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珊夜还没来得及把裙子换掉,只是披了一件外套,很明显那也不是她的外套,毕竟都大了好几个尺码,肩头基本找不准,袖子挂下来都可以唱大戏了。她把捂住嘴巴的围巾半褪下来:“你怎么坐这里啊,这么冷。”刚刚气得怒火中烧,哪里还会感觉到冷:“我不冷,你冷的话坐到那边去吧。”我并不是存心赶余珊夜走,而是从她过来的一路上,吸引了无数个杀死人眼神,当然也包括被我赶走的两个少年。我只是不习惯被人盯着的感觉,那种目光是一种监视,不是害怕,是出于反感。我感觉这一刻的余珊夜已经是万人瞩目了,完成了台前幕后灰姑娘的蜕变,但是现在是风口浪尖,或许过段时间如果不是本人太高调,也应该会慢慢淡出别人的视野,过上普普通通的生活,而我认识的余珊夜也绝对能做到低调。“那我也坐这里好了,嘿嘿,世上本没有温暖,在一起的人多了,也就温暖了。”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什么歪理,我也拿她没有办法,便目视前方,选择性地避开众人的目光。初中老师在课堂上就已经说过光具有反射性,你看到别人眼睛的同时,说明别人也就看到你眼睛了。虽然脸部朝前,目光还是多次与那个学弟交汇,准确地说是交战。照理说眼神交汇是什么诗情画意的写照,我现在才知道也可能是硝烟弥漫的战场。
虽然我一向反对古罗马同态复仇的手法,但是眼下我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而且国人认为杀一儆百是很有必要的,我放弃了对节目的观赏,直接瞪着原来那个学弟,打消他自认为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另方面让其他注视我的人有点知难而退的意味。这个学弟毕竟还是和我之前描述的一样,不敢与我对视,但是又表现出一定的不甘,假意左顾右盼观察我的动向。但是我一直保持自己的怒目圆睁,他才终于无可奈何地看着舞台了。“你干嘛呢,一直看着那边。”余珊夜也注意到了我的反常,开始询问我。“哦,我以为那个人是我朋友,其实跟我的朋友一点都不像,我认错了。”“是穿灰色外套的那个吗?”“恩,算是吧。”“那个人我倒是不认识,不过他旁边那个穿黄色衬衫的我认识,他是我们音乐社的。我们关系还不错,经常聊天的。”你把别人当成谈天说地的知心好友,别人可未必,想想还是不要把这个残酷的现实跟她说,便粗描淡写地说:“这样啊,不过你以后不要和像他这样的人走太近。”“为什么啊,他人挺好的啊,哪里得罪你了?”余珊夜显然还是天真地以为对别人掏心掏肺一定能换来患难与共的结局,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念想。“他没得罪我,我们根本就不认识。”我怕她会深究我与他之间的矛盾,便直接说我们不曾相识。“那你为什么?”“不为什么,不准就是不准。”我回答得很快也很干脆,原来的我根本拿不出这样的魄力,或许那天真的是气急败坏了,毕竟狗急跳墙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次轮到我罢了。“你真是不可理喻,你都不认识别人,凭什么这么说别人。”听起来她也有点恼火了,“你们肯定有什么事情,不行我要去问问。”说着她还真的站了起来,我也不知怎么的就这么说了:“因为我不喜欢你跟别人走得太近。”虽然这句话也说得跟原来说话一般轻声,单我隐约感觉到整个会场都在响彻着这句话。也许我潜意识早就有这样的想法,只不过是借了这样一个契机吐露出来。余珊夜也是一愣,又坐了下来,低着头,轻声地说着:“哦,那我不跟他们走得太近。”有人说一个人一天能做一件令自己震惊的事情就很了不起了,那么对于习惯于循规蹈矩的我来说,确实是太了不起了。后来我们就这样默默地坐着,也没怎么讲话了。张心仪的节目也在这样的沉默中过去了,看她这么迟钝,肯定发现不了两双鼓励的眼神在注视着她。当然她的节目也取得很大成功,毕竟学生会的同学都是来不不同班级不同级段的,能做到如此默契本身就是成功的。此次的演出也是以学生会节目的结束宣告圆满。校方的目的确乎达成了,H1N1对于学生身心上的压迫有所好转,把它比喻成节气的话,这场演出是雨水,那是生机的预兆。而对于我来说,是处暑,怒不可遏。而对于余珊夜,应该是惊蛰,今日的我与平日大相径庭。至于那两个少年应该是从小满到霜降的转变。
可以说当校方还在啧啧称赞自己决策的高明,不住地向外界炫耀的时刻。我已经又过回原来普通人家的日子了,这次演出也总算没有成为害群之马。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跟我一样过着平淡的日子。一场巨大的事件往往会给参与其中的历史人物以不同契机,名噪一时也好,流芳百世也罢,又或者干脆遗臭万年。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时势造“英雄”。不口否认的是这样的现象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余珊夜显然成为这种现象的牺牲品,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自文艺汇演结束以后,余珊夜的名字便在校园内传递,就连高年级的学长也有慕名而来的,教室外往往会莫名其妙出现几个45度仰望天空的少年,什么来找表弟表妹的那些“皇亲国戚”也多起来了。那感觉就好像你走在校园的小路上,低矮的灌木和拂过脸颊的寒风都在叫嚣着三个字“余珊夜”。至于为什么说她是个牺牲品,因为很显然她面对这般境遇有些手足无措,甚至会反感。那些不知倾注了多少冲动的所谓情书,她总是红着脸把它们堆砌在一起。而面对那些直接点名要见本尊的勇士,她也是随便找个理由便打发了。同样的剧情在这小小的走廊上不知演绎了多少回。
终于直到它们认识到量变不会必然引起质变的残酷现实,它们选择放弃了,不得不说正确的取舍令人钦佩,有时候放弃也是另一种获得,喜感的是确实有这么一幕,一个学长与替他传话的同学在一起了,多么狗血的设定,然而毕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怎么反驳,你无法反驳。话说回来,就在我认为个人会因为集体的打退堂鼓而趋之若鹜时,也会有铮铮铁骨愿意与命运抗争。我记得他,余珊夜表演的剧中的王子,高大的个子,深邃的酒窝,绅士的谈吐。不能再细加描述了,要自惭形秽的。我能理解现在的他,秉着余珊夜“圈内好友”的身份,怀揣假戏真做的抱负,拥有近水楼台的侥幸而全力以赴。然而对于我来说,敬佩他的坚持,讨厌他的顽固。同时我又是恐惧的,他和那些脑门一热的男同志不一样。当别人肤浅地认为直接是直捣黄龙的不二法门,他却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他每天准时给余珊夜一个苹果,为什么说要抓住别人的心就要先抓住她的胃。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余珊夜都无法拒绝。我应该是陷入嫉妒了,七宗罪之一,而且是如此强烈。他的这一切都被阴森的我记录下来了,不过也仅仅是把他记在内心的小本本上,画个圈圈诅咒人的事也是断然做不出的。然这一切也只是我看到的,余珊夜心里怎么想的暂时没有定论,而事情的主导权似乎一开始就处在她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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