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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的伟大胜利 第79章 但愿卿心似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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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内的炭火烧得正旺,郑少轩坐在桌边喝着茶水,那无比惬意的样子好似屋里就他一人,随性自在。琳琅坐在床边,身姿格外正,小背脊挺着直直的,两腿并拢,双手交叠放在大腿上。她时不时偷觑郑少轩一眼,快速瞟过去又很快收回来,目不斜视地胡思乱想。

    郑少轩则是光明正大地打量琳琅,时而捕捉到她慌张回避的小眼神,随之低头一笑,嘴边勾起的浅浅弧度,显示了他愉悦的心情。

    “你在想我?”

    郑少轩突然出声,吓了琳琅一跳,出声也就罢,他居然还说出这样的话,他们貌似还没熟到可以这样问话的程度。

    琳琅只能摇头,面对自来熟的世子爷,任何言语都显得苍白。

    “那就是想我了。”郑少轩自动解读为女儿家娇羞,不好意思说出口。

    琳琅觉得自己若是再不说点什么,郑世子没准会夸大到她思他如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世子身上的伤如何了?”

    郑少轩早已忘了伤为何物,陡然被琳琅这样一问,他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他捂着额头哎哎叫疼。

    “疼,怎么可能不疼,身为男人,疼也要忍着。”

    这个男人在耍宝,闹着玩儿,琳琅百分百断定。

    碰!

    外头传来一声响动,好像东西坍塌的声音。

    琳琅一下子绷紧心弦,抬眼望向郑少轩。郑少轩将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琳琅轻轻点了点头,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郑少轩熄灭桌上的彩绘莲花陶灯,只留床头两根龙凤烛火,琳琅眼前一下子暗了不少。

    他披了件狼皮大氅出屋,抬脚往屋后走去。果不其然,墙角处几个小贼叠罗汉似的东倒西歪横躺,最上头的姜崇彦看到小舅舅,立刻鲤鱼打挺,率先跳起来。

    姜崇彦脸上堆满笑容,干笑着打哈哈,他转动眼珠子,若无其事抬头望天。

    “风和日丽,天朗气清,月圆星明,果然是个好天气啊。今天洞房花烛,小舅,你赚到了。”

    话到最后,姜崇彦一本正经点了点头,以表示自己的严肃认真。

    夏立锦和罗唯我搀扶着爬起来,各自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罗唯我毫不知耻道:“少轩不用顾忌我们,只管放开了情绪,痛快就好。”

    夏立锦随身附和,连连点头道:“对,男人的尊严重要,轰轰烈烈大干一场,不要被女人小瞧了。”

    姜崇彦故作羞涩状,捂着脸道:“我没听到,我没听到,我路过。”

    夏立锦和罗唯我不动声色地默默鄙视太子,三个人里只有太子成了家,探头探脑偷听得津津有味的也是他,现在倒好,被抓个现行就当场装纯情了,最矫情的非太子莫属。

    “黑灯瞎火的,你不路过客房,路过人家墙角。编,继续编。”郑少轩好整以暇戳穿大外甥,最爱看戏的就是这个无聊太子,若没有太子的撺掇,在他的威胁恫吓下,其他两个早就回屋呆着了。

    蒙混不成,姜崇彦抓了抓脑袋,一脸义正言辞,理所当然。

    “洞房花烛夜,墙角影绰绰。听墙角是祝福新婚夫妻的老传统,小舅莫太拘谨,尽管放开些,你这动作太轻了,我都听不到一点声响。这样不好,男人该雄起的时候,必须起!”

    “起你个鬼头!”郑少轩照着姜崇彦脑袋就是一个大栗子,沉声道:“都给我回去,热闹看完了,回屋睡大觉去。”大冬天的,亏他们吃得起苦,守在屋后面挨冻都要听墙角,若把这股钻研劲头用在正事上,何愁成不了大事。

    郑少轩赶走了三个墙角游魂,重返屋里,他搓了搓手,解开大氅坐到炉边烤火。琳琅依然规矩坐在床边,姨娘有言,妻以夫为天,一定要等到丈夫回来,服侍丈夫就寝。

    世子貌似尚无睡意,但是琳琅眼皮沉重,昏昏欲睡,她强打起精神,痛苦极了。郑少轩看在眼底,眸中笑意尽显,他收敛情绪,轻描淡写道:“你先睡吧,我还要坐会儿。”

    琳琅求之不得,但又不能表现得太明显,矜持地推拒了一下,委婉又慎重,郑少轩摆了摆手,不在意道:“你脸上就差写几个大字,我要睡了,都别吵我。想睡就睡,在我这里随意就好,不必太仔细谨慎。我又不是老虎,吃不下你这么个活人。”

