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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章 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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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山穷谷之中,黄金万两;露白葭苍而外,有一美人。(战兽斗天)试问夫子动心否乎?”对这一命题的假设,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的回答是:“动”!而且是肯定会动心,他认为,通常情况下,四十岁之前的男人在遇到这么种令人遐想菲菲之事时,大抵是会动心的,古人不是说“四十才不惑吗”?!

    春秋时期的子夏曾说过的“贤贤易色”,被后世之人大都误解为女色、男女之色,这也是以孔老夫子为首的儒家帮为什么会在五四运动以来被世人所排斥的一个原因。其实,孔子也并非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倡导的理论是基于饮食男女的基础上的形而下的前提之上。孔子并不反对男欢女爱,他在《礼记》里讲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就是他对人生的真实看法,而后人常说的“食色性也”,其实并非是孔子所说的,而是孟子的弟子告子所说的,这点我们在此并不须深究。www.loxow.com

    古代有一副对联:“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这与现在的法律讲究作案动机与破案的人证物证的道理有点相近。一个人的孝心,讲究的是量力而行,比如,自己的父母生病了想吃一碗燕窝,可是自己的财力却做不到,只好去买一些奶粉啊或其他自己购买得起的滋补品来替代,当然,这样的做法,在内心里是非常痛苦的,这就是“原心不原迹”,如果从行为结果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孝顺,那么贫穷人家根本就没有孝子了。

    然而,人的孝心是一种天性,如果自身能力不足,那么可能就会挺而走险,去偷或去抢,那么,就需要用学识去教化了,这也说明后天的教化很重要。再比如,生存的问题解决了,自然就会有其他的需求出现了,比如“饱暖思****”,那也是需要用一种道德去规范的行为,也是属于教化问题,如果没有这些道德的规范与法律的明文限定,任由一个人的私心欲望滋生而不进行约束,那么整个社会就乱了套。(嫡宠四小姐

    古人所说的“色”,讲的是一种“态度、形色”,我曾在网络视频上看到美国有一个人天生就没有手脚,可是却能做许多常人都能做的事,而且现在被人请去到处做演讲,激励了许多人。当我看到这么一个人,开始时会觉得他很可怜,可是进而了解到他的精神与作为后,心内便油然而生一种敬意,态度也就随之改变,这是人的一种常性。

    “贤贤易色”讲的就是这么个意思,当我们看到某个人学问好、修养好,而且很有本事,我们看到他时就会肃然起敬,态色也就会随之而变。(黑煞帝尊)人与人之间相处,对好人的友善是最普通不过的心理表现。

    “食色”只不过是与生俱来的人类本性之一。儒家思想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孟子提倡“为善去恶”,而明代的心学大师王艮却大唱反调,以“无善无恶”的论调来反对孟子的“为善去恶”。欧洲近代唯物主义把人的本性归结为自然属性,主张一种自然主义的人性观;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则把人的思维理性抬升,迹近于“人定胜天”的崇拜,主张一种理性主义人性观;现代西方的一些哲学流派又强调无意识、情绪(即所谓的eq)或情感体验的重要性,主张一种非理性主义的人性观,人性之善恶,只是属于一个伦理学的问题,都是属于后天教化的结果,并没有各思想学术流派所说的那么玄乎。了解到这些背景,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各个朝代或各个时期的色欲界限了,于我们当下的行为规范也能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绝宠腹黑妃

    “色”,照现在的理解,指的是“女色”,情欲、爱情、色欲、婚姻,都被罗列入此字的范畴。好色,是人的情感归属需要,也是人的感官享乐之需要,在古代,更是传宗接代的需要。纵观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无论是帝王将相的兴蓑,或是老百姓的普通需求,都离不开“酒、色、财、气”四个字,而“色”若用马斯若的理论来说,就是“爱与被爱”的需求,也说明了人之天性。宋明的理学家们,把儒家的理论进行了一翻曲解,从而满足帝王长期统治天下,臣民驯服的目的,向人们灌输“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把孔子塑造成了一个禁欲主义者。

    从远古时代的《周易》开始,中国文化与思想中都是提倡男女之伦的,指出人类的性之行为,是出于繁衍种族后代的需要。(材料帝国)“好色”与“淫”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但从两个事例里面就可以了然其中的区别,张拱与崔莺莺的行为可称之为“好色”,这是未婚男女之间的两相情悦;而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偷情,则是一种“淫”,而且“乱”。但这也随着时代、环境的改变而理解不同,比如,私订终身或师生相恋,在宋代会被视为“淫”,在明代更被视为一种禽兽行为,是会受到整个社会谴责与唾弃的。但到了今天,这些行为现象却再正常不过了。

    当我们了解了“色性”的真正含义后,再回过头来品味子夏说的这句话,就会有较为理性的认知。“贤贤易色”,当我们看到某个人学问好、修养好,而且很有本事,我们看到他时就会肃然起敬,态色也就会随之而变。而接下来讲的就是“孝”的判定标准了。

    人的孝心与动物界的反哺行为其实是一致的,都是属于自然天性。所谓的“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正是与自身的生存休戚相关,对于穷人家的子弟而言,在自己的父母挨饿或病痛时,只不过限于自身财力,不能为其父母提供更好的环境与条件,内心里照样是非常痛苦的。“事父母能竭其力”,关键在于一个“竭”字,意即孝顺自己的父母能够尽到自己的心力就好,量力而行,不要过分。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君”字,并非是后世各朝代“君主、帝王”的称呼。从象形字的造型上看,“君”字是由“尹”和“口”组成的,就类似一个人手柱拐杖,形容一个行动不便的老者,借指上了年龄的人,有学问有道德的人。“事君能致其身”,讲的就是做人要诚恳,对朋友或同事而言,他(她)因为信任你,要你帮忙做一些事,而你答应了,那他(她)就是“君”,就要讲信用,尽心尽力地去做好;对集体或单位或领导,你既然已被委以一定的任命,就要讲做人的道理,就要“忠”,就要竭尽全力地去完成自己的职责。不能表面上答应,或者做出很恭敬的样子答应,结果转过身来却反其道而行,甚至捣乱,扯后腿,这是做人的不诚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答应了朋友的事,自己做不到,因为道德的修养要求而使人内心痛苦,但还是要想尽办法去做好它。所以子夏说,“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就是说,若能做到这些,这种人虽然不识字或没读过多少书,我都会认为他是有学问的。这几句话,证明了做学问的目的,而不是简单地从事文学创作、也不仅仅是知识的掌握,而是做人做事的道理。

    [注]:子夏名叫卜商,比孔子小四十四岁,是孔子晚会所收弟子中的佼佼者,才思敏捷。孔子过世后,他就在魏国西河一带讲学,时值战国初期,其开创的“西河学派”培育出大批经国治世的良材,并成为前期法家成长的摇篮,包括随后出现的诸多大学者,都深受其影响。“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厘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史记?儒林列传》),近人有以为子夏思想中具有“法家精神”,韩非子称“儒分为八”不及子夏之儒,是因为将之视为法家(见郭沫若《十批判书》)。儒家的经学最初主要是从子夏一系传授下来的,如东汉徐防说过:“《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自子夏。”纵观子夏的一生,除短期从政、为父母守丧外,他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儒学思想的学习和传授之上。子夏在传播儒家经典、发扬儒家学说、继承和发展孔子思想,以及培育具有法家特色的弟子等方面都有卓著的贡献。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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