有些病态的红润,一看就是个很朴实的汉子。他不时用手捂着嘴痛苦的咳个不停,血丝将他手掌上厚厚的肉碱染的粉红。
简让很清楚,梅父的身体很糟糕,现在他还可以吃些东西,在梅友德细心照顾下还是个壮实的汉子。只要再过半个月,他就没办法吃下任何干的食物,只能靠着汤汤水水维持生命,变得奄奄一息,直至离开人世。
梅友德赶紧上去擦去他手掌上的污物,然后扭头紧张的看着简让,问道:“怎么样?”
简让看懂了梅友德眼睛里的期盼,总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又不确定到底该说些什么。
然而总不能什么也不说,自己可是吃了人家的鸡肉的。所以简让看着梅友德,十分认真的说道:“能治。”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治好”,他在心里补充道。
……
……
之后的几天,简让住在梅友德的家里,而全村的人渐渐都知道村里来了一个会医术的男孩子,还能治好梅老爹的恶病。然后,简让见到了专爱帮人说媒的李大娘,憨厚老实的王大叔,甚至在村里最有声望的那个老头儿,他想让简让修修他的牙,好能多吃几顿肉。
当然还见到了一个穿着漂亮花袄的漂亮女孩子,微微一笑就会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李大娘说她叫小丫,名字很普通但简让觉得很好听。
孤独是最让人抓狂的一种情绪,而在饥饿面前,任何情绪都是奢侈的。
离开草屋,简让一个人在旅途中生活了一个多月,没有人说话,他就跟抓来的野兔说话,只是说着说着说出了感情,而在荒地里也不是每天都能碰见兔子的,于是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他就面临一个抉择,继续饿肚子或者狠心烤了它。
简让能够坚持到这个村子,要感谢那只兔子,只是从此以后他好像觉得对不起全天下的兔子,得了“恐兔症”,一见到它们就要退避三舍。
这个村子里有李大娘,有王大叔,有梅友德,还有小丫,这很好,他可以跟人说话,而他觉得自己不会疯到去吃人肉。所以,当大家知道简让只是一个人时都想让他留下来,而他看着每个人的眼里流露出的关心和真诚时,被感动的一塌糊涂的简让糊里糊涂的答应了。
大家商量着要给他盖间房子,让他在村子里随便哪里找个地方都行,大家跟着他跑了大半个村子,终于在一个小山坡上破土动工。从这里远远可以看见小丫在门口晾衣服,或许她会偶尔过来坐坐。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出了他的小心思,他抱着一块儿木板,看着渐渐成型的小木屋和干劲十足的梅友德,觉得自己又有了一个家了,还交到了第一个朋友,这种感觉很好,很温暖。
说到小丫,简让又觉得对不起梅友德。因为梅友德喜欢她,而他自己好像也喜欢。按照梅友德的说法,他和小丫是一起长大的,自然是喜欢对方的,只是没有说破罢了。不知道是不是男人的通病,为什么简让也觉得那些日子小丫看自己的眼神不一样呢。然而,那日临走之前小丫说的话让简让明白自己没有产生错觉。可如果,梅友德也不是错觉,只是因为村子里多了自己,然后才有了改变呢。所以,他觉得有点对不起梅友德。可是,小丫只有一个啊。
小丫有个娘,不是李大娘,她的那个娘不喜欢梅友德,因为梅友德有个重病的父亲,不吉利。她也不喜欢简让,因为简让是外乡人,到这里还不到一年,最重要的是,简让比她的女儿小了一岁。
简让觉得这不重要,他认为自己喜欢的是小丫,不是小丫的娘,那么只要小丫也是喜欢自己的,其他的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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