    琳琅闹了个大红脸,温言软语跟郑少轩道了声晚安,掀开被子抖落一地花生莲子,把床铺清理干净,她就欣然睡下了。实在是太累了,她也没空和郑少轩绕来绕去,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郑少轩坐到火炕边,静静暖着身体,间或抬头瞟向大床。她把床帘放下了,透着红色的薄纱,他隐隐约约看到微微隆起的棉被,至于她睡着的样子,他只能在记忆里找寻。

    犹记那年,他为了帮兄长探得心上人的下落,破天荒干了件荒唐事,扮了回采花贼潜入女子房里。

    其实,采花贼的名头也是虚的,他干不出那等龌龊事,最多就是过过瘾。

    不知为何,看到她小小怯怯的模样,他下意识就想作弄。兴许是他扮得太像了,这姑娘很快就吓晕了,鬼使神差地,他竟然留了下来,静看她的睡颜,还偷偷观察她的小脚。

    听说女儿家都要裹脚,他小时候好奇,还跑到大姐面前问她痛不痛。大姐那时已经是皇后,裹脚许多年了,她说很痛,痛到死去活来,她庆幸她没有女儿,否则她会心疼死。

    于是,他想,女孩子的脚一定很丑,有多痛,就有多丑。

    但是看到琳琅的脚,他又觉得异常可爱,玉白小巧,就像白豆腐似的,他压抑了好久才克制住想一口咬上去的冲动。

    他没见过其他女孩子的脚,无从比较,反正,在他眼里,琳琅的脚已经很秀气很漂亮了,难得的是,她竟然没有缠裹脚布。

    他问过丫鬟,穷人家的姑娘裹脚的不多,就算裹了,中途受不住疼,都是自己偷偷拆了。

    难道她也偷偷拆了,她一个官家小姐,真是难得。

    其实,郑少轩并不赞同裹脚,女孩子的脚娇小一点是比较可爱,但是太小了,人为地裹到畸形扭曲,他反倒觉得这是对美的亵渎。

    那一刻,他甚至对弱势的女人产生了深刻同情。

    母亲过世的时候他尚且年幼,还没有完全记事,他只记得母亲临终前抓着他的手反复念叨的两个字。

    “如意,如意!”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哪能事事顺遂。

    如今想来,母亲那刻必定是遗憾的。她养在深宅大院,是人人羡慕的名门闺秀,外人眼里,她拥有一切,想要什么,只要动动嘴,自然有人给她奉上。

    但是,母亲不快乐。在他凉薄的记忆里,他很少看到母亲的笑容。即使是对他笑,也是略带忧愁的那种。

    小时不懂,后来渐渐长大了,看惯了名利世俗,他似乎能理解母亲的心情了。母亲是厌倦了,厌倦了虚伪,厌倦了家斗,厌倦了父亲的花心,厌倦了小妾的挑衅。母亲喜欢父亲吗,他不觉得,兴许开始有,但父亲的表现让母亲失望,母亲所有的期盼,一点一点被混蛋父亲消磨殆尽。

    岂止是母亲,就连他自己,尚未长成就已经对父亲绝望。他被人陷害,磕破了脑袋,父亲却在新娶的继室房里,安抚无病呻-吟的女人。他这个原配所出的嫡子,竟然比不过一个改嫁寡妇,何等荒谬可笑。因为这件事,大姐和父亲差点决裂,后来也很少来往。

    曾有一段时间,他讨厌女人,讨厌到憎恨。他把屋里服侍的丫鬟都赶跑,只留小厮近身伺候。因为他过于极端的行为,京城里又多了一则关于他的谣传,传他是断袖,不爱红妆好小倌。他只觉可笑,这些人真是无事可做,总爱添油加醋无端起哄。

    他开始还有些愤怒,到最后,麻木了,也就淡然了。他总觉得他投错了胎,他更像云游八方的侠士,而非养尊处优的少爷。他试着逃脱名利枷锁,远离凡尘俗世,想过闲云野鹤的日子,但最终总是不了了之。尤其是大哥受伤以后,他感觉到他肩上的胆子更重,父亲靠不住了,但是郑家不能倒。

    于是他回来了,回到他厌倦的地方,继续争,继续斗。即使不快乐,他也要挺着胸膛走完他这宿命的一生。

    其实,他心底是有渴望的,对婚姻,对子嗣,都有。一生太长,太寂寞,他太贪心,光有志同道合的兄弟还不够,他也想红袖添香稚子在怀。

    但他不会将就,他的妻子必须是他认同的,觉得可以共度一生的女子。如今他找到了,找到一个阮琳琅,真是天可怜见。

    她有点别扭,有点固执,也有点小胆怯和小娇气,是个矛盾又好玩的人。她让郑少轩想到了平等,是的,这个女子不会因为拜了堂成了亲就绝对屈从于你,她渴求平等,哪怕不能完完全全,至少两个人的世界里,必须平等。

    她的眼睛,不会说谎,这是他感受到的她,但愿他没有看错。

    这一辈子太长,他和她尚在成长,但愿卿心似我心,能够执子之手相携到老。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卷完结!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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